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南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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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南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就医指南

就医流程

一、就诊流程:分诊→挂号→候诊→就诊→缴费→处置(注射、小手术、换药、穿刺、灌肠等)或住院。 二、挂号:进入门诊大厅直接到挂号室挂号,采取实名制挂号。初诊者除需缴挂号费外还须购买门诊病历和就诊卡,然后到相应科室 就诊。每次复诊时均要带门诊病历和就诊卡,请勿遗失。 三、门诊大厅设有导诊台,若有不明事项,可随时咨询。 四、挂号费: 专家门诊:副主任医师7元/号(含1元挂号费、6元诊疗费) 主任医师9元/号(含1元挂号费、8元诊疗费) 普通门诊:4元/号(含1元挂号费、3元诊疗费) 急诊门诊:5元/号(含1元挂号费、4元诊疗费) 五、开诊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冬季):2:00-5:00下午(夏季):2:30-5:30。周六、周日和节假日照常普通门诊。 六、 挂号后有效期为5日,如未就诊,请在当天退号,逾期无效。 七、 门诊病历是重要的医学资料,由病人保管,请妥善保存好您宝贵的门诊医学资料。 八、 如有过敏药物务必在诊治前告知医生。 九、 为了保持良好的就诊环境和医疗秩序,请自觉遵守医院有关规定,文明就诊。 十、 我院已建立完善的监督机构,欢迎您对我院的医疗质量和医疗服务进行监督。您可通过电话或投诉信箱向我们投诉,您的投诉 和举报,我们一定认真对待,工作人员如有违法违规现象,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来院交通

乘车路线:火车站、汽车站乘1,2,6,9路公交车直达

预约须知

1、 网上预约仅受理自次日起一周内的预约,预约次日的请于当日16:30以前操作。 2、 网上预约挂号成功,凭有效证件或预约短信到医院门诊大厅导诊咨询台领取预约挂号单,然后到门诊收费处任一窗口挂号,挂号成功后到相应科室优先就诊。 3、 预约挂号不收取预约费用,挂号费用与实地挂号相同。 4、 专家门诊时间以挂号处当日公布为准,因临时调岗出差等造成的变动,由分诊护士安排挂号就诊,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5、 双休、节假日暂不处理预约单,且本院在双休、节假日没有安排专家门诊,仅设普通门诊,预约双休日普通门诊的患者请在周五16:30前下预约单。 6、 四维彩超、核磁共振、CT等检查只提供现场预约,暂不提供网络预约,如有需要可电话咨询相关科室。超声诊断科:0797-8266045;核磁共振:0797-8266031. 预约挂号咨询电话:0791-12320, 0797-8269761(工作时间拨打)

检查须知

妇科检查须知 1. 妇科检查前请排空小便。 2. 月经期、妊娠期及未婚女性不做妇科检查。 心电图检查须知 1.检查前准备:卷起裤脚至脚踝上5cm,把袜子脱至脚踝部。 2.检查时:拉高衣服至腋下,女性把文胸松开拉高平躺在床上,手放身体两侧,平静自然呼吸,不说话、不要动、全身放松。 3.注意事项:检查前不剧烈运动,不饮酒、不饮咖啡和冰水;检查前2小时停服受体阻滞剂和其他血管扩张剂。 血压测量注意事项 1. 在测血压前,先静坐片刻,使心情平静下来。 2. 情绪紧张和激动之后不要马上测血压。 3. 剧烈运动和劳动后不要马上测血压。 4. 测血压时请坐正,把上衣的一侧袖子脱下,不要卷起紧的衣袖,手臂平放,手心向上,使上臂和心脏处在同一水平位上,肌肉放松。 5. 测血压时精神不要紧张,不要屏住呼吸,以免血压升高。 采血须知 1. 请您空腹时采血; 2. 如有晕针史,请您告知护士; 3. 采血后请按压穿刺点5分钟,勿揉动; 4. 请将使用后的棉签丢入垃圾袋中。 超声检查须知 1. 消化道超声检查(如肝、胆、脾、胰)需空腹; 2. 请务必做完消化道检查后再行胃肠镜、胃肠道钡餐检查; 3. 子宫及附件超声检查时需保持膀胱充盈状态。 健康体检须知 一、健康体检的目的:了解个人健康状况,早期发现疾病隐患。 二、为了保证体检后您能准确的了解自己的体检结果,请在体检前认真填写和核对体检表和每张检查单,字迹要清楚,尤其是姓名,项目要填全。 三、健康体检进行时比较好能按照体检表所列内容进行逐项检查,若自动放弃检查某一项目会造成漏检漏诊,会影响对本次健康状况的评估。 四、体检前3日内保持正常饮食,不吃过于油腻、高蛋白食品,不要饮酒,晚上应早休息,避免疲劳。 五、有晕针的同志,请事先通知采血人员,以便采取平躺抽血,防止发生意外。检查过程中遇躯体不适要及时向医务人员提出。 六、体检前需禁食至少8小时,否则将影响检查结果。 七、体检当日请着宽松轻便服装,不要穿带金属扣的内衣、不要佩戴首饰,以免影响放射检查。 八、女性朋友请注意:妇科及经彩超需在月经干净后5-7天进行,受检前一天禁用药,避免性生活;月经期请不要做尿及妇科内诊检查,待经期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的女性,请预先告知医护人员,避免接受CT、摄片、宫颈涂片和TCT等检查;未婚女性不做内诊和宫颈涂片及TCT检查;行妇科彩超检查前请憋尿后受检。 九、患有糖尿病、冠心病等慢性病患者,请随身携带常规(急救)药品。 十、按规定时间采血,尽量不超过10:00抽血,否则太晚会由于体内生理性内分泌激素的影响,血液状态发生变化,虽然仍是空腹采血,但检测值容易失真(例如血糖值),失去化验的意义。 十一、要积极给予检查医生配合,提供既往疾病史,以便检查医生 进行必要的深度检查。有些人在参加健康体检时,有一种“考一考医生技术”的心态,不如实提供既往疾病史,想看检查医生是否能够查出来,有些既往疾病留有明显痕迹,但大多数既往疾病存留的痕迹很不明显,如果不配合,可能会错过发现一些疾病征兆的机会,这样对受检者十分不利。 十二、保定市第五医院检验科曹永峰正确解读体检报告:健康体检不同于临床疾病检查,由于受检 项目限制,健康体检结论,只能反映所检项目涉及的身体部分状况。 十三、体检结果报告返回本人后,务必认真对待总检医师的建议,如 目前健康状况良好,请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并且定期给您的身体作一次全面检查;如果出现亚健康情况,则请根据医生建议,改善生活、饮食习惯;如果出现疾病征兆,及时进行进一步深度复查,或进一步系统检查、诊治。

