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南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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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南院就医指南

就医流程

1、持病历本,挂号单 2、去各科室分诊台,叫挂号单,候诊 3、医生诊治,开出医嘱 4、挂号收费室交费/检查,检查完后带检查报告单找医生诊治,需住院的办理住院手续 5、取药

医保报销

郴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就诊指南 一、郴州市城乡居民办理住院手续时,请在住院信息表上正确填写个人信息,并主动说明和出示《郴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手册》。特殊情况当天未交手册的患者请于入院后三个工作日内补办医保手续,逾期不予补办,对未按相关医保政策提供服务和管理造成的责任我院不予承担。 二、住院患者,须按医保及医院规定要求缴纳一定比例的预交金,出院结算时,多退少补。 三、住院后请主动将医疗保险手册及手册复印件交住院科室核实身份。 四、参保人两次住院的间隔时间一般不得少于28天(特殊情况如急诊、上下级医院间转诊、肿瘤放化疗、不同疾病及新发疾病入院除外)。 五、住院期间因病情需要置入体内材料或使用贵重一次性材料,须经市医保中心审核自付比例且患者同意支付自付部分后方可使用。 六、住院期间因病情需要使用全自费的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项目时,按要求实行签字告知制度,患者或家属签字同意后方能使用(抢救和手术中使用请配合事后补签)。 七、按医保管理要求,医保患者出院带药限4个品种的口服药,急性病不超过7天量,慢性病不超过15天量,不得带注射药及检查、治疗项目出院。 八、意外伤害住院时,需由住院科室医生填写《意外伤害审批表》,按要求审批同意后,到医保科补办医保手续。宫外孕的患者还须提供结婚证和准生证复印件或相关检查证明。 九、我院会为住院医保患者提供“一日一清单”,出院时医生开具诊断书和出院证。住院结算中心在患者结帐时提供住院费用发票及汇总清单。 十、为方便就诊人员,我院在三个医疗区的住院部一楼均设有医保窗口,可直接办理医保审核、盖章和农合直补等业务。

来院交通

中心医院:2、16、20、21、24、27、28路 南院:2、15、22、31、32路 北院:15、19、20、27、68路

预约须知

1、预约实名制: 统一平台电话预约和网上预约挂号均采取实名制注册预约,请您如实提供就诊人员的真实姓名、有效证件号(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港澳通行证、台胞证)、性别、电话、手机号码等有效基本信息 2、预约取号:预约成功后,请患者于就诊当日携带有效证件到医院预约窗口挂号取号(核对与预约登记实名信息一致的本人有效证件和预约识别码)如验证不符则医院不能提供相应的诊疗服务 3、预约取号时间:上午就诊患者于上午09:00以前取号;下午就诊患者于14:00以前取号,过时未取号者,预约作废 4、 取号地点:中心医院门诊大厅挂号处一号窗口取号.南院门诊大厅挂号处取号,儿童医院门诊大厅挂号处取号 5、医生停诊:医生可能因为临时的抢救、保障任务停诊,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医生临时停诊,工作人员将会用电话方式及时通知您,请配合更改就诊日期或更换其他医生,请您保持电话畅通 6、取消预约:挂出的预约号如办理退号,至少在就诊前一工作日15:00前通过网站或者114电话凭预约识别码进行取消

检查须知

1、检查肝功能、肾功能、血脂、血糖等生化项目,需抽空腹血,请在检查前空腹12小时。查血糖者,前日晚上禁食大量水果;查血脂者,24小时内禁食高脂食物 。 2、做尿常规检查,请留取中段尿,送检时间不超过半个小时;做尿早孕检查,请不要喝大量水,留尿检验后,5分钟内取结果。 3、做大便筛查,请注意保持标本时间,不超过半小时,标本不能接触任何吸水性物质。 4、做血常规检查,取末稍血。1、空腹:一般化验前一天晚餐后不再进食。但空腹时间并不是越长越好,一般空腹6小时以上即可,但血脂检查要求空腹12—14小时。 5、食物:一般体检前不宜吃辛辣肥厚之品。如检查血脂,先天不宜吃鸡蛋等含脂肪高的食品。酒类、咖啡、茶、可乐等亦不宜饮用。 6、药物:如有可能,停服一切药物(包括保健药品)。 7、体检或抽血:检查前,不宜作剧烈运动,并保持平和心境,不宜激动。 8、女性作尿检:检查时应注意避开月经期,一般待月经干净3天后才能进行。

