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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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医院就医指南

就医流程

一、门诊就诊流程 建卡→挂号→候诊→就诊→收费→检查、治疗、取药等 二、建就诊卡指南 1.凭身份证在自助机上建卡,每张身份证只能在自助机上建卡一次。 2.儿童或未带身份证患者在导诊中心填写患者信息到人工窗口建卡。 3.持医保卡、医保本患者到各人工窗口建卡。 4.建卡时必须留联系电话和现住址,以便遇紧急事情通知您。 5.建卡后请认真核对个人信息资料,无特殊原因不予修改。 6.此卡保留有您的医疗信息,并可在我院重复使用,请妥善保管,来院复诊时务必带回。 7.未带或遗失就诊卡患者请参照以上指引重新办卡,但之前的就诊信息不能找回,请谅解。 8.健康体检者不需办卡挂号,请到门诊6楼健康体检中心咨询。 三、挂号指南 1. 凭患者就诊卡在各人工窗口或者自助机上均可挂号。 2. 60岁以上老人及符合挂号费减免优惠政策的患者须持老年证或身份证等相关有效证件到人工窗口挂号。优惠挂号仅限挂普通号。 3. 挂号72小时有效(儿科当班有效),同一专科限一次诊疗。 4. 挂号三天内可凭专科挂号凭条在除中医科、中伤门诊、康复医学科、针灸门诊、儿保门诊外其他专科普通门诊就诊,不需另外挂号。 5. 挂号后,无特殊原因不予退号。如确未就诊需退号的,必须由导分诊护士或相应医生注明退号原因并签名,到人工窗口办理。

医保报销

赣州市人民医院医保病人就医须知 1、医保病人就医挂号时,应主动出示医疗保险证,领取医保专用处方,到医保科就诊。 2、医保病人就诊的诊疗费用结算,应持医疗保险卡医保专用处方或标有“医保”的治疗单,检验单到医保专用收费窗口结算。 3、需住院诊疗的医保病人,经医保科医生检查后开具入院证,并持医疗保险证到医保科,由科主任审核签字后,到入院处缴纳预交金,办理相关入院手续。如遇病危和急诊入院的,第二天应及早补办相关审批手续。 4、医保病人住院期间用药按医保相关政策执行,超出医保用药范围的费用自行处理。 5、医保病人如需转院治疗,应经住院科组织专家会诊,由科室提出转院意见,分管院长审批后,到医保科填写转院申请表,逐级审批签字,方可转院治疗。 6、医保病人住院应按医院规定缴纳预交金或补交预交金,出院时按医保有政策,区分统筹内支付,统筹外费用和自费部分三个类别结算,对缴纳的预交金按多退少补的原则结算。 7、医保病人应妥善保管好本人的医疗保险卡,如有遗失应及时向医保管理机构报告,不得借给他人使用,经发现借用、昌名、伪造等行为,医院有权扣压其医保IC卡,报告有关方面处理。

来院交通

直达: K1路、10路、19路、20路、101路、102路、106路、111路、123路、东河专线。 中转车: 乘坐5路、21路、129路到消防大队,下车步行119米;26路到红旗二校,旁边就是赣州市人民医院。

预约须知

1.预约前请先注册,只有注册后预约功能才可用。 2.网上预约仅受理自次日起一周内的预约,预约次日的请于当日16:30以前操作。请务必看清楚专家的出诊时间,选择有效的出诊时间预约,填写好时间及时段,如上午或下午。 3.我们会在正常工作日16:30对您的预约单统一处理。请预约患者及时关注自己的预约状态情况。 4.您在双休、节假日下的预约单,我们会在节后最近的工作日16:30统一处理。请您选择好您所需要的就诊时间。 5.请务必留您的有效联系电话,方便在专家出差、会诊、休假等特殊情况不能出诊时,及时与您联系告知。 6.专家门诊时间以挂号处当日公布为准,因临时调岗出差等造成的科目变动挂号由分诊护士安排就诊。 7.网上预约挂号,就诊前请到医院门诊大厅导诊中心领取预约挂号单,再到收费窗口挂号缴费,然后到相应诊区由护士分诊就诊。不另收预约费。报到时间:上午号于早上8:00-10:00前,下午号于下午 14:00 — 16:00 前报到确认,逾时不报到者,医院回收其预约的名额。 8.如预约者需变更或取消预约,需在“我的预约单”中取消预约。爽约三次以上者,加入黑名单处理。 9.预约电话: 门诊就诊预约电话:8083336. 磁共振咨询电话:8083578.

