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上海市总队医院

咨询热线

在线QQ

武警上海市总队医院就医指南

就医流程

门诊患者:患者(其中未预约患者需要预约分诊)→挂号→第一候诊室候诊→第二候诊区候诊→就诊→收费窗口付费→即时检查项目、药房窗口取药、预约检查项目、治疗、住院登记→离院 急诊患者:急诊病人→预检分诊→挂号→科室就诊→收费处付费→做治疗、药房取药、做检查项目→当次诊疗结束

来院交通

地区: 上海 长宁区 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虹许路831号 邮编: 201103 电话: 021-51724000 Email: shwjyy@yahoo.com.cn 交通路线: 地铁10号线、地铁9号线、地铁2号线、57路、69路、700路、925路、328路、833路、805路、806路、809路、591路、911路等

检查须知

门诊检查注意事项 门诊超声检查注意事项: 1. 需检查胆囊、胰腺、腹部肿块的患者,请在前一天晚10点后禁食,晨空腹检查; 2. 检查妇科、产科(妊娠未满3个月者)、输尿管、膀胱,前列腺的患者,请提前1个半小时, 饮水600ml,使膀胱充盈后方可检查; 3. 同位素及X光钡餐检查后须3天后方可B超检查; 4. 女病人检查时请勿穿连衣裙。 常规心电图检查注意事项: 1.请检查者持有效心电图申请单检查; 2.检查者需依次排队,重病人可提前检查; 3.检查者请带好医保卡; 4.检查时需全身放松,以保证记录质量; 5.女性病人勿穿连衣裙及连; 6.陪伴者请不要进入检查室; 7.检查结束后即时取报告。 动态心电图检查注意事项: 1.检查者请凭已付费的申请单在门诊心电图室预约检查时间; 2.请按预约的时间检查,过时不侯; 3.如需更改时间请提前一天按预约单上提供的电话号码协商; 4.曾做过此项检查者,请带好原报告; 5.检查者请带好医保卡; 6.检查者请遵医嘱决定用药与否; 7.检查者请擦净胸前区,有胸毛者自行剃去,以保证记录质量; 8.检查时,女性勿穿连衣裙; 9.检查时严禁私自打开记录器; 10.检查当天请关手机; 11.周一~周四检查者请予检查结束后次日在门诊3号窗口取报告;周五检查者 请予下周二在门诊3号窗口取报告。 动态血压检查注意事项: 1.检查者请凭已付费的申请单在门诊心电图室预约检查时间; 2.请按预约的时间检查,过时不侯; 3.如需更改时间请提前一天按申预约单上提供的电话号码协商; 4.检查者请带好医保卡; 5.检查者请遵医嘱决定用药与否; 6.检查者请穿有袖内衣; 7.检查结束后1小时取报告。 活动平板检查注意事项: 1.检查者请凭已付费的申请单在门诊预约中心预约检查时间; 2.请按预约的时间检查,过时不侯; 3.如需更改时间请提前一天按预约单上提供的电话号码协商; 4.曾做过此项检查者,请带好原报告; 5.检查者请带好医保卡; 6.检查前2天停服扩冠状动脉药物,抗高血压药物除外,不明之处请询问门诊医师; 7.检查前请仔细阅读该项检查的告知书,并签名; 8.女性检查者请勿穿连衣裙; 9.检查者请自备小毛巾及运动鞋; 10.检查结束后1小时取报告,特殊情况酌情延迟。 脑电图及脑电地形图检查注意事项: 1. 请持申请单先去收款处付检查费后到脑电图室预约。 2. 检查前二天宜停服一切药物和酒、茶等兴奋剂;但癜痫病人连续反应抗痉药物时不停药。 3. 检查前一、二天宜将头发稍许理短并洗涤干净(不可搓油、吹风) 雨天来查时头发保持干燥。 4. 检查前晚宜充分休息,按时睡眠。 5. 检查当天早餐后来,不宜空腹。 6. 检查三天后取报告。 门诊理疗注意事项: 1.理疗医师必须根据病情制订出正确的治疗方针和适宜的理疗方案,包括理疗种类实施部位、 计量(强度、时间、距离)、方式、间隔和疗程。 2.在治疗过程中注意观察病人反应如何,必要时可以修改方案。使之适合患者的具体情况。 3.对恶性肿瘤、高热和有出血倾向的疾病不可使用理疗。 4.理疗技师在治疗时必须认真执行理疗处方和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5.理疗工作人员应正确使用机器,注意保养和定期维修以保持机器的效能和延长寿命。 6.加强理疗室用电的安全和防护,包括避免接地和短路,防止超高频电场的有害影响。 7.理疗工作人员都应具有触电的急救知识。 8.治疗中应禁止患者交谈和阅读书报。 9.非理疗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理疗机器。 10.医务人员应当态度和蔼,取得病人的信任与合作,尤为重要。 11. 对于感觉障碍患者,老年患者,小儿患者应严格掌握各种物理因素的应用。

出入院须知

住院流程: 门诊住院病人→到主管科室预约床位→接到入院通知到主管科室领取住院卡→到入院接待处办理入院手续→到所在病区入院→在院接受治疗→由医疗小组负责医疗、由护理小组负责护理→给药、检查、手术、治疗、康复→出院前一天收到出院通知单→出院当天出院结账处结束费用→离院 一、 探视住院病人时间为每日下午3:00~晚8:30时,法定节假日增加一次探视,时间为上午10:00~12:00时。其它时间为查房、治疗、手术、休息时间,谢绝探视。 二、 探视时间持证入内。如无证,请到探视服务处办理,每位病员每次探视不超过两人。 三、 院内请勿大声喧哗、吸烟、乱扔果皮纸屑、随地吐痰。 四、 为了营造宁静、整洁、安全、怡雅的住院环境,医院投巨资安装了新风系统(即房屋封闭状态下新鲜空气可不断交换),因此病房实行关窗管理,患者及其家属不得开窗。 五、 住院病人除携带必要的洗漱用品外,请勿携带其他生活用品及各类电器。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毒品、凶器等危险品。 六、 医院特设营养厨房照料病员饮食,每日到病区为病员订餐。 七、 医院为病人提供专业陪护、陪检服务。如需了解详细情况,请与病员服务中心联系。 八、 住院病人请勿随意外出或在院外留宿,如有特殊情况,须经责任医师同意,在病区办理离院登记手续。 九、住院病人及探视人员应爱护公物,严禁自行开关、调节各类医疗仪器、设备,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 为了给广大病员营造一个良好、舒适的宾馆式就医环境,保障正常的医疗工作秩序,加强和规范住院探视及病区管理,特实施"限时限人数探视"制度。

其它事项

一、探视时间:每日15:00~20:30时;法定节假日增加上午一次探视,时间为10:00~12:00时。 二、 探视规定: 1、 来院探视,须在规定时间内,持家属探视证或普通探视证进入病区; 2、 家属探视证限领1张,在病区护士办公室领取; 3、 普通探视证由探视者到探视服务处领取。持此证探视时,每位住院病人每次限2人前往探视,且探视结束后须交回发证处注销,以让其他等候人员领证进入探视;普通探视证当日有效,撕角或隔日作废。 三、进入院内的病员、家属、职工等所有人员,应服从医院及物业公司人员管理,自觉遵守各项管理规定,如院内禁止吸烟,院内规范行车、停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