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儿童医院就医指南
就医流程
门诊流程:
一、预检须知
分诊处位于门诊大楼的入口处,是根据儿科病人的特点而设立的特别分诊处,其主要功能是通过护士对病儿家长的询问和对病人的观察,进行专业对口的就诊指导,使病人得到最专业的治疗,如患麻疹、流行性腮腺炎等传染性疾病,请向分诊护士说明,以便安排就诊。
二、分诊处特别提示
1.如果您的小孩发烧,挂号后请先到试表处测量体温。
2.请您如实告知小孩的病情。
3.急诊病患儿、新生儿可在分诊处就诊时可优先。
1、分诊:到一楼分诊处领取病历本,填写个人信息。护士按疾病安排就诊科室,可选择特诊、专科门诊、急诊、普通门诊等。
2、挂号:到一楼挂号收款处持病历本挂号,并办理就诊卡。
3、候诊:到诊室所在楼层的候诊区域就诊。
4、就诊:按电子排号系统顺序导各诊室就诊。
5、交款:患者持医生开具的各种检查单、处置单等到收款处交款。
6、检查:患者持交费的检查单到各检查科室逐项检查。(检验科、B超、心电、脑电在三楼/X光、CT、磁共振在一楼)。
7、再次看医生:持全部检查结果报告单回到诊查医生处,确定诊断和治疗方案。
8、取药或住院:到药局取药(需静点或注射在三楼)持医生开具的住院申请单到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
医保报销
1、您知道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吗?
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以家庭缴费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
个人缴纳30元(参保当年缴费不足12个月的,按月核定医疗保险费,同时缴纳下一年度医疗保险费。)
2、哪些学生儿童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具有哈市市区内城镇户籍,出生28天以内的新生儿、婴幼儿、学龄前儿童、中小学阶段学生(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特殊学校就读的在籍学生)、大学生(本市市区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
3、学生儿童可到哪里办理参保?
(一)散居学生儿童(含出生28天以内的新生儿)可随时到户籍所在区的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办理参保手续;
(二)在校学生和在园儿童由所在学校或托幼机构统一办理参保或续保手续。
4、新生儿参保缴费有哪些规定?
出生28天以内的新生儿由家长持相关材料可随时在户籍所在区的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办理参保登记。并按医保待遇享受期计算个人应缴纳医疗保险费,自缴费后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5、办理参保时需携带哪些材料?
户口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6、参保学生儿童如何缴费?
(一)散居学生儿童持经办社区出具的《哈尔滨市参保居民信息核对和缴费通知单》到哈尔滨银行建立个人医保划款存折、办理签约手续,将当期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一次性足额存入本人医保划款存折内,待划转。(其中:0-28天新生儿现金缴费后再建折签约)
(二)在校学生和在园儿童由所在学校或托幼机构负责收取医疗保险费。
7、参保学生儿童如何缴纳下一年度医疗保险费?
(一)参保散居学生儿童须在医疗保险待遇期结束前的三个月内,于每月15号前将下一年度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一次性足额存入本人医保划款存折内,待划转即可。
(二)在校学生和在园儿童由所在学校或托幼机构负责收取医疗保险费。
参保学生儿童未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将个人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存入医保划款存折内的,导致医疗保险费划缴不成功,视为参保人自动弃保,将终止其医疗保险待遇。
8、学生儿童参保后何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具有哈市城镇户籍的散居学生儿童自参保缴费三个月后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出生28天以内新生儿,自缴费后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学生儿童待遇期统一按学年度管理。
9、参保学生儿童中断缴费,医疗待遇是否受到影响?
参保学生儿童医疗保险待遇期结束后的两个月内续保缴费,可连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中断缴费2个月以上的,视为自动退保。重新参保时,原缴费年限不累计计算。
10、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儿童,可以参加补充医疗保险吗?
学生儿童在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可自愿参加补充医疗保险。在我院与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一站式”结算。
11、参保学生儿童怎样办理就医手续?
