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中心医院

咨询热线

在线QQ

重庆市涪陵中心医院就医指南

就医流程

1.患者咨询 2.分诊 3.挂号 4.候诊室候诊 5.诊室就诊 6.付费 7.检查 8.出报告 9.就诊结束 10.离院

医保报销

重庆市涪陵中心医院城镇职工医保特殊疾病门诊待遇和 发布人:医疗保险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3-4-9 重庆市涪陵中心医院 城镇职工医保特殊疾病门诊支付项目和标准公示 一、三级医院起付标准 三级医院就医起付标准为880元,一个自然年度内只扣一次起付线(门诊和住院各扣一次) 二、特殊疾病门诊费用报销比例 病种 医保费用支付 医保属性 报销比例 恶性肿瘤;肾功能衰竭的门诊透析治疗;肝脏、肾脏、心脏瓣膜、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 起付标准至统筹基金支付(最高支付限额3.2万元) 甲 类 90% 乙类药品 先自付10%,再按90%报销 乙类一次性医用材料 在职先自付20%,再按90%报销 退休先自付15%,再按90%报销 乙类医疗服务项目 先自付20%,再按90%报销 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支付(最高支付限额50万元) 甲 类 100% 乙类药品 先自付10%,再按100%报销 乙类一次性医用材料 在职先自付20%,再按100%报销 退休先自付15%,再按100%报销 乙类医疗服务项目 先自付20%,再按100%报销 其他 特殊疾病 起付标准至统筹基金支付(最高支付限额3.2万元) 甲 类 80% 乙类药品 先自付10%,再按80%报销 乙类一次性医用材料 在职先自付20%,再按80%报销 退休先自付15%,再按80%报销 乙类医疗服务项目 先自付20%,再按80%报销 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支付(最高支付限额为50万元) 甲 类 100% 乙类药品 先自付10%,再按100%报销 乙类一次性医用材料 在职先自付20%,再按100%报销 退休先自付15%,再按100%报销 乙类医疗服务项目 先自付20%,再按100%报销 重度 前列腺增生 全年门诊统筹支付1000元封顶 备注:医保目录外项目费用和超医保限价费用全额自费;最高支付限额门诊与住院合并计算;公务员特殊疾病门诊补助实行年最高补助限额制度(恶性肿瘤;肾功能衰竭的门诊透析治疗;肝脏、肾脏、心脏瓣膜、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为2000元。其他特殊疾病为1000元)。

来院交通

地址: 重庆市涪陵区高笋塘路2号 电话: (023)72229999

预约须知

一、预约挂号方式: 网络预约、手机网上预约、手机客户端预约、电话预约。 二、预约时间: 预约一周以内门诊号(包括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医师、专家、特需门诊)。 网上预约、手机网上预约、手机客户端预约:每天24小时。 三、预约方法: (1)网上预约 操作流程:http://www.jkwin.com.cn/或http://www.jkwin.net/,通过预约挂号栏目进行预约挂号。 (2)手机网上挂号 操作流程:患者登录网址http://www.jkwin.mobi,通过预约挂号栏目进行预约挂号。 (3)手机客户端预约 操作流程:您可以点击首页右侧的“医事通预约平台手机客户端”下载至您的智能手机,安装后即可随时通过该客户端自助预约。该软件仅支持1.6以上安卓系统,我们即将推出更多平台的手机客户端。 (4)电话预约 可以拨打各医院电话,详情请至电客服电话4008-990-120。 四、预约注意事项 1、所有患者必须使用真实姓名、真实身份证件号码(推荐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预约,挂号窗口核查有误者一律不予取号。 2、预约成功后,系统根据医院收费情况自动扣除挂号费和信息服务费。 3、患者须提供可随时联系的电话号码,以便通知变动信息。 4、请按照预约提示的时间到医院预约挂号窗口办理取号手续,取号后按就诊秩序排队就诊。 5、当日就诊时,必须按各医院指定时间取号(成功预约短信中提示),过时将按各医院取号的管理办法进行违约处理。 6、取消预约至少提前1天网上或电话联系,当日不做取消。在退号中若有疑问,请拨打4008-990-120咨询。 (1)网上预约、手机网上预约及手机客户端预约患者自行通过医事通平台健康空间进行退号; (2)窗口退号:在医院预约挂号窗口处,凭身份证、社保卡或医保卡进行退号。窗口退号时限:就诊当日挂号室上班时间。 (3)退号时自动返还挂号费、诊疗费,信息服务费不予退还。 7、特别告之,医保用户预约挂号流程,各医院出台细则不同,到医院取号时,请在挂号处或导医处明示咨询。 8、预约挂号正在逐步完善之中,我们将悉心听取您的建议,实时改进。 9、目前医事通平台预约挂号支付方式为:手机支付、支付宝支付、网银支付。 10、手机支付方式仅限于重庆移动用户。 咨询电话:4008-990-120

