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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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就医指南

就医流程

就诊流程 1.初诊病人 2.预检分诊 3.建卡挂号 4.就诊(需要住院治疗的去办理入院手续) 5.检查单(中西药处方、治疗单) 6.缴费 7.检查 8.治疗、取药 9.返回医生处 10.离院

医保报销

省本级各参保单位、各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的意见的通知》﹝川府发[1999]30号﹞、《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医疗保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劳社医[2000]27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从2010年1月1日起,将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7.7万元调整10万元.

来院交通

医院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十二桥路39号 联系电话: 028-87769902 周边交通 公交: 市内乘5路; 11路; 13路; 34a路; 34路; 42路; 43路; 47路; 58路; 64路; 78路; 81路; 129路; 905路直达医院

预约须知

一、挂号时间 1、夏令时(5月1日—9月30日) 周一白天:7 : 15—18 : 00 周二至周日白天:7 : 30—18 : 00 周一至周五夜门诊:18 : 00—21 : 00 2、冬令时(10月1日—4月30日) 周一至周日白天:7 : 30—17 : 30 周一至周五夜门诊:18 : 00—21 : 00 二、挂号金额 名 医 堂: 国医大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90元 / 人次 省十大名中医:80元 / 人次 省名中医:70元 / 人次;50元 / 人次;30元 / 人次 主任医师: 13元 / 人次 副主任医师:9元 / 人次 主治医师: 5元 / 人次 急 诊: 6元 / 人次 便民门诊: 1元 / 人次 三、 注意事项 1、成价费(2005)81号文件规定,妇科诊查费5元 / 人次、耳鼻喉科2元 / 人次,挂号时一并收取。 2、病人请自觉购买门诊病历,病历工本费0.5元,就诊时请您将病历交给医生记录,就诊完毕后请带走病历并妥善保管。 3、可提前7天预约挂号,预约方式为现场预约(挂号窗口和银行自助机预约)、网上预约(www.114gj.cn)、电话预约(电信114和移动10086电话预约)、微信预约。凭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建卡挂号。 4、由于特殊原因所致的医生临时停诊,已预约者可选择退号或改为同科同职称或以上的其他医生,退号时请将挂号单一、二联一并交回挂号室进行退号。由预约者自身原因造成的弃诊原则上不予退号。

检查须知

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就医指南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欢迎您到我院就诊,我们愿为您提供最优质的服务和高质量的医疗技术。为了您就医方便快捷,请遵照就诊指南。 1、挂号前请查看显示屏当日医生就诊信息,参考荐医栏生意简介,或咨询护士选择好适合您的医生,然后到挂号窗口挂号。 2、为保护病人权益,患者必须凭省、市社保卡、身份证、户口本等实名制建卡、挂号、就诊。有我院就诊卡的患者可直接挂号。 3、医院已实行实名制挂号、就诊,已挂号患者原则上不予退、换号,由于特殊原因所致的医生临时停诊,以预约者可选择退号或改为同科同职称或以上的其他医生,退号时请将挂号单一、二联一并交回挂号室进行退号。 4、114预约挂号请在门诊大楼2楼114窗口(特殊门诊办理窗口旁)取号。 5、急诊病人可在急诊科或挂号处挂号,记性腹泻患者请挂腹泻门诊,发热患者请挂发热门诊。 6、挂号后请持挂号单据和门诊病历到相应的诊断室就诊,各科门诊患者就诊次序在规定时间原则上按挂号先后顺序就诊。 7、各种检查单、治疗单、中药处方、中成药处方、西药处方直接到收费窗口缴费。 8、各种生化检查报告单在三楼检验科持条码领取,其他检查报告单在检查科室领取。 9、西药、中成药在一楼大厅取药,中药在一楼、五楼均可取药。 10、专家出门诊时间基本是固定的,由于专家同时承担着教学、院外会诊、出国等任务需临时停诊。请患者就诊前注意查询医院网站主页每日医生停诊信息,以免想想您的就诊。

出入院须知

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出入院流程 1.入院证 2.入院处(登记、刷卡办理入院手续) 3.出院处缴费 4.临床科室住院 二、出院流程 1.住院科室(开具出院证明书及出院通知书) 2.出院处打印明细清单支付表(省医保或铁路医保) 2.1医保办3、4、5窗口审核(市医保) 3.出院处(结账)

其它事项

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方便门诊须知 1、上班时间:星期一至星期日上午8:00 至下午17:30. 2、挂号费: 每人一次一元,在门诊大厅挂号室挂号。 3、方便门诊医生不看病不作诊断不写病历,只根据病人要求开检查单、转抄普通处方,转抄的中药处方必须字迹清楚,符合中药配伍禁忌,剂量在安全范围内,否则不予转抄。 4、根据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规定,处方剂量一般不得超过七日用量,慢性病最长不超过十四日用量。 5、为了保证患者用药安全,麻醉药品(杜冷丁)、精神药品(安定类)、生物制剂(白蛋白类)、特殊药品(如诺和灵)、静脉输液药请找专科医生诊断后再开药,不能在方便门诊开上述药品。 6、省市医保规定的门诊特殊疾病须到相应专业就诊,不能在方便门诊开药。 7、省市离休干部请到特约门诊或干部门诊就诊,不能在方便门诊开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