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第七医院就医指南
就医流程
就诊须知
初诊患者→到门诊大厅“建卡处”建卡→挂号或取号→候诊→就诊→交费→取药或检查→离院或住院
来院交通
乘16路、54路、77路、86路、97路、106路、117路、122路、125路、303路、312路、K3路、201路到乌山路口站下车往北800米即到。
检查须知
一、检查前三天不要吃过多油腻,不宜过量饮酒。勿食猪肝、肥肉、猪血等食物。避免使用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
二、检查前一日保持清淡饮食,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晚上12点以后完全禁食。
三、患有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病者,请将平时服用的药物携带备用,检查当日不要停药 。
四、抽血及肝胆B超须空腹,做膀胱、输尿管B超时,请勿排尿;如无尿,需饮水至膀胱充盈。
五、女士月经期不宜做妇科检查和尿检;做妇科检查前应排空膀胱。无性生活史的女性不宜做妇科检查。
六、为了保证照片质量,请您检查当天不要穿印字印花、带有金属扭扣或饰品的衣服、文胸,勿穿连衣裙,比较好穿无扣棉织上衣,已确认或怀疑怀孕的女性,不要做X线检查。
七、做直肠指检前请排空大便,以方便外科医生做直肠指检。
八、做大便常规检查者,应在检查前3天避免食猪肝、猪血、瘦肉等,以免出现大便隐血假阳性结果。
出入院须知
住院期间请您穿病员服,戴手带。
本院为无烟医院,院内禁止吸烟。
病房内禁止使用与医疗无关的电器。
住院期间不能私自离开医院,如遇特殊情况外出,须经主管医生批准,并书写请假条后方可离院。离院后一切后果自负。
住院患者及家属请勿使用煤气灶做与医疗无关的事情。
请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外出检查治疗时请将房门锁好。
请协助告戒探视者遵守医院规定。禁止在病房大声喧哗,禁止患者家属在病房洗澡、在病床上躺卧。
谢谢您的合作。祝您早日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