出入院须知

l转诊:对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不能诊治的住院病员,经科内讨论或由科主任提出并开具转院证明,分管院长签字后,医教部加盖“医疗专用章”,予以转诊。 l请外院专家会诊:科主任针对诊治有难度的住院病例,向医教部提出申请并经同意后,邀请第三军医大学、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等医院的专家来院会诊。会诊费用由病员支付。 l受邀外出会诊:有关医院遇疑难重危病人需要请我院专家会诊时,由当事医院医务科或相关科室负责人与我院医教部联系,医教部根据会诊要求,指派相关人员会诊。收取相应会诊费。

其它事项

财务手续的办理 入院及缴费 病员凭门诊或住院医生所开住院证到入院处办理入院手续,并根据所住科室的不同,收取300元-—1000元不等的住院床位预缴款(该款只用于床位费、固体废物处理费、诊疗费及药卡上记载的费用等);病员住院期间其他费用只能用现金或记帐方式支付,请每次缴费时将发票(包括姓名、科室、费别、金额等)和零钞当面核对清楚,发现问题请及时找收费员纠正。 记帐 支票记帐。病员所在单位向我院银行帐户划转一定资金,我院凭“转帐回单”开具预缴款予以记帐;病人出院后,财务科将余额划回其单位帐户。 现金记帐。除床位押金外另外再缴一定的现金到收费处或入院处,收费处在所缴纳现金范围内予以记帐,出院结帐时多退少补。记帐方式可方便病人找补、减少病人带大量现金在身上的麻烦和不安全,更有利于病人报销时方便。 退费 药费:由所住院科室医生(门诊病人由原开处方的门诊医生)开好退药处方,并已到药房退药后,凭药房签字的退药处方和原交药费收据到收费处办理退费手续。 治疗费:由经治科室的主任或护士长(500元以上的退费须经财务负责人签字)在原处方上签字后(门诊病人由门诊部主任或护士长签字),再凭原交费收据到收费处办理退费手续。 检查费:由检查科室负责人签字后,再凭原缴费申请单、通知联、发票到收费处办理退费手续。 发票更正 姓名错误更正:处方上病人姓名出现错误,凭合法依据(身份证等)找经治医生更改后,到入院处更正。 发票打印错误更正:将原处方及收据交收费处审核后,由收费处办理更正。 发票及收费印章补办 需补办处方附联的病员,凭收费发票和处方附联,在当日缴费窗口补盖收费章;过期的在财务科补盖收费印章。 收费通知联遗失者,须到财务科复核室查证后补办。 预缴款收据遗失者,由病员的主管医生出具身份及事实证明,到财务科复核室查证后补办。 医药发票遗失,由病员所在单位或居委会出具证明后,到财务科查证后出具证明。 费用清单的打印 需要打印住院费用清单或药品费用清单的病人,持出院结帐收据到财务科打印。 承办部门:财务科 联系人:杨兰明 韩小琴 毛小红 联系电话:72226911 72232214 72220900(病区收费处)72224990(门诊收费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