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中心医院就医指南
就医流程
就诊须知:
营口市中心医院全体员工将竭诚为您服务。全年365天、全天24小时开诊,每天早7:30挂号。祝您就诊顺利,早日康复!
一、挂号
医院在门诊一、二、三楼均设有挂号收款处。来院就诊的患者,请在您就诊的科室所在楼层导诊台填写基本信息卡后,再到挂号窗口挂号;基本医疗保险的患者挂号时请出示医保卡。
二、就诊
1.开诊时间:
(1)普通门诊开诊时间上午7:50—12:00,下午13:00-17:00。
(2)超声科开诊时间上午7:50—12:00,下午13:00-17:00。
(3)其他检查科室开诊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4)检验科每天早7:00开始采血。
2.候诊:挂完号的患者持就诊单和门诊通用病例到各科候诊厅导诊台按导诊人员指引候诊。当您听到导诊员呼叫您后,您可在导诊员的指导下就诊。
三、化验、检查、取药等
医生开具检查单和处方→到收费窗费→持已交费的检查单和处方到相应科室检查和取药。
(1)常规采血检查请到门诊三楼检验大厅采血处。
(2)超声、心电图检查请到门诊二楼;放射线、磁共振、CT检查请到门诊一楼。
(3)取药请到门诊一楼药局窗口。
四、导诊服务
1.门诊一楼大厅设有导诊咨询服务台,由导诊人员为您提供咨询及轮椅、担架车、热水等特需服务。在收款挂号及方便门诊处设导诊人员为您提供导医分诊咨询服务。
2.门诊二、三楼楼层挂号收款处及各诊室候诊厅设导诊台,由导诊人员为您提供导医分诊咨询服务。
五、门诊病人选医生
医院在门诊大厅及1—3楼挂号收款处、各科门诊诊室设立当日出诊专家介绍,在门诊大厅设有全院副高以上医师介绍栏目。您可根据疾病需要选择您信任的医生挂号就诊。
温馨提示:吸烟有害健康,我院为无烟医院,请您配合!
医保报销
医保患者须知
营口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就诊须知
1.来院就医要带医保IC卡,就医手册
2.入院起付线700元
3.自负比例:
(1)甲类药品、检查:
在职人员自负18%、退休人员自负13%
(2)乙类药品先自负10% ,剩余部分在职人员再承担18%,退休人员再承担13%
(3)乙类检查先自负15% ,剩余部分在职人员再承担18%,退休人员再承担13%
(4)目录外项目自负比例100%
(5)体内植入材料自负比例
1000元以下体内植入材料自负比例15%
1000元—5000元体内植入材料自负比例25%
5000元—10000元体内植入材料自负比例40%
10000元以上体内植入材料自负比例50%
(6)一次性卫材自负比例
100元以下一次性卫材自负比例5%
100元—1000元一次性卫材自负比例15%
1000元以上一次性卫材自负比例25%
4.统筹年最高支付限额:
(1)缴费当年:15000元
(2)连续缴费第二年:30000元
(3)连续缴费第三年:50000元
5.大额封顶线:200000元
营口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就诊须知
1.来院就医需带医保IC卡,就诊手册
2.住院起付线:400元;年内二次,二次以上住院起付线减半。
3.住院自负比例:
(1)未成年人75%
(2)成年人和老年人70%
4.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50000元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诊须知
1.来院就医需带农合证、身份证
2.住院报销比例:
(1)0—1000元比例为20%
(2)1000—5500元比例为55%
(3)5500元以上45%
患者自行垫付,然后去当地农合部门报销。
来院交通
地址:营口市西市区金牛山大街西13号
电话:0417-2955341(预约挂号),0417-2955111(办公室)
乘车路线:公交:7路、9路、17路、21路、22路、26路、28路到中心医院站下车
预约须知
服务模式:
1. 电话预约:预约电话2955341或拨打114.
2. 现场预约:医院二楼门诊部办公室
3. 诊间预约:门诊、住院医生工作站
4. 网上预约:登陆营口市中心医院网站
预约须知:
1. 预约挂号系统的号源全部对外开放,与医院的出诊时间表同步。
2. 预约时间:每周一至周五8:00-16:00 (节日、双休日不接受预约)
3. 预约挂号需提前一天预约,可预约一周内的门诊号。如在每日16:00后进行网上预约需提前两天预约。
4. 预约时须准确告知要预约的科室、专家及您的具体就诊
时间,并根据专家出诊时间来预约。
5. 预约挂号一律采用实名制。请在预约时提供就诊人员的真实姓名、性别、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码以便挂号时核对以及就诊时间如有改动可及时通知预约者。
6. 挂号:如果预约成功,预约者应在就诊时间前10分钟到门诊部取预约挂号单据,然后到挂号室2号窗口优先挂号。超过10分钟计算机将自动取消本次预约挂号资格。
7. 就诊:患者拿挂号凭证到所挂科室的分诊台,由分诊护士按预约时间优先安排就诊。由于门诊诊疗时间的不确定性,患者就诊次序及时间可能会稍有变动,分诊护士将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就诊。一般情况下就诊时间与预约时间不超过30分钟。
8. 取消预约:可通过现场、电话、网上三种方式于就诊前一天15:00以前取消预约。
9. 爽约:预约后未来诊而未取消预约登记将视为爽约。三次爽约者,我院计算机系统将自动取消您的预约挂号资格。
10. 专家出诊时间以大屏幕当日公布为准。如遇临时情况或暂时停诊我院将在第一时间以电话形式通知。若来不及通知,将由医院安排相同资质的专家接诊。
由此给您带来的不变敬请谅解。
出入院须知
住院须知
1.请您遵守住院规则,听从医护人员的指导,紧密配合医护人员进行治疗和护理。
2.请您遵守作息时间,上午8:00-12:00为医生查房和治疗时间,不要离开病房;护士每日7时30分及13时下病室整理床单,请您在7时30分及13时之前用完餐。每床备一床旁椅供陪护使用,家属不要坐、躺病床。
3.由科室护士向您介绍病区环境:医护办公室、卫生间、洗漱间、开水壶、食堂的位置,以及开水使用时间,食堂开放时间。
4.由科室护士向您介绍本病房医疗组、护理组的一般状况,让病人选出自己满意的医生。
5.未经医护人员同意请您不要进入诊疗办公室翻阅病历。
6.科室护士负责指导留取血尿标本:次晨空腹,待护士抽血后再进餐,尿标本留在指定位置。
7. 为了您的安全,请勿在病房存放贵重物品或大量现金,如有物品及现金丢失,医院概不负责,禁止使用一切电热器具,以确保病区安全;禁止在病房饮酒、打麻将、扑克,保证医院正常的秩序;请爱护公物,节约水电。禁止在病区吸烟,若发现在病区吸烟并将塑胶地面烫毁将罚款50-100元。
8.病房保持清洁、整齐,床旁桌内存放食品,桌上一壶一杯,鞋、盆存放于床尾架上,垃圾、物品不要落地。
9.住院期间不能随意离院,如有事外出需经医生同意,并在病历上签字,再向护士长请假。
10.探病者及陪护必须遵守院规,陪护不可过多,一级护理患者陪护人数二人,二、三级护理患者陪护人数一人。需了解病情时;可与主管医师联系,不得擅自翻阅病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