参保学生儿童办理住院时,必须持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到哈尔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刷卡、输入密码办理住院就医手续,按照各定点医院规定预交预付金,用于支付应当由个人负担部分的费用。在定点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哈尔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规定进行结算;在非定点医院(急诊抢救除外)或在定点医院未刷卡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18、参保学生儿童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
参保学生儿童在定点医院住院所发生符合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部分。具体支付比例:
住院起付标准:400元(一个待遇期内: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降低10%,多次住院的执行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
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下
报销费用=【(全额统筹费用+部分统筹统筹费用)—起付金】×70%
来院交通
乘64路、79路、20路、26路、204路、8路、12路、206路、65路、83路可达
预约须知
门诊挂号须知
① 初诊病人请先在门诊大厅便民服务台完整填写门诊病人信息表,16:00时以后直接到挂号收款处填写。
②填写信息表后,分诊台护士会根据病情给您安排相应科室的号源,您即带门诊信息表及号源到收款窗口挂号。
③分诊、挂号时间为每日上午7:30-11:30,下午12:30-16:00,急诊病人可随时挂号。请妥善安排您的就诊时间。。
④每个窗口上均有作息时间,请按照时间提示排队挂号。
⑤在您挂完号后,请妥善保管就诊卡及门诊病历。
检查须知
1、血常规:检查前不必做特殊准备。
2、尿常规:用清洁尿标本瓶取清晨中段尿液50ML。
3、便常规:用干净竹签取含有黏液、脓血的粪便拇指末端大小(5g),置于清洁不吸水的有盖容器内,无尿液及其他污染,标本必须新鲜。
4、生化检测项目:需要空腹抽血。
5、碳13-尿素酶呼气试验:需要空腹3小时以上。
出入院须知
住院指南:
一、门诊病人,需要住院治疗的。医生开具住院证明,病人到住院处办理
住院手续后到相关科室住院。我院医护人员将为您和您的小朋友提供24小时服务。
二、关于防火安全:为了您孩子的安全,请切勿携带可燃、可爆、易燃物品到病房。切勿在病房使用自带电器。切勿在病房内吸烟。
三、关于治安安全请看护好您的小孩,防止意外发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以防被盗,发现可疑人员即与医院工作人员联系。
在住院过程中,如有问题可随时跟病区主任或护士长联系。我院全体医护人员祝小朋友早日康复!
四、如出院时需检查结果,医院可提供复印件,请您事先向主管医生申请,
经同意后带原始结果到6楼病案室复印即可。如需要开具疾病诊断、治疗证明书,请务必在医生知会出院时向医生提出,出院手续办好后,请您带齐出院病历、疾病诊断、治疗证明书到所属科部盖章即可。
病例复印须知:
在办理出院结算的十个工作日(双休日、节假日顺延)后,携带出院结算收据及相关证件办理
一、家长办理
父母一方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患儿户口本原件。
二、其他人代办
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父母一方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患儿户口本原件。
注:新生儿可出示出生证明原件或户口本原件。
死亡患者出示死亡证明原件(复印件)或户口注销页、父或母有效身份证原件、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家长委托书原件。
三、邮寄病历:
有邮寄病历需求的患者,可于结帐当日携带出院结算收据及病案首页联系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门诊一楼分诊服务台办理。
四、复印病历时间
周一至周五(双休日、节假日不办理,周一复印病例的家长较多)
上午:8:30——11:00
下午:13:00——15:30
地址:急诊楼对面、北来顺楼
病例复印流程:
病人出院→开诊断书→十个工作日后带有效身份证明(患儿户口、家长身份证、代办人身份证)、结算单、诊断书→到病案科复印病案。
其它事项
为了您在住院期间更加方便、舒适,早日康复,我院将竭诚为您服务,现将医院有关制度及注意事项向您介绍如下:
1、医院每日上午为查房治疗时间,请您在床上等候.
2、为了您的安全和治疗,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医院规定患者住院期间不得随便离开医院和外宿,请您理解并给予支持。
3、请您爱护医院公共设施,如您不会使用,我院护士将帮助您学会使用操作方法。
4、为您有舒适、干净的住院环境,请您在病区内不要吸烟,将瓜果皮等废物放入塑料袋或筐内,保持病区整洁卫生。
5、病区内不准大声谈笑,不准串病房、下棋、打扑克等,请您保持病区内肃静。
6、病区内不准带折叠床、躺椅,物品请放置在橱内,多余物品请随时带走。
7、请您不要将贵重物品、重要文件带入病房,随身携带的钱物要妥善保管好,谨防被盗,多余现金可以押金形式暂存在住院收款处。
8、请按医院规定每名患儿只能有两名家长陪护,危重患儿根据具体情况确定陪护人数。
9、我院为卫生部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能为您提供高超的医疗服务,有事请及时与我院医师联系,不要轻信医托,耽误您的诊疗。
10、在您住院期间,您如对我院提供的服务有任何不满意,可以及时向医院管理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