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医院就医指南
就医流程
就诊须知
1.本院门诊周一至周六开放(午休时间随季节调整,请注意咨询),周日为方便门诊,急诊24小时接诊。
2.先挂号再看病,急、危、重症病人送至急诊科,医护人员评估病情危重情况决定是否开通急救绿色通道。
3.医院实行实名制诊疗,看病时务必携带门诊病历本和医保卡,自费病人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和有效的手机号码。
4.门诊一楼大厅设有“专家专科介绍”及“专家门诊排班表”,也可通过医院网站或浙江省挂号网站查看专家及专科信息。
5.我院专家专科门诊、特需门诊及普通门诊均提供预约服务,鼓励预约诊疗,避免患者长时间候诊,病人可通过多种途径预约就诊和辅助检查(CT、磁共振、胃肠镜、B超等)。
6.门诊化验室上午7:30分开始接诊,除特殊检查项目外随到随抽,请保存好取取化验单的凭据,根据凭据上注明的时间取化验结果,门诊设有自助设备可自行打印报告单。
7.门诊设有“意见箱”,欢迎提出宝贵意见(批评、表扬、建议等),或到门诊办公室反映。凡涉及医务人员,请记下工作服务挂牌上面的姓名,并请留下您的姓名及联络电话,以便我们及时反馈。
8.门诊二楼预约服务中心提供各种便民服务项目:提供一次性水杯、开水、针线、雨伞、老花镜、纸笔等,为有需要的患者代填病历本、代挂号服务,为行动不方便的病人提供轮椅,陪同有特殊困难的病人就诊、检查等,为外地患者邮寄化验单等。
9.门诊一楼大厅设有ATM自动取款机,二楼自助服务区提供自助预约、挂号、结算、查询等服务。
医保报销
医保用药须知
1. 《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目录》备注栏中没有限定支付范围的,按药品法定说明书的适应症用药。
2.《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目录》备注栏中对部分药品有限定支付范围,有相关诊断证据符合适应症的医保基金可以支付;如医保限制适应症不相符,病情必需的药品,在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后自费。
3.乙类药品患者按医保规定先自理一定比例。
4.门诊配药量:
急性病不超过3天量;
慢性病不超过15天量;
规定病种的疾病、高血压、冠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慢性肝炎及其他需终身服药的慢性病不超过1个月量;出国带药根据病情需要,经医保中心审批同意后开药,最多不超过3个月量。
来院交通
[乘车路线]
7路,27路,游1路,游2路,游3路,K807路(洪春桥站)
15路,28路,82路,游5路(曲院风荷站)均可到达。
预约须知
一、挂号预约方式
1) 电话:省平台:114、12580、96365、116114;本院平台:0571-81595137、87990123;
2) 网络:省平台http://guahao.zjol.com.cn、http://www.zj12580.cn、 http://yiyuan.96365.com
本院平台www.zjhospital.com.cn;
3) 现场:门诊二楼预约服务中心;
4) 诊间:患者就诊结束前可在医生诊间预约下一次就诊时间;
5) 自助设备:浙江医院内自助服务设备上;
6) 社区健康通:与浙江医院签约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检查预约方式
1) 周一至周五全天开放超声检查、CT、磁共振、胃镜、肠镜等检查项目的预约;
2) 周六上午开放超声检查、CT、磁共振、胃镜的预约;
3) 以上检查项目预约地点:门诊2楼预约服务中心;
4) 预约咨询电话:0571-81595137。
检查须知
CT检查须知
1.CT增强扫描检查前需禁食3小时;
2.如有过敏史和下列疾病请告知:甲亢、多发性骨髓瘤、高血压、糖尿病、心、肝、肾功能情况;
3.高血压病人需提前服药,并控制血压;
4.年老体弱者请家属陪同检查;
5.有心脏起搏器病人做冠脉造影前请先与起搏中心联系调试;
6.极少数病人静脉注射造影剂可能会发生过敏等意外情况,严重者甚至死亡。
磁共振检查须知
1.请按预约时间到达候检,逾时推迟检查敬请谅解;
2.年老体弱及儿童检查当日请家属陪同前来,必要时需协助运送病人;
3.有心脏起搏器植入、冠脉支架植入、金属关节置换术后、椎体钢板(针)术后患者等,禁止行磁共振检查;
4.尽量勿穿有金属纽扣衣裤或佩戴金属饰物,椎体检查者需去除金属托架内衣;
5.头颈部检查,请提前去除金属假牙、金属项链等物件;
6.检查腹、盆腔者请自带200ml牛奶或豆奶备用;
7.检查腰骶部盆腔等凡置有节育环者务必先去妇科取出节育环。
