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总医院就医指南
就医流程
就诊须知
一、挂号:初诊、复诊(看结果)、咨询、开药等均须挂号,采取实名制挂号,同时购买《门诊诊疗记录册》。军人挂号,团以下干部在门诊三层军人诊区,团师以上干部在门诊三层干部诊区,地方挂号,一层和各层收费处均可挂号(正骨科、皮肤科专家号在一层)。
二、就诊程序:挂号→分诊→候诊→就诊→检查(治疗、手术)→取药
三、就诊顺序:按号条顺序先后排列。
四、开诊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专家号开诊时间分别延迟半小时。
五、就诊号只限当日指定的上午、下午开诊时间使用,逾期无效。
六、不见病人不开药,各专科原则上只开本专科用药,他科用药需另挂相应专科号就诊,只凭院外资料不出具治疗方案、诊断证明。
七、除北京市医保和持有离退休干部医疗证件的患者外,一律不开底方。
八、如有特殊情况未能就诊需退号者,在号条的效期间,由专科医师签章后凭号条和挂号费收据到挂号窗口退款。九、在诊区内保持安静,不得追逐、打闹、喧哗、吸烟和拨打手机。
十、就诊期间如遇问题,请找分诊护士联系解决。
十一、我院在院外未建立联合医院和专家门诊,一切介绍到院外的就诊、检查、取药、治疗和住院等均属违规行为,请患者自行抵制,因被人介绍到外院就诊,产生一切后果,患者自负。
医保报销
1、当您在我院门诊就诊、挂号时,请务必出示您的医保手册,前往医保专门挂号窗口挂号,并建立医保病历。第一次就诊交挂号费的同时交建医保病历费,以后只交挂号费。
2、挂号后持病历到您所挂科室就诊。
3、医生根据病情需要,使用医保专用处方给医保病人用药。开药量严格执行北京市医保中心的规定:急性病不超过三天,慢性病不超过七天,行动不便者两周,退休人员患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慢性肝炎、肝硬化、结核病、精神病、癌症、脑血管病、前列腺肥大等,对病情稳定长期服用的同一类药物,药量不超过一个月。海淀公疗病人门诊一次开药限定在200元左右,请您理解。
4、当您需要自费药时,医生将用普通白色处方开药,交现金不予报销。
5、普通医保病人可在任一结算窗费,在指定窗口打印费用明细表。海淀公疗、特种病人员到医保费用结算专用窗费。
6、请您将处方底方、检查单底方及收费收据妥善保存,年底回原单位按规定审核报销时备用。
医保服务电话:66927631 66927675
来院交通
公交:27、40、56、87、92、121、368、392、603、620、693、698、701、977、运通102、106路
地铁:地铁10号线,快速公交4 钓鱼台下车
出入院须知
住院须知
1、住院病人要严格遵守医院各项制度,积极配合治疗。详细、真实介绍自己的病情和治疗效果。
2、查房及治疗时间请不要离开病房。住院期间未经科主任批准不得私自外出,如擅自外出,按自动出院办理,外出期间如发生病情变化或其它意外一律由本人负责。
3、爱护公物,保持病房安全、安静、清洁、整齐,不得随地吐痰、吸烟、乱扔果皮、纸屑。严禁使用电器(电炉、电热杯、电扇等自家用品)。
4、住院期间必须穿着病员服。严禁在病区内聚餐、喝酒、赌博。
5、未经允许,请不要进入治疗室、换药室、处置室等医疗场所。
6、为了配合饮食治疗,病人住院期间根据医嘱就餐,如因家属送饭而发生饮食问题、后果由本人负责。
7、手术当天禁止家属在手术室门口及病房内等候,请到一层手术等候室等通知。
8、不要把机密文件、贵重物品及大量现金带入病房,特殊检查或手术前将手表、首饰等物品交家属保管,如发生问题,一律由本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