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第五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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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第五人民医院就医指南

就医流程

门诊流程:挂号→就诊→收费窗口缴费→持发票到一楼药房取药、到门诊输液中心抽血、注射、治疗等、持检查申请单到相关科室进行检查、静脉输液到门诊输液中心

医保报销

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指南 一、住院基本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表与住院起付标准 住院基本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表 住院基本医疗费 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市内一级及二级医院 市内三级医院 市外三级医院 在职 退休 在职 退休 在职 退休 起付标准以上5万元医疗费以下部分 90% 95% 85% 90% 80% 85% 超过5万元,不足或等于10万元的 70% 75% 65% 70% 60% 65% 10万元以上 50% 55% 45% 50% 40% 45% 参加社区门诊医疗保障人员社区门诊基本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0% 住院起付标准:我院属市内三级医院,起付金为1300元 市内医院 市外医院 三级医院 1300元 2000元 二级医院 800元 1500元 一级及其他医院 500元 1000元 社保病人转院报销比例 住院类别 医疗机构类别 降低报销比例 转院 定点医疗机构 0% 非定点医疗机构 20% 自行住院 市内定点医疗机构 0% 市外定点医疗机构 20% 非东莞户籍参保人到户籍所在地医院及其上级医院(限户籍所在省份内) 我省省会城市的三级非定点医疗机构 东莞市内其他非定点医疗机构 其他 三、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广州市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序号 医疗机构名称 级别 地址 1 广东省人民医院 3 广州市中山二路106号 2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附属医院 3 广州市中山二路58号 3 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含南院) 3 广州市沿江西路107号 4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3 广州市天河石牌岗顶 5 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 3 广州市天河区员村二横路26号 6 南方医院 3 广州市广州大道北路1838号 7 珠江医院 3 广州市工业大道中253号 8 广州军区总医院(陆军总医院) 3 广州市流花路111号 9 广东省中医院(含二沙岛分院) 3 广州市大德路111号 10 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华侨医院) 3 广州市黄埔大道西613号 11 解放军第458医院(广州空军医院) 3 广州市东风东路801号 12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3 广州市盘福路1号 13 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 3 广州市赤岗石榴岗路1号 14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3 广州机场路16号 15 中山大学附属眼科医院 3 广州市先烈南路54号 16 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3 广州市东风东路651号 17 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限工伤)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海康街68号 深圳市定点医院名单 医院名称 级别 地址 北京大学深圳医院 三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路1120号 深圳市中医院 三 深圳市福华路1号 深圳市宝安区沙井人民医院 二 深圳市宝案区沙井大街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医院 二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3025号 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 二 深圳市龙岗区深惠路龙岗段1228号 深圳市福田区第二人民医院(深圳市福田区梅林医院) 二 深圳市福田区上梅林中康路27号 惠州市定点医院名单 医院名称 级别 地址 广东惠州市中医医院(惠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三 惠州市菱湖三路一号 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含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三 惠州市鹅岭北路41号(惠州大道北82号) 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二 惠州市桥东学背街1号 惠州市博罗县人民医院 二 惠州市博罗县罗阳镇桥西六路16号 惠州市惠城区中医医院 二 惠州市城背路4号 惠州市惠城区红十字医院(惠城区桥西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一 惠州市麦兴路20号 四、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特定门诊病种目录及限额标准 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特定门诊病种目录及限额标准 分类 病种名称 基本医疗费限额标准 一类 慢性化脓性骨髓炎 4000元/年 高危性心律扮演病态窦房结综合征符合安装永久起博器指征而暂未安装者;第二度2型及第三度房室阴滞) 慢性肾小球肾炎 冠心病(缺血性心肌病型) 冠心病(反复发作的心绞痛或心肌梗塞) 6000元/年 心脏瓣膜替换术后各种心脏病症导致的慢性心力衰竭(心功能3级及以上) 类风湿性关节炎 帕金森病 系统性红斑狼疮 糖尿病(空腹血糖≥7.0MMOL/L或餐后2小时血糖≥11.1MMOL/L) 肝硬化(失代偿期) 慢性阻塞性肺气肿并反复肺感染 慢性病毒性肝炎(伴肝功能损害) 高血压2级及以上(伴有心、脑、肾或血管损害) 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脑血管疾病(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脑血栓形成、脑栓塞)及颅脑内占位性病变后遗症期 二类 精神分裂症 4000元/年 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 恶性肿瘤(非放、化疗治疗) 6000元/年 恶性肿瘤(放、化疗治疗) 25000元/年 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透析治疗) 肾脏及骨髓移植术后药物治疗 60000元/年 泌尿系结石(体外碎石治疗) 基本医疗费按比例报销 五、特定门诊与社保工伤处方药品使用原则: 1.特定门诊与社保工伤“专用处方”应严格以《处方管理办法》(药品不能超过5种[含5种]) 为标准。 2.门诊急性病一般不超过三日量,慢性病一般不超过七日量,特定门诊和职业病一般不超过一个月量,社区门诊静脉用药不超过一日量。 3.住院病人的出院带药一般不超过七日量。 4.工伤不得超过三日量。 六、住院及特定门诊待遇标准 参保人从连续参保并足额缴费后第三个月起,可按规定享受住院及特定门诊、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住院及特定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标准根据连续参保时间确定,从2009年1月1日起提高连续参保满一年以上参保人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住院及特定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连续参保缴费时间 统筹基金支付限额(综合险除外) 综合险统筹基金支付限额 不足2个月 0元 0元 满2个月不足6个月 5000元 10000元 满6个月不足1年 10000元 20000元 满1年不足2年 50000元 100000元 2年以上 100000元 150000元 ※注解:①基本保险即原来的农卡,银卡②综合险即原来的金卡 七、2011年度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特定门诊就医及报销工作指引 1.一类特定门诊就医指引 从2011年1月1日开始,社区一类特定门诊参保人(即除综合基本医疗保险、持特定门诊卡、患二类特定门诊病种及已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外的特定门诊参保人),应先在“特定门诊指定就诊机构”就医并在现场办理结算报销手续。因病情需要,经“特定门诊指定就诊机构”同意,可转诊到“特定门诊选定医药机构”就诊购药并按原办法办理相关医疗费用结算报销手续。未经“特定门诊指定就诊机构”转诊,自行到其他医药机构就医购药的,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如不能提供《转诊告知单》的社区一类特定门诊参保人愿意自费结算的,在完善告知工作的情况下可按非参保人继续提供医药服务。 2.事后报销 符合规定的社区一类特定门诊参保人,在选定医药机构就诊购药时,如属以下情况的,由参保人先行现金支付医药费,再持相关资料到所属机构(就近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社保部门)报销: ①在未实现电脑联网的选定医药机构就诊购药的; ②在已联网的选定医药机构就诊购药时,因系统故障,致不能现场结算的; ②患恶性肿瘤(放疗、化疗)、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的透析治疗)、肾脏及骨髓移植术后药物治疗、泌尿系统结石(体外碎石治疗)的特定门诊参保人。

