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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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就医指南

就医流程

1、初诊→分诊→挂号→科室就诊→收费处交费→取药→离院 2、复诊→挂号→科室就诊→收费处交费→取药→离院

医保报销

一、医保温馨提示 ★执行北部湾经济区医疗保险政策的区直医保和南宁市医保病人,可在我院刷卡结算并享受北部湾医保待遇;其他的如钦州、防城港、玉林、崇左等,因医保系统未接入北部湾医保网络系统,暂时不能在我院刷卡结算。 ★参加北部湾南宁市居民医保的病人,需经社区卫生服务站转诊后,方可到我院刷卡结算,学生医保的可直接刷卡不需转诊。 ★北海、贵港、柳州、梧州四地的外地职工医保病人,经当地医保中心批准转诊后,报身份证号可在我院进行异地住院结算。 其他外地医保病人在我院就诊,仍需经当地医保中心批准转诊后,医疗费用以现金结账,凭转诊证明、发票、费用清单、疾病证明书等回当地医保中心报销。 ★新农合病人到我院就医,必须经参合地新农合经办机构批准转诊,住院患者医疗费用以现金结账。 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不予支付范围 1、超过《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范围的医疗费用。 2、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医疗费用。 3、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4、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医疗费用。 5、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 6、法律、法规规定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的医疗费用。 三、门诊特殊检查特殊治疗 在我院进行门诊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如:CT检查、核磁共振检查),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医疗服务项目》、并且单价在≥200元的乙、丙类医疗服务项目,北部湾医疗保险区直医保和南宁市职工医保的参保患者,在职的统筹支付70%,个人支付30%;退休的统筹支付75%,个人支付25%。南宁市居民医保及南宁铁路医保的参保患者无此待遇。 四、恶性肿瘤门诊慢性病待遇 为保证恶性肿瘤患者出院后的后续治疗,医保政策规定,办理了“恶性肿瘤门诊慢性病卡”的患者,在门诊就医有优惠待遇。 1、北部湾医疗保险区直医保和南宁市职工医保恶性肿瘤患者,在门诊化疗、放疗,在职的统筹支付85%,个人支付15%;退休的统筹支付92%,个人支付8%。 2、北部湾医疗保险南宁市居民医保恶性肿瘤患者,在门诊化疗、放疗,统筹支付60%,个人支付40%。 3、南宁铁路职工医保的恶性肿瘤患者,在门诊化疗、放疗,在职的统筹支付90%,个人支付10%;退休的统筹支付94%,个人支付6%。在门诊检查、化验,在职和退休统筹还可支付60%,个人支付40%。但南宁铁路家属医保的患者无此待遇。 五、住院个人起付额 1、北部湾医疗保险区直医保和南宁市医保(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的参保患者,第一次住院起付标准为600元,第二次及以上为300元。 2、南宁铁路医保的参保患者,在职的第一次住院起付标准为700元,第二次及以上为400元;退休及家属的第一次住院起付标准为400元,第二次及以上为300元; 六、住院医药费统筹支付比例 (一)北部湾医疗保险,属于区直医保和南宁市职工医保的参保患者,住院医药费: 1、属于甲类的,在职统筹支付85%,个人支付15%;退休统筹支付90%,个人支付10% 。 2、属于乙类的,在职统筹支付75%,个人支付25%;退休统筹支付80%,个人支付20%。 3、属于丙Ⅰ类的,在职统筹支付65%,个人支付35%;退休统筹支付70%,个人支付30% 。 4、属于丙Ⅱ类的,在职统筹支付50%,个人支付50%;退休统筹支付55%,个人支付45% 。 (二)北部湾医疗保险,属于南宁市居民医保的参保患者,住院医药费: 1、属于甲类及乙类的,统筹支付50%,个人支付50%。 2、属于丙Ⅰ类的,统筹支付40%,个人支付60%。 3、属于丙Ⅱ类的,统筹支付30%,个人支付70%。 (三)属于南宁铁路职工医保的参保患者,住院医药费: 1、起付标准以上至10000元,在职统筹支付90%,个人支付10%;退休统筹支付95%,个人支付5% 。 2、10000元以上至封顶线,在职统筹支付95%,个人支付5%;退休统筹支付97.5%,个人支付2.5% 。 3、甲类药品,直接进入共付段自付2.5-10%;乙类药品,先自付10%―15%,再进入共付段按比例支付。 (四)属于南宁铁路家属医保的参保患者,无分段支付,医药费统筹直接支付60%,个人支付40% 。 七、住院床位费 北部湾医疗保险,属于区直医保和南宁市职工医保的参保患者,住院床位费统筹支付30元/床/日;属于南宁市居民医保的参保患者, 住院床位费统筹支付20/床/日;属于南宁铁路医保的参保患者,住院床位费统筹支付40/床/日。 八、封顶线 北部湾医疗保险,属区直医保和南宁市职工医保的,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2014年封顶线)为25.58万;属南宁市居民医保的,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2014年封顶线)为14.89万;属南宁铁路职工医保的,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8万/年;属南宁铁路家属医保的,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9万/年。 八、大额医疗保险 北部湾区直医保患者住院时,必须用完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后,方可进入大额医疗保险。 北部湾南宁市职工医保患者住院时,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内的个人支付部分,大额医疗保险可以同时补助。 北部湾南宁市居民医保患者住院时,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内个人支付部分,设有门槛费,门槛费以上个人支付部分,大额医疗保险统筹分段按比例支付。 南宁铁路职工医保患者住院时,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内的个人支付部分,大额医疗保险可以同时补助,其支付范围、支付比例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支付比例一致。南宁铁路家属医保患者无此待遇。

