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

咨询热线

在线QQ

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就医指南

就医流程

1、初诊患者:自费初诊患者(包括原门诊病历丢失者),请先到一楼服务台预检分诊、后填写基本信息资料、再到窗口挂号。医保卡患者,挂号时请主动出示医保病历和医保卡,医保病历和医保卡仅限本人使用。 2、复诊患者:请带原始门诊病历卡挂号;医保患者,请挂号时主动出示医保病历和医保卡,医保病历和医保卡仅限本人使用。 3、离休证和离休干部医保卡免挂号费;本市70周岁以上老人凭身份证、老人证和医保病历卡免普通挂号费,专家门诊挂号费照收。 4、上午挂号单上午就诊,下午挂号单下午就诊,隔日作废;如当日取化验单隔日就诊须重新挂号。 5、门诊挂号时间: 夏令:上午6: 30-11: 15 下午 13: 15-16: 45 冬令:上午7: 00-11: 15 下午13: 00-16: 45 收费时间不变,上午到12:00 下午到17: 30。 6、门诊就诊时间: 夏令:上午7: 30-11: 30 下午14:00-17: 00 冬令:上午8: 00-11: 30 下午13: 30-17: 00 双休日照常开诊,节假日原则上不停诊,正常门诊时间以外请到急诊科就诊。 预约挂号须知: 1、 本着“预约优先”的原则,请您支持预约就诊。 2、预约挂号一律采用实名制,您所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联系电话畅通。 3、我院所有专家门诊、普通门诊、专病门诊都开通预约服务。号源设置:1-5号当天窗口挂号,6号以后号源开放为预约号(个别专家例外),预约余下号源当天返回挂号窗口挂号。 4、预约日期:提前7天半开始预约,当天不能预约。 5、预约成功后必须按时取号就诊,若遇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取号就诊,必须提前一个工作日来电取消预约,否则按爽约处理。 6、如预约专家因特殊情况当天不能出诊,我们将根据您留下的联系方式及时告知,同时医院安排同专科的专 家或专科出诊,敬请凉解。

医保报销

市区医保政策咨询电话:12333(工作时间)、83865537(非工作日8:30-11:30,13:30-16:30); 医保投诉、举报电话:87320240(工作时间);医保卡预挂失电话:87290000(24小时);个人账户查询电话:12333(24小时);综合减负信息查询电话:12333(24小时) 慈溪市职工医保政策咨询电话:63938020、63938132 余姚市职工医保政策咨询电话:62721974、62706855 奉化市职工医保政策咨询电话:88599002 宁海县职工医保政策咨询电话:65200156、65200157 象山县职工医保政策咨询电话:65768666、65767706

来院交通

地 址:宁波市西北街41号;北郊院区:宁波市永丰北路175号;保黎院区: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光华路2号 怎 么 走:2路(日、夜)、3路、9路、10路、118路、371路、331路 电 话:0574-83870999(总机)

预约须知

1、网上预约:宁波市医疗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wsgh.nbws.gov.cn/Index.shtml)或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网站(www.ndfsyy.com),网上预约服务24小时全天候提供,可直接查询和预约到各医生出诊时间。 预约流程:注册/登录→选择就诊日期、专家→选择移动手机支付或者网银支付→确认收费金额→支付成功→平台给用户手机发送确认短信→用户当天到医院挂号窗口或自助机签到确认→领取取号单→就诊。 2、现场预约挂号:此方法对于正在医院或住在医院附近者较方便 受理地点:门诊大厅服务台 受理时间:夏令时间:上午7:30—11:30 下午14:00—17:00 冬令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7:00 预约流程:门诊大厅服务台预约→提供医保卡号或身份证号→选择就诊日期、科室、专家→核对联系电话→记录预约内容→预约时间前取号、交费→按时就诊。 3、电话预约挂号:此方法对于远离医院者较方便 预约电话:87035398、87035399 受理时间:夏令时间:上午7:30—11:30 下午14:00—17:00 冬令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7:00 预约流程:拨打电话87035398、87035399预约→提供医保卡号或身份证号→选择就诊日期、科室、专家→核对联系电话→记录预约内容→预约时间前取号、交费→按时就诊。