出入院须知

一、郴州市城乡居民办理住院手续时,请在住院信息表上正确填写个人信息,并主动说明和出示《郴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手册》。特殊情况当天未交手册的患者请于入院后三个工作日内补办医保手续,逾期不予补办,对未按相关医保政策提供服务和管理造成的责任我院不予承担。 二、住院患者,须按医保及医院规定要求缴纳一定比例的预交金,出院结算时,多退少补。 三、住院后请主动将医疗保险手册及手册复印件交住院科室核实身份。 四、参保人两次住院的间隔时间一般不得少于28天(特殊情况如急诊、上下级医院间转诊、肿瘤放化疗、不同疾病及新发疾病入院除外)。 五、住院期间因病情需要置入体内材料或使用贵重一次性材料,须经市医保中心审核自付比例且患者同意支付自付部分后方可使用。 六、住院期间因病情需要使用全自费的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项目时,按要求实行签字告知制度,患者或家属签字同意后方能使用(抢救和手术中使用请配合事后补签)。 七、按医保管理要求,医保患者出院带药限4个品种的口服药,急性病不超过7天量,慢性病不超过15天量,不得带注射药及检查、治疗项目出院。 八、意外伤害住院时,需由住院科室医生填写《意外伤害审批表》,按要求审批同意后,到医保科补办医保手续。宫外孕的患者还须提供结婚证和准生证复印件或相关检查证明。 九、我院会为住院医保患者提供“一日一清单”,出院时医生开具诊断书和出院证。住院结算中心在患者结帐时提供住院费用发票及汇总清单。 十、为方便就诊人员,我院在三个医疗区的住院部一楼均设有医保窗口,可直接办理医保审核、盖章和农合直补等业务。

其它事项

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南院挂号须知 就诊卡办理 一、如何办理就诊卡 1、本人持有效证件(第二代身份证、医保卡(医保证)、军官证等任意一种),在挂号收费室实名制办理,一人一卡。 2、患者在就诊卡丢失或忘记携带时需在挂号前进行查询补办工作,查询补办时,患者需向工作人员提供建立就诊卡时提供的相关证件,或直接详细填写《个人信息表》即可办理。 二、办理就诊卡的目的 1、通用就诊卡是对您个人信息及在医院诊治情况(包括住院和门诊)通过计算机进行记录储存和长期保存,应用于挂号、入院、就诊、化验、交费和取药等流程中,让您更方便、更快捷就医。 2、挂号后持就诊卡,到指定科室候诊,在挂号的同时,患者的挂号信息已上传至就诊科室。 3、就医时使用就诊卡,减少了划价环节,患者可直接交费。 4、就诊卡能够帮助您再次就诊时,您的接诊医生能准确了解您过去的病史,以便更好诊治。 三、关于就诊卡的注意事项 1、就诊卡仅限患者本人使用,严禁转借他人,否则后果自负。 2、本卡切忌磨损或接近磁性物体。 3、请妥善保存通用就诊卡,如丢失此卡,请持有效证件到挂号收费室补卡。 挂号收费须知 1、门诊挂号收费室大厅处设有挂号信息显示屏,通过显示屏患者可了解当天坐诊医生的挂号信息。 2、门诊一楼大厅、门诊四楼设有挂号收费处,患者可就近挂号缴费。 3、初诊患者请先到挂号收费室登记基本信息。按要求在门诊病历上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供准确的联系电话及住址,以便需要时我们能与您联系,为您提供更好的服务。医院对您的个人信息保密。 4、复诊患者凭就诊卡和门诊病历到挂号收费窗口挂号。 5、在您离开挂号收费处时,请仔细核对您的发票、病历、处方、检查单、检查报告及药品,以免错拿、遗失、遗漏。 6、患者挂号收费后请到相应科室候诊区等候就诊,就诊号当日有效,隔日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