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第三人民医院就医指南
就医流程
就诊时间:?
(1)专家门诊:上午08:00~11:30,下午14:00~17:00(特殊专家门诊就诊时间依科室告示为准)?
(2)普通门诊:上午07:45~11:30,下午14:00~17:00;急诊24小时服务。?
(3)午间门诊:11:30~14:00;地点在急诊各诊室。
其中部分科室实行无午休门诊与无节假日门诊,具体详见门诊大厅告示。
(四)、门诊就诊指导:?
1、病人来院就诊必须持门诊病历,先挂号,再到相应科室依次候诊。?
2、需要做检查、治疗的患者,在医师开具治疗项目后请带好有条型码的病历到收费处缴费,再到相关检查科室进行检查。并要听取检查科室工作人员告知的取报告时间,到指定地点、时间领取检查结果报告单。?
3、个别专家因教学、会诊、外出学习等需临时停诊时,当日门诊将有相应的告知事项,请注意查看告示牌。?
4、初次来院就诊的患者,如果当天没有挂上专家号,您也可以先挂普通号,完成相关检查后预约下次专家号。?
5、如果您不清楚自身疾病应到哪一个科室就诊,请您先向一站式服务中心或导医人员咨询,以免挂错号,耽误就诊时间。
6、为了便于急诊患者得到及时救治,医院设有急诊挂号收费窗口。凡急诊病人请直接到急诊楼急诊窗口挂号,然后进入急诊科室诊治。?
7、凡门诊病人需要住院时,需经经治医师开具住院单,日间患者(儿科、耳鼻咽喉科、手外科除外)持住院单到病房大楼一楼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夜间(包括儿科、耳鼻咽喉科、手外科日间患者)在急诊收费处办理住院手续。?
8、现场预约门诊登记在门诊大厅“一站式”服务中心办理。部分专家实行预约限号门诊,约满为止。如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医保报销
参保病人门诊抢救费用报销流程
1、报销对象:病重、病危门诊参保病人,依据《江苏省急危重病诊断标准》
2、发票要求:自费挂号、结算。(不用医保卡)。
3、抢救费用报销来源:参保病人在门诊抢救无效死亡,其费用由社保承担;经抢救好转后入院,其费用由医院承担。
4、抢救费用报销流程:携带门诊病历、发票→急诊科主任开具抢救证明→医保办审核盖章→带好参保病历、医保卡、自费发票、抢救证明、身份证,到社保中心报销。地址:过东门立交,广瑞路2号,人力资源市场三楼
5、如参保病人急诊未达到抢救标准,又没带医保卡,可先自费,过后及时带好自费发票、门诊病历到三院医保办,由医保办协助完成社保划卡事宜。
2011年3月18日
来院交通
乘坐10路17路213路602路支线606路610路612路626路635路66路6路711路区间73路89路96路 到 三院 下车步行73米
乘坐115路126路133路158路202路207路33路52路602路支线603路609路61路71路73路83路96路98路99路 到 春申广场 下车步行99米
乘坐12路19路快线202路20路213路35路大站45路5路602路606路612路626路715路767路77路 到 北栅口 下车步行246米
乘坐10路17路66路6路89路96路 到 新社桥 下车步行372米
乘坐126路133路158路201路30路5路 到 锡澄路[锡沪西路] 下车步行457米
预约须知
预约服务方式
???? 为方便患者来院就医,医院特设预约门诊服务,具体预约方式有:一站式服务台预约、诊间预约、电话预约、网上预约、出院预约等。?
(1)预约登记受理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07:45~11:30,下午13:30~16:30,网上预约24小时开放。?
(2)电话预约:0510-82606510;网上预约:http:∥www.wx3h.com.cn
参保病人门诊抢救费用报销流程
??????? 1、报销对象:病重、病危门诊参保病人,依据《江苏省急危重病诊断标准》
??????? 2、发票要求:自费挂号、结算。(不用医保卡)。
??????? 3、抢救费用报销来源:参保病人在门诊抢救无效死亡,其费用由社保承担;经抢救好转后入院,其费用由医院承担。
??????? 4、抢救费用报销流程:携带门诊病历、发票→急诊科主任开具抢救证明→医保办审核盖章→带好参保病历、医保卡、自费发票、抢救证明、身份证,到社保中心报销。
地址:过东门立交,广瑞路2号,人力资源市场三楼
???????? 5、如参保病人急诊未达到抢救标准,又没带医保卡,可先自费,过后及时带好自费发票、门诊病历到三院医保办,由医保办协助完成社保划卡事宜。
检查须知
需要做检查、治疗的患者,在医师开具治疗项目后请带好有条型码的病历到收费处缴费,再到相关检查科室进行检查。并要听取检查科室工作人员告知的取报告时间,到指定地点、时间领取检查结果报告单。
其它事项
孕妇使用非处方药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①孕妇用药的最危险时期是妊娠开始的前3个月,此时胎儿正处于发育形成期,最易受药物的攻击,如引起胎儿畸形、流产,因此,在此期间尽量不用任何药物,如必须用药应咨询医师权衡利弊后再用。 ②因病情必须用药时,疗程尽量缩短,切勿长期服用。 ③即使是妊娠3个月至出生前,也尽量少用或不用药物,必须使用时,尽量选择经临床长期应用而安全的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