检查须知

挂号——医生开单(电子医嘱)——收费(门诊1-4楼服务台收费处均可) ——打条形码(检验科1号窗口)——留样(排队抽血、留取大小便或其他检验标本等。)——取报告单 取报告单方法: 1 、凭条形码或就诊卡在检验科候诊厅(三楼)、或一楼取单机上取单; 2 、凭身份证网上查询:http://lis.nbws.gov.cn/ (注:因数据传输量太大,可能有个别报告单查不出;就诊时未凭本人身份证则查不出); 3 、特殊情况请与检验科工作人员联系。

出入院须知

一、入院时: 1、医院提供食宿的一般生活用品(包括被服、脸盆、热水瓶等),住院病人不必带过多的物品,首饰、手机、现金、证件、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请自行保管好,谨防被盗,严禁将危险品带入病房。 2、护士将根据住院病人的病情安排房间及床位,床头有呼叫传呼系统,如需要帮助或感觉不适时,可拉铃呼叫护士。 二、住院期间: 1、住院病人住院期间请不要私自外出,因特殊情况需请假时,须写请假条,经主管医生和责任护士批准后,方能离院,请假期间及擅自离院者如病情变化或出现意外,一切后果自负。 2、病人的饮食由医师依病情而定,家属带来的食品须经医师或护士同意后方可食用。 3、住院病人和探视者未经允许请不要随便进入诊治场所(护士站、医生办公室、治疗室等),更请不要随意翻阅病历,有问题可询问主管医生和责任护士。 4、住院必须交一定的预交金,预交金的使用情况,我们每天会发放费用清单,预交款不足时,住院处将发放催款通知,请您及时补交,以免影响治疗进程。预交款收据请妥善保管。出院结帐时要用。 5、救死扶伤是我们的天职,请不要向医务人员送礼、送红包。 三、探视陪客制度: 1、由经管医生或护士根据住院病人的病情决定陪员并发放陪员证,每张陪员证只允许一人陪伴。 2、探视时间为14:00—20:00,每次不得超过2人,为预防院内感染,请勿坐在病床上。 3、探视者及陪人不得在病房内洗澡,洗衣服等。 四、请保持病房的整洁、安静、安全,爱护医院的设施: 1、请保持病房安静,不要高声喧哗。以免影响病人休息。 2、请勿随地吐痰;请把垃圾废物扔进垃圾袋内;请勿乱倒剩菜剩饭;请爱护医院的设施。 3、请勿在院内饮酒、吸烟、使用电器。 4、病房的设施放置有统一的标准,请不要随意搬动;私人物品放入床头柜内;床头桌上保持整洁,不要放过多的东西。 5、病房就寝熄灯时间是冬季:20:30;夏季:21:00;为保持病房安静,听收音机、录音机等请用耳机。 6、住院期间,起床活动者应注意安全,使用消毒液拖地干后方可行走,谨防跌倒。 五、出院时: 1、主管医生会根据病情与住院病人商量出院时间。 2、出院当日,责任护士会为住院病人介绍出院事宜,于10点以后请住院病人或家人带上预交款收据到出入院处结帐,办理出院手续。如有出院带药,请带上处方,结帐后到病区药房取药。 3、离院前,请归还医院提供的一切设施。

其它事项

注意事项: 1、初诊病人指第一次来医院就诊的病人。 2、收费处与挂号处设置在门诊一楼大厅同一地方,2、3、4层各有一个便民收费处,同时也可挂号。诊疗费:专家门诊(正高):21元/ 次, 专家门诊(副高):19元/ 次 , 专科门诊:15元/ 次。 3、住院部一楼设有便民收费窗口,以方便门诊病人CT、磁共振收费。 4、告知:如需复诊,可预先预约,您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以下三种预约挂号方式: (1)网上预约:宁波市卫生局预约平台或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网站(www.ndfsyy.com) (2)现场预约挂号:受理地点:门诊一楼服务台 (3)电话预约挂号: 预约电话:87035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