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中心医院就医指南
就医流程
一、 挂号及开诊时间:
夏季上午7:00--下午5:30,冬季上午7:30--下午5:00普通门诊号当日挂,上下午号同时挂,一次性挂完为止
周一至周日普通门诊全天开放:
普通门诊时间:上午8:00 -- 12:00;夏季下午3:00 --6:00;冬季下午2:00--5:00 二、 挂号种类及金额:
门诊挂号费:享受国家级津贴正高号 10.5元
正高主任医师号 5.5元
副高主任医师号 4.5元
主治医师号 2.5元
三、挂号须知:
(一) 初次来院就诊的朋友在挂号的同时,要拿门诊病历方可就诊,门诊病历各科通用
(二) 医院实行计算机挂号,就诊的朋友在挂号时,请填写挂号信息条后挂号
(三) 门诊医生出诊时间基本是固定的(详见医师出诊一览表),由于专家教授同时承担着教学、院外会诊、等任务需临时停诊。请您注意每日停诊医师公告牌,以免影响您的就诊
(四) 初次来我院就诊的朋友,如果没有挂上专家号,您也可以先挂普通号,等各种检查全后再挂专家号,这样可以缩短您的时间
(五) 如果您不明确所要挂的科室,请您先向问询处或导医人员咨询,以免挂错号,耽误时间延误病情
(六) 挂急诊号的朋友,如在挂号室下班时请到门诊大厅收费处挂号
医保报销
、父亲或母亲已参加当地城镇居民医保,其当年出生未能参保的计划内婴儿就医时,凭计划生育登记证(准生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和父亲或母亲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持父亲或母亲的医疗保险IC卡及上述证件到定点医院就医,登记医保后网上结算。以参保父亲或母亲身份享受当年城镇居民医保待遇的新生儿,与参保父亲或母亲执行一个年度内的待遇标准(父亲或母亲只可选择一方,不得交叉选择)。
2、其父母均未参加当地城镇居民医保的,自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参保并足额缴费的,自参保缴费之日起享受当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参保缴费之日正在住院治疗的,当次住院医疗费用自入院之日起开始计算;超过3个月办理的,按照其它城镇居民参保缴费的规定执行,即当年缴费,次年按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3、当年计划内出生的新生儿三个月内需办理城镇居民医保的,已登记户籍的,应携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主及新生儿),婴儿出生医学证明,计划生育登记证(准生证),一寸彩照(母子合照)到户籍所在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待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登记后,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合作银行直接足额收取医疗保险费用,即时发放医疗保险卡。
备注:
除已经联网的市直、宛城区、卧龙区、油田、新野、唐河居民在我院直接网上结算外,其它县区均带相关资料回县手工报销。
来院交通
地 址:南阳市工农路312号
怎 么 走:可乘1路公交车。
电 话:0377-63200114(查号台),0377-63200026(门诊办公室),0377-63200076(值班室)
预约须知
1、预约挂号采用三种方式:电话预约,网络预约,现场预约。
2、预约挂号由门诊挂号室负责预约和取号。
3、周一至周五预约挂号。需提前三天预约。
4、您预约的专家号,上午号请在10点以前取走,下午号请在15 点以前取走,否则您的预约号将自动作废。
5、预约者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在预约有效时限内,到挂号室办理 取号手续,然后到指定诊室按照预约挂号顺序依次就诊。
6、网上挂号实行实名注册,用户必须成为网站的注册会员方可使用网上挂号功能。
7、预约后请于一个工作日后(24小时)在挂号查询界面查询挂号是否通过审核,通过审核为ture,未通过审核为false。通过审核后,在预约有效期限内,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挂号室办理取号手续。
8、预约电话: 63200149 预约网址: http://www.nych.cn
检查须知
超声检查须知:
(1)空腹:是指禁食、禁饮、禁烟10小时以上。适用于检查胆囊、胆总管、胃、胰、肾动脉)。
(2)憋尿:是指保持膀胱充盈。适用于检查膀胱、输尿管以及经腹检查子宫、卵巢。
(3)经超声:适用于已婚患者检查子宫、卵巢及孕期妇女在怀孕3个月以内者。
(4)检查心脏周围血管的住院病人,尽量安排在下午。
(5)小儿检查心脏需深睡眠,一般使用催眠剂,检查前请提前预约。
出入院须知
1.请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安静,不大声喧哗,病室及病房楼道内禁止吸烟
2.病房床头桌上只准固定摆放暖壶、水杯、饭盒、药杯四样物品,其余物品请食用分开放进桌内或壁柜内
3.注意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不向窗外和地面扔烟头、果皮、纸屑或泼脏水,勿向洗手盆和厕所内倒剩饭菜和杂物,以防堵塞下水管
4.请爱护公物,并保存好您的押金条,在您出院时,护士在确认公共设施无损坏的前提下,将如数退还您的押金
5.请节约水电,病人家属禁止在病房内洗澡、洗大件衣物
