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第四医院就医指南
就医流程
门诊患者就诊流程:
1、候诊,到就诊科室,按挂号顺序就诊
2、挂号,急诊五官楼一楼、外科楼二楼
3、交款收费处,急诊五官楼一楼、外科楼二楼(药费、化验费、检查费、处
置费)
4、化验、检查;取药(外科楼中药局、西药局)
5、诊断证明章在急诊五官楼一楼大厅2号窗口办理;门诊就医租借轮椅在急诊
楼五官楼一楼大厅导诊台办理
注:无假日医院,周六、日正常开诊;普通诊、专家诊开诊时间:8:00--
16:00;急诊24小时应诊。
医保报销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费用有以下几项:
1. 打架斗殴、酗酒、自杀、中毒或者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因素所致伤者;
2. 非医保范围内的药品、检查、医用材料及治疗等;
3. 超出物价规定范围部分的费用;
4. 其他医疗保险不予支付的生活服务设施费用;
5. 职工因工负伤、患职业病以及女职工生育的医疗费用,分别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另行处理;
6. 国家和本市规定的不予支付的其它情形。
来院交通
公交: 道外十六道街:12,19,70,79,107,108,109,206路公共汽车;靖宇街:73线公共汽车;第四医院:1,54,60,109,202,205路公共汽车
预约须知
预约诊疗流程:
1、【来院就诊】预约患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预约时间提前到医院就诊
2、【导诊台】由导诊台指引预约患者到医院专门预约挂号窗口办理取号和缴
费手续(→【医生临时停诊】→【安排相同等级医生予以接诊】预约患者到达
医院后,出现原预约医生临时停诊时,医院应安排相同等级医生予以接诊)
3、【优先办理取号和缴费手续】预约患者在专门预约挂号窗口优先办理取号
和缴费手续,窗口工作人员在预约患者的挂号小票(患者留存联)上盖预约挂
号专用章,并填写上患者预约的就诊时间等信息,预约患者以此做就诊凭证。
注:预约挂号专用章的格式由省厅统一设计
4、【优先就诊】在医生站或分诊台、护士或医生根据患者所持有的预约凭证
,按患者预约时间约时间予以优先安排就诊
5、【优先检查】若患者需要检查,医技科室根据患者所持的预约凭证按预约
优先原则,予以优先安排检查
6、【优先取药】患者就诊完毕后,若需要取药,药房、收费等部门根据患者
所持的预约凭证,按预约优先原则,予以优先安排取药
7、【优先住院】若患者需住院治疗,住院处根据患者所持的预约凭证,予以
优先办理住院手续单到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
检查须知
1、检验科一般常规检验项目≦30分钟、生化检验项目≦6小时;急诊检验常规项目半小时完成、生化项目2小时完成。
2、CT、放射线科常规影像检查半小时内出结果报告单,放射线特殊检查2小时内出结果报告单。
3、病理组织诊断报告4个工作日内完成(需会诊除外),术中冰冻病理诊断报告不超过1小时(需要会诊病例应向医生告知)。
4、心电、超声及物理诊断科报告自检查开始到出报告时间不超过30分钟(特殊病例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