出入院须知

1. 请提供您真实.全面.详细的疾病信息和相关信息,医院保护您的隐私。 2. 医院系公共场所,来往人员较多,请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现金、手机、有价证件等物品,多余的现金请交至出入院处或存入银行。 3. 住院期间不要随意听别人唆使或擅自到院外求医检查购药,谨防上当受骗。以免影响疾病诊断与治疗。 4. 请严格按医生或护士指导按时按量服药;输液时请勿自行调节滴数,以免发生意外。 5. 患儿家属应注意看好自己的孩子,不要攀爬窗台或走丢,以免造成严重后果。 6. 严禁在病区内使用电器.煤油炉.酒精炉等烧煮食物。本院临床服务中心的食品加工房,将免费提供加热饭菜服务,食品加工仅收成本费。 7. 住院期间原则上不得外宿,擅自外出发生意外,后果自负。如特殊情况,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由科室同意。 8. 医护人员24小时值班。如有需要您可随时与值班人员取得联系,值班人员也会不定时巡视病人。 9. 请爱护公共卫生,请勿随地吐痰和大、小便,更不许从窗 外、阳台向下倒水.抛果皮。生活垃圾请倒入垃圾桶内, 不要倒入洗漱盆及卫生间下水管道,防止堵塞。 10. 请不要在病房内吸烟。 11. 请病员及陪属注意爱护病房内的设施及医疗用品,正确使用呼叫器和水电开关,不随意拽拔输液架、氧气和负压吸引开关。不要在输液吊架及氧气阀帽上挂晾衣服,以免损坏和影响其使用。 12. 需委托或知情同意及医患沟通时,请认真履行。 13. 请了解您的各项医疗费用或基本医疗保险项目。请及时支付住院费,以免影响治疗。 14. 为了使您在住院期间有个良好的治疗、修养环境,一般不留陪客,如病情需要必须经主管医生和护士长准许。每天上午十时三十分以前是查房时间,晚上九时以后是休息时间,谢绝探视。

其它事项

1、急诊病人就诊先到“分诊台”,由分诊护士评估病情后,到挂号处挂号,领取病历和就诊卡(白天在门诊一楼,夜间在急诊科一楼)。 2、病人一旦判定为“危急、重症患者”立即进入抢救室救治;判定为“亚急患者”按先后顺序就诊;判定为“普通患者”安排至门诊相应科室就诊。 3、急诊诊治范围包括:内科、外科。 注:(儿科、妇产科、耳鼻喉科、眼科、口腔科)诊治在各相关科室。 4、就诊时应当使用真实姓名,向医务人员详尽、如实提供您的病情、既往病史及诊治经过、药物过敏史,如不真实,由此引发的不良后果由您自行承担。 5、公费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等患者就诊时请主动出示相关证件。 6、 经急诊治疗离开急诊科后,需要继续输液治疗的患者,请到急诊四楼门诊输液室输液治疗;需要住院治疗的患者,由急诊科医护人员视病情安排转送。 7、急诊病人的就医治疗费用结算,应凭就诊卡到门诊收费窗口结算。(夜间在急诊科一楼挂号窗口结算。) 8、急诊科遵循急诊诊治,门诊复查的原则,凡是经急诊科诊治的门诊患者,平稳期需到门诊复查,(除有新的病情变化或有急症问题出现),外伤患者经急诊处理后,需留院观察的患者,急诊科安排留观病床,病情稳定后门诊复查。 9、急诊就诊的病历及相关资料请妥善保管,以免遗失。 在急诊就诊和治疗期间要保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防止被盗造成经济损失。 10、为了保持您和他人的良好就医环境,严禁吸烟和大声喧哗,不乱扔果皮纸屑,不随地吐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