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中心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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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中心医院就医指南

就医流程

就诊流程: 就诊--完善相关检查--会诊讨论, 上级医师指导--明确诊断--医嘱--执行 医嘱--取药,准备用物--告知病人,取得 配合--药物治疗,手术治疗--康复锻 炼--出院指导--随访、观察疗效

医保报销

恩施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知识简介   一、参保对象范围:   本市境内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从业城镇居民。   二、参保登记地点:   (一)城镇非从业居民和未在校少年儿童以家庭为单位,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二)在校学生由所在学校负责集中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三、参保程序:   城镇居民参保持家庭户口簿(长期居住在本市的外地户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14岁以下的可不提供)、已参保家庭成员社会保障卡(含州、市医保卡)到乡镇、街道办事处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凭《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征集核定通知单》到市地税部门缴费。其中,低保人员和重残人员另需分别提供《恩施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   四、缴费标准:   (一)在校学生和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0元,财政补助为每人每年100元;   (二)低收入家庭中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困难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80元;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80元   (三)城镇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个人(以下简称低保重残人员)不缴费;财政补助260元   (四)其他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60元,财政补助每人每年100元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及财政补助标准随州政府规定同步调整。   五、医疗保险待遇:   个人门诊补助:   少年儿童、在校学生及其他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参保人员,个人门诊补助为12元/年;年龄在18周岁以上的参保人员,个人门诊补助为26元/年。个人门诊补助金额当年没使用完的,可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住院医疗费报销:   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住院医疗费,超过住院医疗费起付标准以上的费用,按规定比例报销。一年内最高报销金额为3万元。   (一)住院医疗费起付标准(以下简称起付标准)   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承担一定数额的医疗费称为住院医疗费起付标准。 恩施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知识简介   (二)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严重慢性疾病门诊医疗费报销: 恩施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知识简介   (一)参保人员患有下列疾病,经恩施市基本医疗保险专家委员会鉴定,按60%报销门诊医疗费,一年内最高报销金额1200元。   (1)心脏病(心功能二级以上)   (2)慢性肾病(肾功能失代偿期)   (3)血友病   (4)系统性红斑狼疮   (5)肝硬化   (二)参保患者如接受肿瘤放化疗、血液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的门诊医疗费,按50%的比例报销,报销金额计入住院报销金额。

来院交通

路线:恩施8路公交路线、恩施11路(东门线)公交线路、 恩施11路(后山湾线)公交线路、恩施15路公交线路、 恩施21路公交线路、恩施25路公交线路、恩施28路公交线路、 恩施11路-B线公交线路、恩施观光专线公交线路、恩施11路公交线路、

预约须知

恩施州中心医院·门诊预约挂号服务试运行通告 实名挂号 预约优先   为了方便患者就诊,缩短就诊时间,提高门诊服务质量,我院将于2011年9月28日试运行门诊预约挂号服务。   预约形式:   电话预约:请拨打电话114预约;   现场预约:门诊大厅服务咨询台;   网上预约:登录医院官网(www.es9e.com)预约(建设中)。   预约时间:   提前一周内(即七个工作日)预约,周一至周日8:00-16:30   温馨提示:   1.预约时请按实名提供有效证件及个人信息。   2.预约成功后请按时取号候诊,因故不能就诊请提前电话告知取消或改期(电话:0718-8263015)。   3.专家因特殊事由停诊或变更就诊时间,院方将电话通知。   4.同一患者一次最多只能预约2个科室的专家,每一科室只能预约1名专家。   5.预约挂号只收取专家门诊挂号诊疗费。

