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第一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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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第一人民医院就医指南

就医流程

就医流程:就医--挂号--医生诊疗-- 开具检查单--收费--检查科检查-- 开处方--缴费--取药治疗

医保报销

湖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须知   一、参保职工住院必须到县内定点医院就诊,请携带本人医保证、凭定点医院的初次诊断病历、相关疾病检查报告单、住院审批表,到医保中心审核批准。急诊可先入院,在三日内补办相关手续。未经医保中心审批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支付。   二、职工医疗保险实行定点逐级转院制度,本地定点医疗机构确因技术和设备条件所限不能诊治的疾病,由县人民医院出具《病情诊断证明》并填写转院审批表、科室主任签署意见、医保科复审并加盖公章,经医保中心审批后,携带本人医保证、转院审批表、转院介绍信到上级定点医院办理登记手续。危重、抢救病人先转后批,三日内补办相关手续。转院期间的医疗费用,先由本人垫付。   三、异地居住人员(异地投亲、回原籍居住一年以上的退休人员)须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经本人申请,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咸宁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居住人员登记表》填写,住院3日内须电话申报住院时间、医院名称、住院病种;并将入院证、疾病诊断证明书传真至医保中心备案。住院医疗费当年审核报销(跨年度住院的情形例外),住院未申报所发生的费用不予报销。驻外机构人员就医参照本规定执行。   四、因公外出就医。参保人员因公出差、学习、探亲期间患急症需就诊或住院治疗的,须在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在3—5日内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待病情稳定后回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外地治疗期间费用由本人或单位垫付,出院后次月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报销。   五、住院费用结算需提供本人医保证和IC卡、住(转)院审批表(异地就医登记表)、出院小结、住院费用清单、医院费用有效票据,县内出院时合规医疗费在定点医院刷卡结算,个人负担部份在预交金扣除,多退少补;投保单位欠费和超过基本医疗最高支付限额的,出院时全额垫付住院费用,待单位缴清欠费和大额医疗保险赔付后,再到定点医院结算住院费用;转诊到省内其它定点医院的住院费用由个人全额垫付,出院后与医保中心直接结算(异地居住患者一日内办结,其它患者七日内办结)

来院交通

乘坐11路21路22路28路36路到供水公司下车步行141米 乘坐11路18路21路22路28路36路5路到龙泉中学下车步行156米 乘坐12路13路15路1路29路2路3路4路 到 体育场下车步行295米 乘坐12路13路15路18路1路28路29路2路3路4路到市一医下车步行350米 乘坐11路16路21路22路39路4路到海慧下车步行366米

预约须知

网上专家预约挂号流程 第一步,登录网站:荆门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地址:http://www. jm1ph.com 第二步,选择科室及医生: 在网站首页公告信息“荆门一医专家(专科)门诊一览表”中列出了医院所有科室及该科室医生出诊时间安排,您可根据自身病情、医生信息、出诊时间、自己的时间安排,选定最适合自己的医生; 第三步,填写预约信息: 点击“ 网上预约”,进入填写预约信息页面,您按照要求填写好各项信息并确认无误后点提交,完成本次网上挂号的操作; 第四步,确认挂号预约: 医院将会在一个工作日内与您电话联系,以确认您的网上挂号预约是否成功; 第五步,医院就诊: 预约者在规定时间内到医院导医台领取预约通知单,同时到挂号处优先挂号;到相应科室分诊台出示预约通知单,分诊护士将患者优先分诊到预约专家,如果诊室内已有患者,待看完此患者即看预约患者。 网上专家预约挂号须知 1、目前我院暂时只进行网上专家预约挂号(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时间开通回复,节假日除外)。 2、网上预约不收取任何手续费用。由于目前医院不开放网上支付功能,请网上挂号后,持网上预约挂号时所填写的有效证件,到我院门诊大厅导医台领取预约专家通知单后到挂号处优先办理就诊卡(导医台将核对本人身份和有效证件号码)。 3、有就诊卡的复诊病人,进行网上预约后,直接到门诊大厅导医台领取预约专家通知单,凭此单上午9:00开始由分诊护士依次进行安排就诊。 4、网上专家预约挂号确认成功后,请于就诊当天到门诊大厅导医台领取预约专家通知单,过时将不予保留。如不能准时到医院就诊,请在预约时间半小时前取消预约。 5、网上挂号实行一周预约制,可以按专家出诊时间预约本周内任意时间的专家号(同一位专家半日内超过5人,将进行限号处理),如头天预约第二天的专家号只能在当天的下午4:00以前有效,超过下午4:00请另行预约。(例:星期一预约星期二的号,必须在星期一下午的4:00点前完成网上预约挂号,4:00点以后就只能预约星期二以后的号)。 6、专科、专家门诊时间以挂号处当日公布为准,因临时出差调岗等特殊原因造成排班变动,来不及通知的,由分诊护士协调安排相关专家就诊,或另行预约。   7、网站保留对预约者的审查权。对于恶意预约挂号者(随意预约等),本网站将取消其资格。

