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就医指南
就医流程
1、初诊→分诊→挂号→科室就诊→收费处交费→取药→离院
2、复诊→挂号→科室就诊→收费处交费→取药→离院
医保报销
1、我院为基本医疗保险省、市两级定点医疗机构,同时为省、市及碑林区挂账结算单位;
2、我院开展的临床业务有:精神疾病诊治、慢性精神疾病康复训练、心理咨询与治疗等;
3、开设有心理咨询和心理援助热线,以方便参保患者正确就医;
热线电话:4008960960
4、就医患者需携带基本医疗保险专用病历本(证);
5、医院地址及交通:西安市大雁塔东,曲江新区雁引路15#。
乘坐601、610、501路公交车到‘曲江海洋世界’下车即可。
6、医保办联系电话:029-8555 1395
7、西安市参保范围:共15个区县――莲湖区、新城区、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户县、周至县、蓝田县、高陵县。
8、城镇居民住院病种目录及用药目录均按城镇职工医保规定执行。
来院交通
医院地址: 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引路15号 联系电话: 029-85551365
周边交通
公交: 乘坐610路、601路、501路中巴在海洋公园站下车
预约须知
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网上预约挂号流程
登陆《陕西卫生网》或《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网站》点击主页上的“预约挂号"
↓
进入网上预约挂号系统界面
↓
认真阅读预约须知
↓
选择预约科室
↓
选择预约专家
↓
在专家介绍下有可预约时间方可预约,
若没有,则说明该专家此时不能预约
↓
点击预约后,系统会出现一流水号码,请记住流水号(若当时未能记住流水号,可点击查看预约情况,系统会将你的预约情况显示出来)
↓
看病当天准时到医院门诊办公室,凭注册时的有效证件和预约成功显示的流水号办理手续
↓
持门诊开具的证明到挂号处挂号
↓
到所挂科室就诊
*医院保留对以上条款的解释权,并可以在适当的时候对相应的条款进行修改
温馨提示和注意事项:
*预约咨询电话:029-85551365
1、网上预约时间为一周。
2、请患者在预约时间当日提前30分钟凭有效证件(务必记住您的预约号码)到门诊分诊处确认,核对信息。
3、预约时间段外预约自动失效,患者需按就诊顺序依次就诊,未能如约就诊的身份证号列入黑名单,三个月内不允许进行网上预约。
4、预约时请留下有效联系方式(家庭电话或手机号码),以便医生因特殊情况不能出诊时及时通知。
5、周六、日、节假日暂时不提供预约服务。
6、目前我院网上预约挂号系统开始试运行,如有不妥之处,请您提出好的建议和意见。
出入院须知
入 院 须 知
一、我中心根据精神科特点,实行封闭式管理。
二、精神病患者对其病情缺乏自知力,住院须由其监护人同意并签署住院知情同意书,方可办理住院登记手续。
三、患者住院期间,其监护人的法定监护责任未转移。
四、探视陪伴必须遵守我院有关管理制度及国家法律法规。
五、及时提供患者医保合疗有关证件。
六、提供监护人和患者的有效证件及与患者的关系证明。
七、病员统一着病员服。日常生活用品自理。
八、为不影响患者的治疗,监护人必须及时交纳患者住院期间的有关费用。治疗结束,及时办理出院手续。
住 院 告 知
1、住院患者应有“住院知情同意书”,患者、监护人或家属阅读同意后签名。
2、住院诊疗过程告知:家属知情同意后签名。
3、病情变化告知:告知患者病情演变和转归情况。
4、特殊治疗告知:如ECT等,家属应签署“知情同意书”。
5、躯体疾病告知:住院期间发现的躯体疾病或原躯体疾病的变化应及时告知家属,必要时让家属签名并记录。
6、自费药物告知:应用自费药物尤其是费用较高的药物,应向家属说明,必要时请家属签名。
7、病重、病危、抢救告知:患者发生疾病加重或病危、应及时联系家属来院,及时在病重、病危通知单上签名。抢救过程中应及时与家属保持联系,告知治疗经过、病情变化和转归。
8、请假、出院告知:患者症状得到控制,病情稳定,可根据情况给予请假或出院,应及时通知监护人办理相关手续,并告知在院外用药情况和注意事项。
住院患者请假外出制度
1、根据住院患者的病情,主管医生开具请假外出医嘱。
2、办理患者请假外出手续的人员必须为患者的监护人;其他人员须持有监护人的书面委托,以上人员均需提供本人的法定身份证件。
3、告知患者监护人(被委托人)患者请假外出期间应注意的事项并签署“住院患者请假外出单”。
4、逐项填写“住院患者请假外出单”的内容,并要求患者监护人(被委托人)、医师、护士签名。
5、如主管医师未在,应由当班护士与主管医师进行联系,主管医师及值班医师同意后,由值班医师开具请假外出医嘱。
其它事项
温馨提示和注意事项:
1、挂号时请先告之挂号员属公费、自费和医保记帐,并出示公费医疗证、记帐单或医保卡挂号。
2、门诊挂号后请持挂号单、处方笺及病历到就诊科室门诊服务台报告,由护士依次安排就诊。
3、 就诊后,请持挂号单及医疗检查单(★放射照片单须先到收费处定价[可直接交费];★B超可直接在收费处定价交费;★特殊检查单须先到相关科室定价,在到收费处交费)到收费处(一楼门诊大厅),办好交费手续后,持交费收据单到门诊大厅西药房,根据收据单上指引的取药窗取药,需要做医疗功能检查的请到相关科室进行检查。
4、复诊时,请带上次就诊病历及诊疗卡前来就诊。
5、急诊就诊须知:(24小时接诊) 急诊病人请先到急诊科接诊台分诊,凭急诊处方到急诊挂号处(门诊大厅收费处)挂号,然后到急诊诊室就诊,就诊后到收费处交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