B超检查须知
1.肝胆脾胰肾B超:需空腹;
2.前列腺B超:检查前请憋尿;
3.妇科B超:未婚请憋尿检查,已婚需做腔内B超者请先排空尿液。
胃镜检查须知
1.检查前禁食、禁饮8小时;
2.检查后禁食,禁饮2小时,当天饮食以温凉流质、半流质为宜;
3.检查后少数病人会出现咽痛、咽喉部异物感,请不要用力咳嗽,以免损伤咽喉部粘膜,若出现剧烈腹痛、大便颜色异常等情况,应立即来院就诊;
4.检查后一周到门诊二楼预约服务中心取报告;
5.因故不检查者,请提前2天通知胃镜室,电话:0571-81595056。
肠镜检查须知
1.检查前3天无渣饮食(稀饭、面条、鱼、蛋、肉末等可以吃,避免吃有纤维的蔬菜和西瓜、番茄等红色食物)。检查当日早餐禁食;
2.检查当日按医嘱提前服用复方聚乙醇电解质散2盒。具体服用方法:将2盒复方聚乙醇电解质散用2000ml温开水溶解,分次口服,第一次口服500-600ml,以后每隔15--20分钟口服200--250ml,直至服完。如遇服药期间腹胀可适当减少每次的服药量或间隔时间适当延长。服药期间尽量多走动;
3.服药后约一小时左右开始解大便,直至清水样便或黄色透明水样便时即可进行肠镜检查;
4.做无痛肠镜者请带:0.9%生理盐水250ml、咪达唑仑5mg、屈他维林40mg、氟吗西尼0.5mg至胃镜室(不做无痛肠镜者不用带药);
5.无痛肠镜检查病人必须由家属陪同,并携带以前的检查资料。凡有高血压、心、脑、肺、精神疾病和药物过敏史者,或服用阿司匹林、波利维等抗凝药物的病人,务必在检查前告知检查医生。服用高血压药的病人当天早上可以口服降压药;
6.检查结束后,如有明显腹痛、便血等,请及时来我院就诊。无痛肠镜检查病人检查结束后避免驾车、骑车。如未做肠镜下治疗者(如摘息肉)检查结束后,可照常进食;
7.检查后一周到门诊二楼预约服务中心取报告;
8.因故不检查者,请提前2天通知胃镜室,电话:0571-81595056。
动态心电图检查须知
1.请患者按预约日期、时间,准时到达动态心电图室候检;
2.若因故不能按时前来,需提前至少1天通知动态心电图室,并重新预约检查时间;
3.检查日请穿棉质内外衣,勿穿化纤内外衣(如尼龙、腈纶、涤纶、的确凉等),以免静电干扰而影响检查结果;
4.检查前请清洗胸部皮肤保持洁净,以使电极粘着良好;
5.心电记录仪是高度精密仪器,请避免碰撞,严禁自行打开,不得任意移电极及其导线,不得将导线扎进裤带;
6.佩带记录仪时应避免接近强力电源、磁场及放射线(如X光)场所,避免使用电热褥,以免干扰仪器影响分析结果;
7.严防记录仪受潮,不得佩带记录仪洗澡、淋浴及游泳;避免过多出汗,以防电极脱落;
8.佩带期间若发现记录仪异常,请及时来院由医生处理,禁止自行按动仪器按钮;
9.请您按约定的时间准时返回动态心电图室卸机,不得自行拿下;
10.记录期间避免上肢过多活动或手臂高举过头。避免剧烈运动,避免打太极拳、广播操等。
出入院须知
住院须知
一、凭入院单、病历卡、身份证办理入院手续,并缴一定的预缴款并妥善保管发票。
二、在院病人根据医药费使用情况及时补缴住院费,以免影响正常治疗和用药。
三、办理缴款手续时,钱票当面点清。
四、入、出院窗口节假日照常上班。
五、在病区电脑输入出院证明后,可办理出院手续,并携带住院预缴款收据。
其它事项
浙江医院外地医保就医注意事项
作者: 超级管理员 阅读次数: 1112 发布时间: 2014-07-31
1、门诊挂号时,请出示外地医保《 转院介绍信 》或当地医保病历卡。
我院计算机管理类别:外地医保(门诊发票及住院清单中标明甲、乙、丙类用药。丙类不得列入医保用药)。
2、凭门诊医生开出的住院证,分别到相关科室联系安排床位(告知是外地医保病人,我院床位可按病人病情,适当优先照顾)。
3、根据安排的床位办理入院手续,按病情交纳预缴款,同时请出示:盖有当地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印章的《 转院介绍信 》,回执联还给病人或家属保管,与出院发票一并交于当地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审核。
4、住院期间按浙江省省级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执行。
特殊检查、治疗项目及药品,填写《审批表》,交给病人或家属到本院门诊二楼医保窗口审批。
5、病人出院结帐时,全额结算医疗费,并提供出院费用、药品、材料明细清单(药品名前标明甲、乙、丙类用药。)
6、出院时请查看:
(1)出院小结
(2)出院发票
(3)费用清单
(4)特种检查、治疗审批表
(5)必要时:医疗诊断证明书
7、 外地医保病人如有不明之处,可与我院医保办联系。
联系电话: 0571-87987373-5135 0571-87975478(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