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地区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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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地区人民医院就医指南

就医流程

就诊流程: 挂号:初诊办理就诊卡--各诊断室就诊-- 缴费检查--开药取药--治疗--离院

医保报销

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患者须知 1、 患者入院时持入院证、农村合作医疗证、交费发票到新农合结算窗口报道。 2、 70岁以上的患者须交身份证复印件。 3、 农村六级以下伤残军人、一二级残疾人和多残疾人;无经济收入;无生活来源的三级残疾人; 五保户、底保户;二女结扎户;独生子女中的特困户,须交民政部门的相关证明。 4 、外伤患者须交乡村二级证明;证明出事的时间、地点、原因;车祸须出示当地交警部门裁决书。 5、出院报销时间为十五天;超过十五天视为自动放弃不予报销。

来院交通

乘坐19路29路5路上行5路下行到汽配一条街下车步行283米 乘坐12路1路到酒运司家属院下车步行328米 乘坐5路上行5路下行到光明花园下车步行538米 乘坐19路1路27路单向行驶29路3路单向行驶5路上行5路下行9路到西关车站下车步行553米 乘坐27路单向行驶到西关车站(酒泉车站)下车步行553米

检查须知

抽血注意事项: 1、当日采血应空腹采血,抽血时请放松心情 2、抽血后请正确压迫止血,将棉签在针孔稍下方按压5分钟以上,切忌按揉,以免造成皮下淤血 3、采血检查前,原则上应停用一切药物。 B超检查须知: 1、腹部B超检查前一日晚上清淡饮食,检查当天早晨禁食 2、女性子宫、附件B超:请您抽血及做腹部B超等空腹项目后,在餐饮区饮温水约1500ml左右,等膀胱充盈后检查 3、男性前列腺B超:在做完空腹检查后饮用温水1000ml左右,等膀胱充盈后检查

出入院须知

城镇职工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入院须知 1、 患者入院三天以内须向医保审核处交医疗保险证及相关资料;肃州区及各县市 (不包括玉门市)的患者须持入院证、医疗保险证到当地医保中心办理审批表。 2、 患者一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700元;第二次600元;第三次及以后住院起付标准600元。 3、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标准为700元。

其它事项

患者告知制度 一、谈话签字制度包括:入院后48小时内谈话制;术前、术中、术后谈话制;创伤性诊疗活动谈话制;麻醉谈话制;输血谈话制;出院前谈话制。 二、谈话签字的内容: ㈠、 入院48小时内谈话:包括患者的初步诊断、诊治计划和预后估计等内容; ㈡、 术前、术中、术后谈话:包括患者的初步诊断、拟行手术名称、拟行手术日期、拟行麻醉方式、术中术后可能发生的并发症或意外等内容; ㈢、 创伤性诊疗活动谈话:包括患者的诊断、诊疗项目名称、预计达到的效果、有可能出现的意外及并发症等内容; ㈣、 麻醉谈话:包括手术名称、麻醉方式、麻醉效果估计、有可能发生的并发症或意外等内容: ㈤、 输血谈话:包括输血原因、输血种类(成分)、输血目的、可能引起的不良反应或传染病等内容; ㈥、 出院前谈话:包括患者的诊断、目前疗效评价、出院后注意事项等内容。 三、履行谈话签字手续时,在不违反保护性医疗制度的前提下,应直接告知患者本人;如果患者因心理承受能力和理解能力等因素,不能履行淡话签字手续时,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履行谈话签字手续;对恶性肿瘤的病人,医师可直接建议患者委托代理人代为履行谈话签字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