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博爱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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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博爱医院就医指南

就医流程

流程:就诊卡(没有需要办理)→挂号就诊→凭卡缴费→检验、检查、取药→抽血、验血、中西药房→取检查结果

医保报销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暂不予支付费用的病种[各种男女不孕不育、违反计划生育、自伤自残、自杀、酗酒、性病、或因个人过错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交通(或责任、医疗)事故、打架斗殴、戒毒、美容等]。[参照(广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正常分娩暂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产前综合症或产后并发症办理入院的,可视情况咨询社保局是否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宫外孕入院持IC卡者,须提供【单位或居委会证明:证明其婚姻、生育及采取节育措施情况,已婚未育者还须提供本人《结婚证》复印件。已婚育者须提供有效节育证明】。该次住院的医疗费用可按医保有关规定在医院结算。若参保人未婚先孕或其他违反计生情况,其因宫外孕住院医疗费用医保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来院交通

乘车路线:13、14、24、213、42、50、74路公共汽车

预约须知

本院预约门诊每天16:30截止次日预约。 网上预约挂号仅受理自次日起一周内(部分专家3个月)预约。 如预约者需变更预约,请提前一个工作日16:30前更改或取消预约。 预约患者在预约当日按约定时间提前15-30分钟(产科患者需提前30分钟)到达预定科室分诊台取号,迟到请现场排号。 预约患者需按预约顺序就诊。 传染病不预约,请到专室就诊。如:麻疹、手足口病、水痘、腮腺炎等。 网上预约挂号不另收取预约费。 预约后累计2次无故未来就诊者,系统将自动取消该证件号码的预约资格。 如果有相关疑问,可于每日08:00-17:00拨打0760-88776311咨询。

检查须知

中山市免费婚检及孕前优生检查 一、免费检查的服务对象 (一)婚前医学检查服务对象:本市户籍的男女(含一方),结婚登记前3个月内的准婚人员或登记结婚3个月内的已婚人员。 (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对象:符合国家生育政策、计划怀孕的中山市户籍人口夫妇(含一方)以及在本地居住半年以上异地务工人员夫妇。 (三)服务对象可享受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或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一次。符合再生育政策的夫妇根据孩次可再次享受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一次。 二、检查注意事项 1、服务对象资质审核:户籍和持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已婚计划怀孕夫妇先到村(社区)妇委审核资格,户籍人口需携带身份证,流动人口需携带身份证、居住证、计划生育服务证,核对原件后保留复印件,填写婚前及孕前优生健检查申请表,签署“免费婚前及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知情同意书”,领取免费服务凭证。 2、带双方身份证、户口薄正本及复印件。 3、双方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各两张。 4、检查前,男女双方充分了解自己家族的健康状况,特别是遗传病史及不良生育史。 5、检查当天需空腹抽血。 6、检前三天内,女方不要上药。 7、女方检查应在非月经期进行。 8、服务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 9、服务地址:中山市博爱医院门诊二楼妇保科

出入院须知

入院者凭医生开出的住院卡到出入院收费处登记入院,由住院收费工作人员把您的个人及有关资料输入电脑以便出院时与医生病历核对,入院时应缴纳住院基本押金,并购买生活用品(自愿前提下),属特殊情况者(如病危、病重、车祸、手术等)则应多缴纳押金。晚上急诊入院者次天须到出入院收费处重新录入病人资料(身份证、住址、单位、联系电话及联系人)。在院期间所缴押金不足或押金己用完者,须到出入院收费处补交,所交押金收据须妥善保管,在办理出院时拿回结帐。 ●登记入院手续齐全后,到入院处置室等候工作人员替您进行基本的检查,凭生活用品票据(不作报销凭证)发给您一套基本生活用品,再由处置室工作人员负责带您入院。 ● 入院持IC卡(含金穗IC卡)者,且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入院时须凭患者身份证、IC卡登记入院。如晚上入院或入院时未及时带IC卡者,三天内须拿IC卡到住院收费处重新登记资料以便出院时结帐。如遇IC卡在刷卡时出现故障的(如IC卡己锁、读卡错误、住院统筹额未有等)情况的,请麻烦到社会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社保局)或发卡中心联系更换新卡或弄清情况后再到入院收费处重新登记资料以便出院时结算。如出院时IC卡尚未办理妥善,请先自费(挂帐)缴纳押金出院,待IC卡手续办理妥善后再到出入院收费处重新办理结帐退款。 ●出院:医生查房后批准您出院的,首先科室工作人员把其医嘱全部录入电脑并核对办理出院,再将病历送到住院收费处再核对一遍无误后,由住院收费处工作人员知会科室,科室再通知病人拿押金收据到住院收费处等候办理结帐手续,医保病人须凭本人身份证、医保IC卡以及押金收据办理结帐。 ●须使用信用卡(我院只使用中国银行长城卡、交通银行太平洋卡)交费的患者,请在结帐前出示。 ●遗失押金收据:如您在住院期间不慎遗失押金收据的(特殊情况者以下有说明),请您先补足押金办理出院,再回原单位或可证明您身份的所在地等有关部门出具遗失证明并加盖有效公章,方可办理正式结帐手续,否则不打印出院正式票据。

其它事项

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我市从2010年1月1日起在全市实施免费出生缺陷产前筛查服务。 实行免费出生缺陷产前筛查服务是我市重大公共卫生策略,旨在形成政府积极倡导、部门密切协作、群众积极参与的格局。通过对孕妇提供免费出生缺陷产前筛查服务,进一步提高围产期质量,把好出生人口质量关,努力降低出生人口缺陷发生率,降低孕产妇、新生儿死亡率,保障妇女儿童身体健康为目标。 (一) 服务对象 具有中山市户籍或配偶为中山市户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妇女。 (二) 服务项目 提供以下免费出生缺陷产前辅助检查一次,政府补助费用462元/人: (1) 地中海贫血筛查 (2) 唐氏综合征II期筛查 (孕16~20+6周) (3) 彩色B超(孕20~24周) (三) 注意事项 为确保您能顺利接受免费出生缺陷产前筛查,请您注意如下事项: (1) 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 ①男女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女方小一寸彩色数码近照2张; ③“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免费孕前优生健康筛查证明” (2) 填写好《中山市免费出生缺陷产前筛查服务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可到婚姻登记处、婚育学校、村(居)委会领取《申请表》,也可到“中山市卫生局”(www.zsws.gov.cn)、“中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www.zsrkjs.gov.cn)、“中山市妇女联合会”(www.zswoman.net)、“中山妇女信息网”( www.zhongshanfn.com)下载。 (3) 申请人携以上相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镇(区)计生办,经资格审核认定其符合条件后,相关镇(区)计生办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4) 申请人携以上资料和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手册(既往有流产等不良病史的请一并携带相关病历资料)到各有助产技术服务资格的医疗保健机构接受免费出生缺陷产前筛查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