来院交通

公交: 乘坐26路、27路、35路、701路、71路、97路到 医科大肿瘤医院 下车步行42米

预约须知

1、诊间预约(周一至五及周六上午):医生在诊室内直接预约:在诊疗结束后,医师会询问患者是否愿意预约下次就诊,如患者愿意,医师打开内网预约窗口进行预约登记,病告知患者在病历本上写明时间。预约时间为三个月内。 2、现场预约(周一至周五级周六上午):直接在门诊挂号处登记预约。凭身份证件挂号 3、电话预约(周一至五及周六上午):拨打电话0771-5333909预约。凭身份证件挂号 专家门诊预约挂号条件: 预约挂号采用实名制,需提供就诊者姓名、身份证号、有效联系电话、预约专家、预约时间。便于院方有变动时可及时通知。如有医师变 动,但仍为同级别或更高级别医师出诊的原则上不再通知。 注意事项 1、预约挂号采取分段挂号形式,卫生部规定预约挂号具有优先就诊权。在预约时间前20分钟到挂号处挂号,否则视同普通挂号,就诊秩序 以当日挂号顺序为准; 2、预约后不能前来就诊者,请来院或致电5333909或5331955取消预约。时间:截止到就诊前一天下午17:00时。 3、如有以下任意情况2次者,系统将自动取消其预约资格: (1)预约后未按时到医院就诊且未通知取消预约; (2)提供无效信息,造成医院工作无法正常进行。

检查须知

常规检查程序 1、接诊医师开出化验、检查单→二楼交费→次日晨空腹到二楼注射室抽血→一、二楼导医台取化验结果。 (三大常规当天报告,各种生化检查2~3天内报告) 2、接诊医师开出器械检查申请单→检查科室划价→二楼交费→按照约定时间到相应科室检查→一、二楼导医台或相应检查科室取报告单。

出入院须知

住院程序 门诊病人需要住院时,请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住院手续: 1、持门诊医师开具的住院证,在门诊部导医带领下前往住院部办理住院手续; 2、按要求填写住院证背面的有关项目(包括患者和家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然后与事先准备好的住院押金一并交给收费员; 3、患者交住院押金后,收费员开出相应的收据给患者作为交费凭证,患者必须妥善保管,以便出院结帐用; 4、持收费员交给的有关住院表格(包括住院病历首页、检查医嘱单等)前往有关病房交给护士安排床位; 5、出院时携带住院押金收据前往住院处办理出院手续,更换正式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