来院交通

1.东莞市太平人民医院:东莞市虎门镇虎门大道154号 (乘2、3B、6、8A、9、12路公共汽车新人民医院站下) 2.东莞市太平人民医院运河分院:东莞市虎门镇运河北路124号(乘虎门2、8A、12、13、15路车旧人民医院站下)

检查须知

妇检、产前检查、人流、妇科疾病、不孕不育等请到门诊部二楼妇产科门诊

出入院须知

入院流程 一、患者或其家属(代办人),凭我院门(急)诊医生开出的入院通知单,到入院处置室办理入院手续,为您提供住院病历一份,到住院病房。 1.入院时医保病人,请您务必带齐医保卡(医疗证)及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都可能影响您正常使用医保卡。 2.到住院收费处缴纳按金。 3.请妥善保管按金单,出院时需凭该收据结账。 4.入院资料填写须与本人有效证件一致,以便于您办理各种报销手续。 二、按金的管理 按金的使用:按金以支付住院者自费项目,如自费药或住院者认可的项目。 按金数目:视病种而定,一般1000-5000元。 小提示:按金的使用是一个递减的过程,由电脑管理系统生成,使用至300元时会出现提示。此时必须及时补充按金,不然会影响您的后续治疗。 按金使用查询可咨询护士站。各科上午都会贴出前一天的一日清单,清单截止时间为零时。 出院流程 一、接到出院通知单后,请您与病区核实以下事项: (一) 检查、治疗完成情况 (二) 是否带出院药 (三) 补交金额 二、找出自存的按金单据,携出院通知单、有关证件、补交金额到一楼出入院收费处结帐。

其它事项

辅助检查: 住院部一楼:放射科、CT、介入手术室 门诊部二楼:化验室、消化内镜(胃镜、肠镜) 住院部二楼:B超、核医学(SPE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