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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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就医指南

就医流程

初诊病人: 1、自助充值发卡机办卡再到自助挂号机挂号/填写病人基本信息卡再到挂号窗口挂号;2、到科室分诊台分诊; 3、专家门诊/普通门诊/急诊; 4、电子处方,到自助缴费机或收费处交费,取药或继续做检查/留观/住院。 复诊病人:1、到挂号窗挂号;2、到科室分诊台分诊; 3、专家门诊/普通门诊/急诊; 4、电子处方,到自助缴费机或收费处交费,取药或继续做检查/留观/住院。

来院交通

公交车:106,108,109,113,118,121,126,128.

预约须知

1、我院一律实行实名制预约,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本人诊疗卡(小儿除外),非本人身份证或诊疗卡预约则视为无效预约。 2、排班表中各科室医生出诊情况仅供参考,最终以医院当日公布为准。如遇医师临时停诊,我们会通知预约专家门诊的患者,请保持通信畅通。如遇医生临时无法出诊等特殊情况,请服从医院安排。 3、预约周期为30天(限当月),每位患者最多一次可预约两个不同科室的号。 4、取号时间:请在就诊当日上午9:30、下午14:00以前取号,过时未取号者,预约作废。 5、退号:为避免爽约造成的挂号资源浪费现象,请务必于就诊前一日下午五点前主动通过电话0734-8129772及8129776联系退号,以免影响您下次预约。

检查须知

一、检查前三天不要吃过多油腻,不宜过量饮酒。勿食猪肝、肥肉、猪血等食物。避免使用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 二、检查前一日保持清淡饮食,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晚上12点以后完全禁食。 三、患有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病者,请将平时服用的药物携带备用,检查当日不要停药 。 四、抽血及肝胆B超须空腹,做膀胱、输尿管B超时,请勿排尿;如无尿,需饮水至膀胱充盈。 五、女士月经期不宜做妇科检查和尿检;做妇科检查前应排空膀胱。无性生活史的女性不宜做妇科检查。 六、为了保证照片质量,请您检查当天不要穿印字印花、带有金属扭扣或饰品的衣服、文胸,勿穿连衣裙,比较好穿无扣棉织上衣,已确认或怀疑怀孕的女性,不要做X线检查。 七、做直肠指检前请排空大便,以方便外科医生做直肠指检。 八、做大便常规检查者,应在检查前3天避免食猪肝、猪血、瘦肉等,以免出现大便隐血假阳性结果。

其它事项

一、门诊大厅设有中心服务台和门诊综合服务中心,各科室设有分诊台,负责诊疗咨询和预约诊疗服务工作。 二、门诊部设有内科、外科、妇科、产科、儿科、儿科急诊、中医科、肛肠科、肿瘤科、临床心理科、医疗美容科、康复科、核医学科、皮肤性病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男性科、生殖医学中心、感染科、法医门诊、疼痛诊疗中心、健康管理中心、生长发育门诊、儿童康复中心、肿瘤放疗中心等科室,以上各科室每周一至周六全天开诊,急诊科24小时接诊。周日和其他节假日开放节假日门诊;设有门诊化验室、超声科、功能科、病理科、放射科、消化内镜中心、血液实验室、肝病实验室、内分泌实验室、肿瘤实验室、妇产科实验室、生殖实验室、泌尿男科实验室、皮肤性病实验室等医技检验科室。 三、专家门诊周一到周五定期开放,内科系统有心血管、呼吸、消化、血液、风湿、内分泌、感染、肾内、神经智障、肿瘤等,外科系统有肝胆、骨、脊柱、医学美容、肿瘤、乳腺等,以及中医、儿科、耳鼻喉、口腔、妇产、**生殖等科室,均由本院资深专家教授接诊。 四、就诊前请到中心服务台填写就诊信息卡,再到挂号处或者自助挂号机上按科别挂号并领取诊疗卡,然后在各相应科室凭分诊叫号系统依次就诊。专家门诊在五楼挂号预约。挂号当日有效,急危重症病人请挂急诊号到急诊科就诊。老干部、现役军人,70岁以上的老年人可优先挂号、交款、诊疗。 五、14岁以下内科患者请看小儿科,所有腹泻病人请看肠道门诊,传染病人一律到感染科就诊。发热病人请看发热门诊。 六、接诊医生做到首诊负责制,认真询问病史及体检,写好门诊病历,开好检查申请单和处方,病历资料由病人本人自行妥善保管,复诊时随身携带。 七、各类检查单、治疗单请用诊疗卡先交款,然后凭收款单据方可做检查、治疗。各类药品电子处方用诊疗卡交款后在药房取药,并在各个药房领取打印的电子处方。住院病人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后方能住院,出院时统一结账,开具正式财务收据。 八、血、尿、大便常规等检查,于门诊化验室进行,当即取结果。肝、肾功能,电解质,血脂,血糖,肝炎免疫等化验,周一至周天上午在门诊三楼化验室抽血,当日下午1:30后在门诊化验室取结果。各个专科化验在专科实验室取结果。各种检查结果在检查科室领取。 九、健康体检请与十楼体检中心联系。 十、疾病诊断证明一律凭门诊病历或者身份证复印件到门诊办公室办理。 十一、病休证明由经治医师当日开出(病休时间不超过7天),到门诊办公室盖章,过期不补。 十二、就诊病人应遵守医院规章制度,遵纪守法,文明就医,爱护国家财产,注意公共卫生、注意自身财产安全,谨防小偷。 十三、医院规定只有收费处可向病人收取现金并提供医院正式收据,其他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向病人索取现金,违者以受贿论处。请广大病友予以监督、举报有奖。 十四、为方便广大病友就诊,开放周日及节假日门诊。我院门诊作息时间调整为:上午:8:00—12:00,下午:2:00开诊。咨询电话:8279467(门诊服务台), 8279089(专家门诊), 投诉电话:8279005(监察室),8279335(医疗投诉办),8279471(收费投诉), 8279087、8279088(门诊综合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