检查须知

1、凡进行肝、胆、胰、脾、肾上腹检查者,请于检查前一日晚进清淡低脂饮食后,禁食12小时,于次日空腹检查。 2、凡进行子宫、附件、膀胱、前列腺检查者,请于检查前饮水800—1000毫升,憋尿充盈膀胱后检查。 3、心脏及血管、浅表彩超不需空腹。 4、胃肠钡餐:前一晚清淡少量饮食,晨起禁饮食检查。 5、钡剂灌肠:前一晚清淡少量饮食,晚7—8点潘泻叶20克茶饮,晨起禁饮食检查,钡剂灌肠检查。 6、胃镜:检查前晚8点后至检查前禁饮食 7、结肠镜:检查前晚8点后服果导2片,晨起5点服50%硫酸镁70毫升,晨起禁饮食检,钡剂灌肠检查。

出入院须知

入院指南 1、入院时医保及公医病人,请您务必带齐医保卡(医疗证)、身份证原件,公医病人还需要记账单,有关部门规定:缺少任一证件均不能办理正常手续。 2、按金单请妥善保管,需凭该单结帐。 3、入院资料填写须与本人有效证件一致,以便于您报销手续 按金管理 按金的形式:现金、支票或联银。 按金的使用:支付住院者自费项目,如自费药和住院者认可的项目。 按金的数目:根据病种来决定。 一般来说:公费医疗者:记帐单 + 2000元,自费医疗者:视病种而定,社会医保者:5000元以上(产科3000元)。 小提示:按金的使用是一个递减的过程,由电脑管理系统生成,一旦临界于零的时候会出现提示,此时必须及时补充,不然会影响你的治疗、检查、护理和营养治疗工作。费用查询可以用自动查询机,或咨询护士站。 病房安全 医院和病房是公共场所,来往人员较多,请保管好您的财物,不要携带过多的和贵重的私人物品进入病房。我院床头柜规格为40cm x 40cm x 38cm,您的手机、手表等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

其它事项

关于开具诊断证明书和病明书的有关规定 诊断证明书是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医疗文件,休学、司法鉴定、因病退休、工伤、残疾鉴定、保险索赔等要以诊断证明书作为依据之一。因此,开具诊断证明是政策性很强的医疗工作,为进一步加强管理,特作如下规定: 一、临床医师要以科学、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开具诊断证明书和病明书,每项诊断都应具备客观、科学的诊断依据。 二、诊断证明书必须由本院登记注册的执业医师开具,出具诊断证明书的医师对所做出的诊断和处置结果负责。 三、临床医生开具疾病诊断书和病明书,应字迹清楚,项目填写齐全,病休时限必须大写,不得涂改。 四、门诊医师为门诊病人开具疾病诊断证明书,必须有本院相应的检查报告,诊断明确、依据充分,并在门诊病历中做相应的记录。 五、医师为门诊病人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应盖门诊印章,为住院病人开具诊断证明书由住院收费处盖章。持章人对医师开具的疾病诊断书和病明书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六、对学术上有争议的诊断,需开诊断证明书时,应由医务科负责组织专家会诊讨论后,慎重开出诊断证明书。 七、凡涉及司法、办案需要,应在接到公检法、交通管理部门等执法机关的介绍信报医务科备案后,方可开具诊断证明书。 八、医师不得为非本专科病人开具疾病诊断证明书和病明书;在无诊断依据或未亲自诊治病人时,临床医师不得为病人开具相关证明书;临床医师不得出具各种护理级别证明、职业病确诊证明、工伤评残、劳动能力鉴定的证明书。 九、病明书只证明病人因病需要休息,休息时限按诊疗规范填写,一般情况,急诊病人因病休息不超过3天,普通门诊病人不超过1周,确因为病情需要延长病休时间的复诊后再开病明书并且在门诊病历中记载;住院病人原则上病休时间不超过2周,特殊病人如肝炎、骨折等可酌情延长,但不超过12周,确因为病情需要延长病休时间的复诊后再开病休证明书。 十、为本院职工开具的诊断证明书和病明书,必须由医师所在科室主任签字。 十一、对医师未按规定要求出具诊断证明书和病明书产生不良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每例次罚款200元、取消处方权1-3个月等处罚;引发医疗纠纷的按医院《医疗纠纷防范与处理预案》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