检查须知

检验采血须知 一.注意事项 1空腹(禁食); 2建议检测血脂时素食三天; 3禁止剧烈运动; 4避免紧张情绪; 5试验前应避免或停止使用一些影响检验结果的药物,如阿司匹林、化疗药物、激素类药物等,不能停药者应加以注明。 二.采血前请到一楼抽血登记处登记并打印条码、报告领取凭证。 心电图检查须知 常规心电图:请稍事休息后进行检查,检查时闭目休息,四肢放松,平静呼吸。 胎儿心电图:检查前需排空膀胱。 动态心电图及动态血压:该检查对身体无伤害;佩戴期间不能做X线、CT、彩超、核磁共振检查,不洗澡,不剧烈运动,门诊病人需提供有效证件及联系电话;如有心脏病史等应向医生说明。 心脏电生理检查:又称食道心房调搏检查,检查前应停用影响心脏电学活动的药物(如倍他乐克、利多卡因、心律平、胺碘酮等)3天。检查当日饮食不宜过饱,有青光眼或前列腺肥大者应向医生说明。 超声检查须知 1、请自觉登记,排队候诊。 2、检查肝、胆、胰腺、肾血管及腹部大血管的病人需早上空腹方可检查。 3、检查子宫、附件、输尿管、膀胱、前列腺、阑尾区及盆腔病变时,请憋足尿。 4、妇科检查膀胱充盈困难者或不愿憋尿者可做彩超检查,无性生活女性禁做彩超检查。 5、急诊及优诊的病人可安排适当提前检查。 6、杜绝非医学胎儿性别鉴定。 7、门诊检查报告在登记处等候领取,半小时内出报告。 8、住院病人报告由工作人员送到病房。 放射科检查须知 1.做X线检查的患者朋友请您先持您的检查申请单到登记室进行登记;做CT检查的患者朋友请您到CT 登记室登记;做介入、血管造影的患者朋友请您到二楼介入登记室登记并预约。 2. 做X线拍片、透视检查的患者朋友注意不要佩戴饰物、金属物品;不要穿胸前有装饰的衣物,以免影响检查。 3. 做上消化道造影、全消化道造影、静脉肾盂造影检查的患者朋友注意做检查当天早上禁食、禁水。 4. 做输卵管造影的患者朋友注意在月经干净3—7天,白带检查和输血四项检查合格的情况下来放射科登记室预约后方可进行检查。 5. 做完X线检查的患者朋友,平诊应在2小时后到CR工作站取片处取检查结果;急诊应在30分钟后到CR工作站取片处取检查结果。 6. 做完CT检查的患者朋友,平诊应在2小时后到CT读片室取检查结果;急诊应在30分钟后到CT读片室取检查结果。 7.做完介入、血管造影检查的患者朋友请您在24小时后到二楼介入登记室取检查结果。 8.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非特殊情况不宜做放射科检查。 9.急危重病人、离休老干部(凭离休老干部证)、婴幼儿可优先检查。 10.做造影检查结束后的患者可少量多次饮水,以利于造影剂的排出;可适量进食流质易消化的食物。 11.儿童、危重病人及年老体弱患者需有家属或主管医护人员陪同进行检查。 12.