出入院须知

恩施自治州中心医院·住院须知 时间:2008-06-22 16:31:00 作者:恩施州中心医院 来源:www.es9e.com 尊敬的病友:   感谢您对我院的信赖,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为了使您拥有一个良好的医疗环境,请您及您的亲朋好友与我们合作做好以下工作:   探视陪护   为保证您的安静休养,控视者在规定时间内探视(上午10:00--12:30、下午15:30-21:00)。   是否留陪由医务人员决定,病室不得留人住宿。留陪人员必须遵守医嘱,认真履行职责,不随意离开。   探视陪护人员必须遵守院规,听从医务人员指导,不得擅自翻阅病历和其它医疗文书,不得私自将病员带出院外,不谈论有碍病员健康和治疗的事宜,不使用病员的物品和食物,不在病床睡觉,不得到其他病房停留,严禁高声喧哗、吸烟、饮酒、赌博等,工作人员有权清点陪护和请违规者离开。   病房制度   请遵守院规,服从医院管理,遵守病房查房制度,查房时间勿离开病床。   您入院后需进行常规检查(如抽血、大小便党规等)、特殊检查、手术或治疗等,请不要离开病房,配合医护人员做好准备工作。   护士为您送口服药和注射药物时,勿离开病床。按时按量服用药物,若有疑问及向经管医生咨询。   自觉遵守社会道德规范,讲卫生爱整洁,爱护公物,节约用水用电,讲究文明礼貌,配合医务人员,互相尊重、互相合作、互相监督。   控制电视音量,勿干扰病人休息。凡有危重病人、特殊病人、医生查房时等请勿开电视,医护人员有权根据情况开关电视。   请您遵守作息时间,有需要请按传呼器。严禁高声喧哗、吸烟、饮酒、赌博等。   安全   病区属于公共场所,请您妥善保管好贵重物品及钱财,以防丢失或被盗。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病区内严禁携带和使用各种炉具、电器(如酒精炉、电热毯、电炉、取暖器)等易燃易爆物品。请勿玩弄传呼器、电话、中心吸氧、中心吸引器、中央空调、电视机、饮水机等设施。   请您不要擅自外出、外宿,以免得不到及时的诊疗、护理而贻误病情。   请您在院内或病区行走时,小心摔伤或跌倒;若行动不便,请您必须在有人陪护的情况下方能离开病床。   未经允许,您不得进入诊疗场所,擅自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文书,不要在院外自行购药使用或自行请外院医生诊治。   药物治疗因种类不同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药品不良反应,如过敏、副作用等,请您理解。一旦出现问题请您及时告知医生。   其它   办理入院手续时,请您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   病房电话为201密码电话,号码写在电话机上。   饮水机仅供饮水用,请您爱护使用。红开关为开水,蓝开关为冷水,请注意勿烫伤和使用不当损坏。淋浴、洗漱时,请调节好水温,以防烫伤。   电视开放时间为:上午10点--12点,下午3点--晚上10点。   中央空调开关上,ON为开,OFF为关,HI为高档,MED为中档,LO为低档。   床上、床下物品放置有序;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也不在病室和走廊堆放垃圾;面盆只供洗脸、洗衣用;便后请冲水,不得将棉签、瓜果皮壳、卫生巾等杂物丢入便池,以保持厕所的清洁、畅通。

其它事项

门诊病人就诊须知 时间:2008-06-27 16:22:00 作者:恩施州中心医院 来源:www.es9e.com   门诊实行全日制工作制(星期六、星期天和节假日照常应诊),急诊病人随到随诊。   就诊病人必须挂号,根据号单直接到相应科室就诊,同时接受导诊台指导,欢迎咨询。   急诊病人优先就诊。急诊病人先进行抢救,同时办理相关手续。   享有要求门诊医师写好门诊病历的权力,医疗保险患者必须持医疗保险证就诊。   对老、弱、重病员及乘车、乘机等病人优先照顾。需住院治疗且不能行走的患者,在可能的情况下,派专车护送到病房。   门诊严格执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负责制。   门诊内请勿吸烟、大声喧哗、吵闹。请勿随地吐痰及乱丢果皮纸屑。非指定停车外,禁止停放各种车辆。   各位病友要保管好钱物,注意防盗。同时提醒您,有困难和疑问请到大厅服务台咨询,以防上当受骗。   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