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中心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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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中心医院就医指南

就医流程

就诊流程:服务台咨询,由病人或亲属选择医生---到简易门诊开处方---收费---取药 服务台咨询,由病人或亲属选择医生---挂号---到诊室就诊---到医技科室进行各项检查---回诊室就诊---收费---取药 服务台咨询,由病人或亲属选择医生---提供轮椅、担架车等便民服务---提供咨询、化验单咨询等便民服务

医保报销

医保住院病人须知 (一)淄博市参保人员住院报销流程   1. 参保人住院审批时持以下资料:   1) 住院病历首页   2) 医保IC卡(有卡者必须用卡,个体工商户及部分无卡者可带双处方本)   3) 参保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张)   参保人办理住院手续后两日内(节假日顺延)必须来进行登记,否则将影响报销。   注:外伤者来办理登记时需带门诊病历,我处初审合格后,给予外伤性疾病审批单,然后参保人再到所属医保处进行审批,在住院期间未办理手续及审批未通过者,不予报销。   个体工商户及机关事业单位生育者,应先去医保处办理住院审批手续。   2.办理登记我处给予医保告知单后的手续   1) 由病房内主管医师签名   2) 参保人回单位签字,盖单位公章   3) 个体及破产企业无人接管者,病人本人在单位负责人处签名并按手印   4) 办理完毕后参保人自己妥善保管告知单。   3.出院后报销手续   1) 病房下出院通知后,参保人首先在住院处结帐   2) 参保人带结算收据和医保告知单,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一张,生育及外伤性疾病者加审批单一起交至我处   3) 告知具体报销日期   4) 在规定日期内带参保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丢失者可带户口本或派出所出具证明)取款。   张店区新农合报销流程   1.参保人住院审批时持以下资料   1) 住院病历首页   2) 镇医院开具的转诊审批单   3) 合作医疗本   4) 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原件   参保人住院后在5日内来我处办理登记,住院期间未来办理手续者出院后回镇医院报销   2. 出院后报销手续   1) 病房下出院通知后,参保人首先在住院处结帐   2) 将转诊审批单,结算收据和诊断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张交到我处   3) 告知具体报销日期   4) 在规定日期内带参保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丢失者可带户口本或派出所出具证明)取款。   (二)定点淄博市中心医院离休人员住院审批手续   离休人员办理住院登记后,必须到医保办办理住院审批手续,急症可先住院后补办手续(限两日内)。住院押金按三分之一的住院费用预先垫付。参保人出院办理结算后,每周一在住院处直接进行报销。   办理住院审批持以下资料:   1) 本人医保IC卡   2) 医疗保险双处方本   3) 住院病历首页   4) 外伤者需提供病历和单位证明信   5) 身份证和医疗双处方本封面(带照片)放在一起复印一张   (三)转诊   离休人员转诊持以下资料   1) 科主任开具转诊证明   2) 医保办主任审批   3) 分管院长签批   转诊报销须持以下材料   1) 病历复印件   2) 费用清单汇总表   3) 出院诊断证明   4) 出院结算单   普通参保人员办理转诊手续持以下资料:   1单位出具住院审批单,个体者提供参保手册及复印件   2科主任开具的转诊证明   3身份证复印件   4双处方本首页(带照片一页)复印件   到相应的医保处办转诊手续。   报销时提供以下材料:   1经医保处盖章同意的住院审批单   2住院收据   3住院病历复印件   4住院期间的费用明细汇总表   5参保人所住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准备好交到单位。个体参保者直接去医保处报销。   (四)急诊费用的报销   参保人住院前发生的急诊费用,在病房住院出院后在我处报销完毕给予医保结算单后,连同急诊病历,收据及费用明细交到单位,个人直接交到医保处报销。参保人只在急诊治疗而未住院的费用,不予报销。   附:1出院带药的要求:急诊病人出院不允许带药,慢性病人最多带半个月用药量.   2病人发生的各项费用必须有相关医嘱,有医嘱的化验,检查的结果,必须粘贴在病历内。

来院交通

淄博市中心医院总院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共青团西路54号 邮编:255036 交通指南:乘市内公交7路、34路、58路、88路、122路、 123路、125路、127路、139路、158路到市中心医院站下车 北院区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柳泉路55号 邮编:255031 交通指南:乘市内公交35路、51路(西线)、58路、89路、 90路、123路、136路、157路、158路、251路到新元学校站下车

预约须知

挂号须知:1、填写患者就诊信息表,持患者身份证办理就诊一卡通,充值,有一卡通直接充值; 2、挂号途径:收费处挂号、分诊台护士挂号、自助挂号机挂号、诊室大夫直接挂号就诊; 3、在收费处挂号、分诊台护士挂号、自助挂号机挂号的先由分诊台分诊,再就诊最后检查化验取药;诊室大夫直接挂号的可以跳过分诊。

检查须知

门诊检查须知 (一)B超检查: 1、 凡进行肝、胆、胰、脾、肾上腹检查者,请于检查前一日晚进清淡低脂饮食后,禁食12小时,于次日空腹检查。 2、 凡进行子宫、附件、膀胱、前列腺检查者,请于检查前饮水800—1000毫升,憋尿充盈膀胱后检查。 3、 心脏及血管、浅表彩超不需空腹。 (二)胃肠钡餐:前一晚清淡少量饮食,晨起禁饮食检查。 (三)钡剂灌肠:前一晚清淡少量饮食,晚7—8点潘泻叶20克茶饮,晨起禁饮食检查,钡剂灌肠检查。 (四)胃镜:检查前晚8点后至检查前禁饮食 (五)结肠镜:检查前晚8点后服果导2片,晨起5点服50%硫酸镁70毫升,晨起禁饮食检,钡剂灌肠检查。 (六)抽血检查:周一至周日上午采血,采血时间:(上午7:30—11:30 下午2:—5:30)原则上均应空腹采血。采血结果请带病历和交费收据按规定时间到抽血处取单。 (七)脑电图:检查前需饱食,保持头部清洁,动态脑电图需提前预约。

出入院须知

住院登记须知 一. 患者或家属需持患者入院证及患者身份证办理住院登记。 二. 患者办理住院登记时,需提供真实姓名、性别、年龄、出生日期、婚姻状况、职业、省份、籍贯、民族、户口、身份证号、工作单位或户口地址、联系电话。 三. 住院处工作人员须询问患者或家属是否参加医疗保险,并告知参保人必须在两日内办理医保住院审批手续,否则超时后果自负。 四. 住院处工作人员为患者打印住院病案首页;同时依据入院证病名,向患者或家属收取首次住院预交金并为其打印预交金收据,患者或家属续交预交金时需

其它事项

出院病人电话随访 出院病人电话随访是利用电话在医院与出院患者或家属间建立有目的的互动,以促进和维护患者健康的一种服务,是医院走向社会、走向社区的延伸服务。长期以来,患者痊愈出院意味着患者与医务人员治疗关系的结束,出院后患者只能通过医院复诊才能得到相关的康复信息等,却受着时间、路程等种种条件的限制,患者的所需有时难以得到及时的满足。为了做好对出院病人的随访工作,同时为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我院在2012年8月份推出出院病人电话随访这一“跟踪服务”,这也是我院又一惠民举措。 我院电话随访的主要内容:了解患者出院后康复情况;提供健康教育常识;指导病人康复锻炼、生活起居、用药指导等;耐心听取患者及家属的意见,征求病人对医疗服务的建议和需求;督促病人定期复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