放射科检查房间内均备有防护用具,请患者朋友主动使用。 气管镜检查须知 1. 纤支镜检查前需先做乙肝表面抗原、丙肝抗体、艾滋病抗体等三项检查。 2. 检查前四小时禁食禁水。检查后两小时方可进食进水。 3. 将所拍胸片、CT相关检查资料带来。 4. 非急诊病人需提前预约,急诊病人随到随做。 5. 检查时需有一名家属陪同。 6. 常规检查时间为每周一、三、五下午。 7. 一般检查报告当天取结果,特殊检查48小时后来本科取结果。 纤支镜检查注意事项 一.术前 1. 非急诊病人需持申请单提前预约,急诊病人随到随做。 2. 请患者携带胸片、CT等相关检查资料和术中用药。 3. 检查前四小时禁食禁水。 4. 检查前需提供乙肝表面抗原、丙肝抗体、艾滋病抗体三项检查结果。 5. 术前需告知检查风险,由患者本人或直系亲属签署知情同意书。 6. 及时登记患者资料,安排检查顺序。建立电子病历。 7. 测量并观察患者血压等数据并记录,必要时遵医嘱服药以调整,使之符合检查要求, 二.术中 1. 连接心电监护系统,观察生命体征。纤支镜处于检查状态。 2. 充分麻醉鼻咽喉部,进行环甲膜穿刺麻醉气管黏膜。 3. 告知患者如何配合检查,并给予鼓励、支持。 4. 术中及时注入麻醉药,并配合医生留取各种标本。 5. 检查时尽量用最短的时间完成操作,减少风险。 6. 严密观察生命体征,发现缺氧及其他严重状况应及时遵医嘱处理。 7.术中及时截取图片或/和视频资料并保存。 三.术后 1.观察患者情况,确认患者安全。 2.告知检查后注意事项(检查后两小时方可进食进水,部分患者近日可能出现血痰)。 3.正确处理各种标本。 3.开具各种检查化验单,并及时送检标本。 4.书写检查报告,选择报告图片。 5.正确清洗、消毒、储存纤支镜。 胃镜检查须知 1、请携带胃镜检查申请单预约胃镜检查。 2、普通胃镜检查收费200元,无痛胃镜收费800元,检查过程中有其他治疗项目者另行收费。 3、胃镜检查前请提供传染病四项(HBsAg、HCV、HIV、TPPA)检查结果。(六个月内有效) 4、钡餐检查者需3天后再做胃镜检查。 5、胃镜检查前1天晚餐宜清淡饮食,晚餐后开始禁食水。 6、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药物过敏史及服用阿司匹林等特殊药物史者请于检查前告知医生。 7、请按顺序等候检查,并按照要求在检查同意书上签字。 8、检查前半小时内口服达克罗宁胶浆(含服一分钟咽下)。 9、进入检查室内,在护士指导下左侧卧位,全身放松,深呼吸,配合医生完成检查。(有假牙者请提前告知医生) 10、未行病理检查者,检查完毕后20分钟领取检查报告。行病理检查者检查后两个工作日领取检查报告。 11、检查完毕后2小时可进食,有特殊诊治项目者请遵医嘱。 12、领取检查结果后,请到消化内科门诊挂号复诊。

