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中心医院就医指南
就医流程
1、一楼门诊大厅 2、11有禅医通卡 3、1卡内有挂号费3.2卡内无挂号费(预存挂号费)2、22无禅医通卡( 3 门诊一楼大堂初诊填表区填写信息表4门诊收费窗口免费开卡5确认身份)6预存挂号费7取分诊就诊排队号8候诊区等叫号9医师接诊(10、1卡内有足够余额10、2卡内没有足够余额(到就近窗口存费用))11持卡到指定地点刷卡取药、抽血、检查或治疗12持相关检查结果到医生处复诊12执行完所有医嘱后到收费窗口打发票
医保报销
居民医保住院须知:1、门诊、急诊、留观、家庭病变发生的医疗费用2、生育、工伤、以及计划生育手术等发生的医疗费用3、属于他人责任的医疗费用4、属于违法违纪或吸毒、嗜酒、自杀等故意行为所造成的费用5、婚外性行为所导致的医疗费用6、在入狱服刑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及出国或赴港澳台地区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本医疗保险不予报销的其他情况
来院交通
石湾站:101,109,120,137,146,154,251 镇中路:136,143,226,2238,115
预约须知
1.填写有关资料实名注册登记后才享受预约挂号服务。
2.预约挂号者可预约1天后,7天内的专家门诊或部份门诊。
3.预约挂号采用实名制,务必请大家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有效移动电话等。
4.请不要用自己的资料去为他人预约,否则会造成以下情况:
(1)应约取号时,挂号处核查身份不通过,不能取号。
(2)用自己的资料挂号给他人就诊,会造成电脑里您的健康资料或档案混乱,损害自己的利益。
(3)医生或其它就诊者有权否决非实名挂号者的预约资格。
5.为保证医疗资源不被浪费,同一人预约同一班次同一专家的一个号。
6.预约成功后应约取号时间规定
网上、电话、现场预约成功后,应约者请按预约好的就诊时间段到医院大厅挂号处报到,出示预约流水号、身份证、
身份证号。
7.为什么会取不出预约号?
以下情况有可能使已预约挂号者在应诊时取不出预约号:
(1)提供身份证号与预约的不一致,原因是:一人使用多张身份证预约,用哪张来预约搞不清。
(2)姓名不对,原因是初诊者登记用姓名,但电话预约时双方听说不清,名字对不上。
(3)记错日期或预约号已过期。
(4)用他人姓名预约。
非以上情况者,想查明,请提供准确的预约受理时间、您的身份证号,我们将为您排忧解难。
避免以上情况出现可避免许多误会,所以特别提示您:
(1)只用一张卡或一个卡号预约、就诊,不要多办卡。
(2)取号时可用预约时提供的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码,核对资料务必详实。
(3)记准就诊日期、时段。
(4)不要用他人姓名预约。
8.如何取消预约?
如不能依时应约就诊则可在预约就诊前一日16点前通过医院网站、82263333电话取消预约登记或直接到医院大厅挂号
处取消预约。
9.准时就诊,惠及医患
医院的预约挂号是严谨的服务行为,如果因故不能按时就诊请自觉执行取消预约办法,以便将空出的号源让他人预约;
代他人预约后请务必记住转告。要认真、严肃对待预约挂号准时就诊,将惠及医患双方。培养良好的守时习惯是个人
诚信,社会文明的表现。为保证预约挂号服务的严谨性,我们对每个预约人员建立诚信管理系统,如果系统里您有三
次的失约记录,系统将禁止您使用本服务一个月。
出入院须知
1.请勿携带贵重物品入院,入院前如有相关检查结果或正服用之药物,请携同入院并告知病床主管医生。
2.入院前请携带以下资料到3号住院楼"入院办理处"办理入院手续:
医生开具的"入院登记表"(姓名须填写住院本人的身份证姓名)
个人身份证或户口本
诊疗卡:我院"禅医通"卡或佛山健康卡
入院时须缴纳的按金
"入院办理处"服务时间:上午7:45—12:15,下午2:15—5:45
3.如需在医院用餐,请在"住院收费处"办理饭卡(饭卡工本费10元/张,首次充值100元以上整数),我们将为您及您的家人提供送餐服务,首次开餐请到病区护士站订餐。送餐时间大致如下:
4.请到"住院收费处"缴交入院预交金(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其余时间请到门诊收费处办理并保留收据,以便办理出院结算时使用。入院预交金额如下:
离休干部:500元
新生儿科(NICU)、儿科:1000元
外一、外二科(椎间盘治疗中心),重症监护室(ICU):5000元
其他科室:3000元
5.如需购置洗漱的生活用品请在3号住院楼一楼"禅医行大药房"缴纳30元/套费用及领取。生活用品含脸盆、香皂、香 皂盒、洗脸巾、牙膏、牙刷、濑口杯、饮水杯、药杯、梳子、饭盒、筷子、勺子、卷纸。
6.凭入院按金单(或到"入院办理处"由护士引领)到"住院科室护士站"等候安排床位。
7.出院结算请携带出院记录、预交金凭证和代办人身份证。
当医生同意患者并开出院医嘱时,护士会告知办理出院手续的简单流程,家属可凭出院小结、出院证明和按金单到3号住院楼"住院收费处"办理出院结算;
若未带齐预缴金收据,可先补交医药费超额部分再拿出院药,然后在一周内补办结算手续;
若遗失预缴金收据,须携带经办人和预缴金收据上交款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住院收费处"办理结算手续;
用支票结算的,须支票款项到账后,才可办理相关手续。
饭卡的余额及押金请持出院证明或出院小结或出院发票在"入院办理处"退还。
缴交住院费后,请返回病房并出示医院收费单给当值护士查看并领取出院所需之药品或相关检查报告,带齐出院证明、门诊病历后才可出院。
出院前请仔细检查财物,以免遗漏。
不慎遗失门急诊或住院报销凭证,需补办的患者,请到医院财务科办理,办理时需提供:患者姓名、结算日期、住院时间、出生年月、联系电话等信息。
出院办理服务时间:周一至六上午8—12时,下午2:30—5:30
住院收费处 地址:总院3号楼住院大楼一楼
电话:82778312
门诊收费处 地址:总院1号楼门诊大楼一楼
电话:82778122
住院收费处 地址总院3号楼住院大楼一楼
电话:82778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