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中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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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中医医院就医指南

就医流程

门诊流程: 初诊病人--导医台--挂号室-- 诊室--收费处--检验检查、取药 治疗--离院

医保报销

商业医保病人住院须知 商保病友:   感谢您对襄樊市中医医院的信任!   住院时请您认真阅读以下事项,并自觉配合医务人员。   一、 凭医生开具的“住院通知单”到“商保病人住院登记处”办理入院登记手续,预付一定数额的住院费,在“入院通知单”上加盖“商业医保”印章,然后到相应科室住院。   二、 入院时必须主动向主管医生说明“商业医保”的身份,并及时向投保公司通报所住科室及床位号,以便及时备案。如果不配合此项工作所造成的保险公司赔付纠纷医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 当病情需要使用自费药品时,医生须提前告知,由病人或直系亲属签字认可后方能使用,住院期间商保患者应自觉遵守“商保患者就医管理规定”。如果医务人员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医院将对其作严肃处理,并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请广大患者支持、配合、监督医务人员执行管理规定。   四、 每日费用可随时在门诊大厅的电脑触摸屏上查询,住院费用每日清单由病人签字认可,出院时统一打印费用清单交病人作为保险公司核赔必备材料。   五、 凡是有基本社会医疗保险同时又有商业医疗保险的患者,为了保证其社会医保的费用使用,统一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进行管理。   六、 出院时到出院结算处结算,主动向医护人员索取:出院小结、诊断证明(在门诊部办公室盖章)、签字的每日清单及发票。谢谢您的合作,祝您早日康复!

来院交通

乘坐1路到人民广场北(市中医医院)下车步行36米 乘坐19路27路511路540路7路到人民广场北下车步行144米 乘坐19路1路27路511路512路536路540路7路到消防支队下车步行174米 乘坐512路536路到人民广场北(银辉金行)下车步行213米 乘坐16路4路到大庆路中(人民广场)下车步行257

预约须知

襄阳市中心医院预约挂号须知 尊敬的各位患者:我院预约门诊是一项“实名制服务” ,具体办法如下: 一、预约方法 1、现场预约:在急救中心一楼总服务台和各科分诊点办理预约卡进行预约。 2、网上预约:办理预约卡登录医护网(http://www.yihu.com/Hospital.aspx?id=1304)24小时预约。 3、电话预约:⑴拨打114可预约次日专家门诊;⑵拨打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6677-400(全国拨打均按市话收费),可提前1-7天,预约一周内专家门诊。(人工服务:7:30-21:00 语音自助)。 ⑶手机预约:省内移动手机客户拨打12580听提示音按3,省内联通手机客户拨打116114听提示音按5,报预约就诊人的身份证号、专家姓名、时间;手机预约可提前一天预约,拨打时间是凌晨0:00-16:00,可预约第二天的坐诊专家。 预约成功后,会收到一条手机短信,预约服务费1元+通话费(市话)从手机中扣除(不能退费,不能换号)。手机预约不提供导诊分诊,专家由患者自己选择,选错概不负责,不清楚的可询问导医或上医护网(http://www.yihu.com/Hospital.aspx?id=1304)查询专家资料。⑷拨打13329861255,预约一周内的专家门诊。 二、预约就诊流程 1、预约:提前1-7天通过以上方法预约专家号。 2、取号:就诊当天,患者凭有效证件,小儿凭户口本或监护人有效证件,按预约时间(提前15分钟)到一楼导诊台预约接待处核实身份,到预约专用挂号窗口优先缴费取号或到自助缴费机挂号。 取号时间:每日上午8:00至10:30、下午14:30至16:00。 3、退号:需在就诊的前一天下午16:00前办理退号,患者如未退号又不来就诊,则视为违约,扣除等同于挂号费的失约违约金。 温馨提示:1、当专家因故停诊时,医院将安排同级别医生接诊或转约其他时间,并电话或短信通知预约人。2、预约期限:预约者请提前1~7天预约,当天专家不预约。预约接待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00—11:30,14:00—17:00,周六、日及节假日不接受预约。 我院门诊的特点是病人相对集中在上午,患者朋友可以在不影响检查项目的前提下,尽量预约下午就诊,这样既可以与专家多做一些交流,也可相对减少在其他医技检查时的等候。 预约挂号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在初期,难免有不尽人意的地方,欢迎大家提出宝贵意见。

出入院须知

农村合作医疗病人转诊住院流程   感谢您对襄樊市中医院的信任!当您选择来我院就诊时,我们的“绿色通道”将为您提供方便,并请阅读以下须知,积极配合治疗,确保更好的疗效。   一、经县(市)、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介绍转诊的,凭合管的《转诊证明》到市中医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转诊接待处”(住院部一楼大厅)登记分诊;在襄樊市区打工或居住的“参合”患者,未经“合管办”转诊,直接到中医院就诊的,应及时到中医院接待处咨询、登记,并在三天以内向县(市)、区的“合管办”报案、说明情况,了解相关政策。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患者住院时,医疗费用先全额自付,出院以后回当地合管办按政策报销。入院时请主动向医务人员声明“农村合作医疗”身份,医务人员将按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住院管理办法》执行,有利于降低费用,如果不说明自己身份或不及时向“合管办”报案,出院后费用不能报销责任自负。   三、在住院期间,请自觉配合医生治疗,当病情需要使用目录外药品时,医生将提前告知,由病人或亲属在“目录外药品使用通知单”上签字。住院费用日清单,每天由医务人员交给您确认后签字。   四、出院时请到“出院结算处”结账,妥善保管好“出院小结”、“诊断证明”(须在门诊部办公室盖章)、“费用日清单”、“结算发票”,出院后及时将以上材料交当地“合管办”进行审核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