出入院须知

1、您应向医务人员详尽地如实提供您的健康情况,既往患过疾病及诊治经过、药物过敏史及近期是否到传染病疫区等。 2、根据法律规定,在医疗活动中如需要进行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手术、实验性医疗等情况时,应当由您或您的代理人签署同意书。为切实履行您的知情同意权和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请您慎重考虑,认真签署知情同意书等规范文书。这些文书一经双方自愿签署,就具有了相应法律效力,对您正确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3、您应遵从医师的医嘱和配合治疗。 4、您应按时足额缴纳医药费用并按医嘱出院。 5、当您身体出现不适情况(胸闷、憋气、心慌、呼吸困难、烦躁、头晕等病情变化)及生活需护士帮助时,请随时使用床头呼叫器呼叫医务人员,我们将及时为您提供医疗、护理服务。 6、查房、治疗时间请您不要离开病房。不得在病室内玩扑克、大声喧哗及从事其它娱乐活协。 7、住院期间未经医师同意请不要擅自离院及外宿,以免发生意外。 8、住院期间未经主管医师及医院同意不得到院外就医、购药及私自采取其它治疗手段。 9、为确保安全,严禁在病区、病室内吸烟和使用电炉、酒精炉、煤油炉。未经科室许可,请勿将家用电器带入病房使用。 10、患者个人的机密文件、现金、证件等贵重物品,请自行妥善保管或请家属带回保管,防止丢失。 11、患者及亲属应遵守医院制定的探视制度,未经主管医师同意患者不得将来探视的人员自行留宿或陪床。 12、您不应要求医务人员提供虚假诊断、虚伪病明书或虚伪发票。 13、您不应随便浪费医疗卫生资源,例如丢弃、虚开药品或医用卫生材料等。 14、您在发生医疗纠纷后应保持理智、冷静,按照法律规定程序处理:可与医院协商解决,或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调解处理,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绝不能扰乱正常医疗工作秩序,更不能殴打医务人员和损坏医院公共设施和财物。 15、为保护其他患者及医护人员的权利,您还应遵守医院所制定有关管理规定,自觉维护正常的医疗工作秩序。

其它事项

为了满足患者需要,缩短等候时间,医院设立简易门诊,并制定如下规定: 一、医院简易门诊单独设立诊室,设在门诊一楼医保1号诊察室。 二、简易门诊只收普通门诊挂号费(自助机及各挂号窗口均可挂号),不收诊查费。 三、简易门诊开诊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时间和每周六上午正常上班时间。 四、服务对象: 1、简易门诊接待已经确诊且病情稳定、不需要调整治疗方案的慢性病患者。 2、不得接待初诊患者,不得接待病情不稳定的患者,不接诊需要专科诊疗、专科咨询的患者。不得接待非患者本人,特殊情况下,如患者行动不便时,病人家属可代为办理,但必须呈递病人的门诊病历,以便接诊医师查阅参考。 五、服务内容: 1、简易门诊是针对慢性病患者长期治疗需定期开药或需开具相关医学检验单或一般检查。 2、每张处方限开五种药,每种药品限量7天。同一患者同一疾病一个月内连续取药不得超过4次,连续取药4次后的患者须到相应专科门诊复诊。 3、仅开一般检验、检查项目如:三大常规、肝肾功能、乙肝五项、血型、血脂、血糖、生化项目、心电图、一般X光片、B超等。 4、简易门诊医师不得开具的药品、检查、疗法、操作为: (1)检查:①特殊部位X光片或超声如牙科、骨科、产科、心胸外科等;②专科性很强的检查、检验项目,如糖耐量试验、细菌培养、感染性疾病血清学、激素水平测定、微量元素测定、平板运动试验、支纤镜、肺功能、冠脉造影、病理活检、体液检查等;③大型检查项目如CT、PET-CT、核磁共振等。简易门诊的医师不负责解释检验、检查结果。有需要了解检验、检查结果或指标意义的患者应当到相应专科就诊。 (2)药品:①第一、第二类精神类药品、麻醉类药品、激素类药品、抗肿瘤类药品、生物制品、抗排异药物、免疫抑制剂;②专业性很强的特殊用药,如强心剂、抗心律失常药、抗凝剂及中药汤剂以及有明确权限规定的抗生素等;③注射类用药。 (3)疗法:输血治疗、透析治疗、针灸治疗、核素治疗、门诊手术等。 (4)操作:骨穿、腰穿、胸穿、腹穿、神经阻滞、淋巴活检、腔镜检查及其他有创操作等。 5、简易门诊不得开具各种医学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