6.住院期间医生认为需要留家属陪住者,由病房护士长签发配住证(仅限一人),出入大门请出示陪住证,陪住者不得带行军床及被褥等进入病房
7.凡是开了陪住证而家属又无力陪住者,可向病房护士长提出雇用护工的申请,由我院护工办公室统一调配、统一管理,家属不得自行外雇人员进入病房
8.病房内墙壁电源是抢救备用电源,为了确保抢救顺利进行,请您和家属不要随意使用
9.进入病房,尤其是进入使用各种监护仪器的区域,请自觉关掉您的手机
10.未经允许请不要随便进入医生办公室、护士站内、治疗室,不要擅自取用各种医用物品,不准翻阅病历
11.病人一律在我院营养部定餐,请勿送饭。病人的饮食须遵从医生的决定,不能随意更改以免影响疗效。家属不得将炉灶带进病房自行起火做饭
12.住院病人须穿医院服装,不能随意外出或院外住宿,如因特殊情况必须外出者,请向您的主管医生提出申请,经批准后,详细填写请假条方可离开,未经批准擅自离院,后果自负
13.住院期间,请您自行保管好贵重物品,谨防被盗
14.为了保护儿童健康,10岁以下的健康儿童请远离病房
15.您需要使用电话时,可从护士站购买IC卡,我病房外的楼梯处设有公用电话,请不要占用护士站的工作电话
16.住院病人作息时间:
5月1日—9月30日 6:00 起床 21:30 熄灯
10月1日—4月30日 6:30 起床 21:00 熄灯
7:00 早餐 11:00 午餐 17:00 晚餐
8:00—11:00为查房、治疗、护理时间,请勿随意离开病房或会客,以免影响治疗及护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17.探视时间: 周一—周五15:00—19:00,周六、周日9:00—11:30, 14:00—18:30。探视者请先到探视室领取探视卡后再进入病房,并请遵守医院规章制度,维护病房安静、清洁和整齐
18.为了丰富您的住院生活,我院特建立了活动室
活动室开放时间为每日15:00—21:00;活动室内电视开放时间为每日18:00—21:00。 请自觉爱护活动室内的公共设施
19.住院病人违反医院的有关制度,经教育不改者,医院将令其出院
20.出院时应办妥手续,经医院人员检查后方可离院
其它事项
南阳市中心医院新农合患者住院须知
1、患者在办理住院手续后,带入院证、合作医疗证、有效身份证及户口簿(孕产妇及当年出生的患儿,必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三日内到住院管理处(结算大厅一楼)新农合窗口办理身份转换手续。患者提供的证件信息必须一致,严禁涂改。
2、主管医生接诊后,认真核对患者的身份证、合作医疗证、户口薄,要求“人、证”相符。患者所持证件与实际身份不符时,不提供新农合住院患者身份核对登记表,对患者身份有异议的由新农合稽查室协助调查处理。
3、患者住院期间,“三证”均应在院保管,以备核查。严禁冒名顶替、借证住院。一经查实,患者住院发生的费用全部自付,并通知患者所在县(市、区)合管办处理。
4、患者住院期间主管医生根据参合患者病情,须使用新农合目录外的药品、新农合目录外的诊疗项目时(指由参合患者承担的费用),必须填写《河南省参合住院患者知情同意书》,经患者或家属同意、签字后方可使用。否则,所发生费用全部由所住科室或主管医生承担。
5、各县(市、区)除正常分娩及新农合定额补偿患者不需要办理转诊手续外,其他参合患者均需办理有效转诊证明。否则,按各(县、市)规定在正常报销的基础上降低20%。
注:①、平诊患者需在住院前(或当天)提供转诊证明;急诊入院的患者需在住院三天内开具转诊证明。②、转诊证明上加盖当地县级医院和县合管办转诊专用章,方可视为有效转诊。超出时间规定的转诊视为无效转诊。
6、我院已开通河南省跨区域即时结报业务。省内参合的患者凡转诊手续齐全的,均可在我院办理直补报销业务。跨区域意外伤害患者及无法核实身份的参合患者(指证件不齐或其他原因无法核实身份的),先到结算大厅二楼新农合跨区域结报窗口说明情况,然后到住院管理处登记为“新农合自费”患者,并在办理出院手续后到新农合跨区域结报窗口(结算大厅二楼)通过省级结算平台将患者的费用信息传回当地(需跟当地合管办联系),患者带齐手续回当地合管办办理直补报销。否则,无法领到新农合直补款。
7、患者出院后在结算大厅二楼办理新农合报销手续。
①、凡符合住院指征的患者,住院时间在72小时以上,除急、危重患者抢救、死亡除外(桐柏县、新野县、社旗县、邓州市对患者住院天数无要求,费用超过起付线标准即可报销),费用超过起付线标准的方可在我院办理直补报销手续。
②、无法提供有效身份证的患者,需提供派出所出具贴有患者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的户籍证明,并在照片上加盖户籍专用章(或办理临时身份证)。
③、儿童需提供户口薄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未上户口的参合患儿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④、参合患者的户籍所在地与参合地址不一致的,需提供结婚证及居住地的村委会证明。
8、患者办理直补报销需提供资料:
(1)、主管医生提供:
①、诊断证明(3号楼地下室,加盖诊断专用章)
②、患者身份核对登记表(加盖科室章)
③、患者知情同意书(加盖科室章)
④、病历复印件(意外伤害患者提供)
(2)、住院收费处提供:
①、结账发票(原件)
②、总清单(结算大厅一楼16号窗口打印)
(3)、参合患者需提供:
合作医疗证、患者本人及直系亲属(或监护人)身份证、户口薄。
当您在就医过程中遇到问题或疑问,请到病区护士站、服务台、新农合咨询室、新农合管理科咨询,有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及规定也可在病区宣传栏、大厅滚动电子屏及南阳中心医院网站上查询。我们将竭诚为您做好服务。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