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肿瘤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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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肿瘤医院就医指南

就医流程

初诊病人:1、持有效身份证填写病人信息卡,2、挂号收费处挂号,3、到相关科室分诊台分诊,4、医生诊治,5、需住院病人到住院部办理住院手续/持中西药处方就诊卡到挂号收费处交费然后到药房取药/持化验检查单或就诊卡到挂号收费处交费再到检查科室预约检查。 复诊病人:1、持实名就诊卡,2、挂号处挂号,3、到相关科室分诊台分诊,4、医生诊治,5、需住院病人到住院部办理住院手续/持中西药处方就诊卡到挂号收费处交费然后到药房取药/持化验检查单或就诊卡到挂号收费处交费再到检查科室预约检查。

医保报销

参保病人住院须知 1、医保病人凭诊疗卡和医生出具的住院证,在出入院结算中心办理入院手续。 2、联网医保病人在医保窗口领取《长沙市城区参保人员住院通知单》,配合医务人员核实身份并如实填写,并主动说明28天内再次住院情况,由所在科室盖章后,交付医保窗口办理医保信息的审核登记。 3、联网医保病人住院期间按医保政策规定交纳起付标准和个人自付部分预交金。 4、联网医保病人出院时须凭缴费收据至结算中心办理出院手续,住院期间只须支付个人自负部分。 5、未联网医保病人住院费用由个人全额垫付,出院结账后打印汇总清单回当地医保中心报销。 6、凡医生开具的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全部或部分自负药品、诊疗项目等费用,病人享有了解费用分担和自负比例的知情权和投诉权。 7、医保病人个人自付费用由以下三个部分构成:(三级医院标准) (1)起付标准:是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开始支付的标准,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由个人全额支付。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省医保900元;长沙市及所辖区县医保年度内第一次住院900元、第二次450元、第三次及以上270元。 (2)政策自付:即按医保政策规定的部分自负和完全自负的诊疗服务项目,包括特殊检查、特殊治疗、乙类药品等部分自负部分、全自费药品、超标准的床位费以及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明确规定不予支付的各种其他费用。 (3)比例自付:参保人员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减去起付线、政策自付部分后,再根据分段自付的比例计算个人自付费用。省直医保0~1万元自付:在职12%,退休7.2%;1~16万元自付:在职8%,退休4.8%。长沙市医保0~1万元自付:在职12%,退休7.2%;1~8万元自付:在职8%,退休4.8%。 8、出院带药标准:医保病人只能带与疾病治疗有关的药品(限口服药),不得带检查和治疗项目出院;急性病不得超过7天量,慢性病不得超过15天量,品种数不得超过4个

来院交通

乘车路线:汽车西站乘坐704、66、916、168、317、405路可到医院北门; 汽车南站乘坐17路到汽车西站转乘405路或704路到达医院北门; 汽车东站乘坐168到市妇联下车步行到医院北门;乘坐114路,126路,110路,103路,502路,在荷花路口站下车,步行至锦泰广场站乘坐地铁2号线(望城坡方向),在金星路站下车,转乘405路到医院北门; 火车南站坐66、348路到医院北门;地铁2号线至金星路口转乘405路到达医院北门、317路到医院南门; 火车站坐118路到医院北门;317路到医院南门。

预约须知

1、预约挂号时间:患者可预约次日起至一个月内的号源。 2、预约挂号途径 (1)预约电话: 12580(24小时)、95169(24小时) ② 114 ③4000126116 ④0731-89762900 ⑤4006677400 ⑥4001191160 湖南省肿瘤医院门诊服务台咨询电话:0731-89762510、0731-89762511 (2)预约网址:湖南省肿瘤医院官网 3、注意事项 (1)实名制预约:预约时必须提供患者本人身份证号码(未成年人提供户口本上身份证号码)、真实姓名及可以联系到患者本人的手机号码、就诊卡(再次就诊患者)。温馨提醒:身份证信息与就诊患者不符者,无法获取预约的号源。 (2)预约通知:请您在预约时留下准确的手机号码。预约成功后,您将收到短信提醒,如遇到坐诊医生临时因故停诊、替诊,工作人员将会在第一时间通知您。 (3)取号途径:预约成功后,请凭患者诊疗卡或本人身份证(无诊疗卡患者须先建卡,可以在自助机上建卡)到门诊大厅一楼自助挂号机上或一楼各挂号窗口付费取号。 (4)取号时间:预约上午号源的患者请于就诊当天上午9:30前取号。预约下午号源的患者请于就诊当天15:30前取号。未按预约号就诊者顺延3个号后就诊。过期未取号患者将不能取预约号,医院信息系统将自动清零,号源调整为现场号源,系统记录您爽约一次,请合理安排时间。 (5)取消预约:预约成功后,因故不能按时取号就诊者,请于就诊前一天24:00前通过原预约途径办理退号手续,以免影响下次预约挂号服务。预约挂号成功后,连续三次爽约者半年内将不能再享受预约服务。 4.多学科联合门诊须知: ①大肠癌多学科联合门诊星期一14:30(夏季时间15:00); ②肺癌多学科联合门诊星期二14:30(夏季时间15:00); ③乳腺癌多学科联合门诊星期三14:30(夏季时间15:00); ④开诊当日上午可以直接挂号,下午就诊冬季时间在15:30以前,夏季时间请在16:00以前就诊; ⑤预约挂号方式同我院其他预约挂号途径。 5、其它: 如您在预约挂号、取号时还有其它任何疑问,可在工作时间拨打预约热线电话4000126116,0731—89762900或直接到门诊大厅总服务台预约挂号服务点进行咨询。

检查须知

1. 为了不影响X光检查结果,请在体检时不要穿着带金属亮片的上衣。 2. 妊娠期的人员,不要参加X光检查。 3. 高血压病体检者,应服完降压药后再进行体检,避免因停药引起血压骤升;糖尿病和其他慢性病体检者,应在取血后服药。 4. 如有尿常规检验,要求体检者留取晨起第一次尿液。 5. 不要使用他人和配偶的体检表查体,以免造成诊断错误。

出入院须知

一.入院登记 一、办理入院登记须出具以下资料: (1)入院证(由本院医生开具); (2)诊疗卡(本院门诊挂号); (3)身份证; (4)《住院患者信息表》(窗口提供该表,请详细认真如实填写表内内容,姓名信息必须与身份证及医保卡上一致,住院期间一律不予更改,以免治疗及报销时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二.住院预交金及刷卡 (1)首次办理入院时请尽量预交现金,如刷卡,退院时将不能及时退入所刷卡内。 (2)续交住院费的病友请自带诊疗卡或前次缴费收据,并认真核对。 三.退院手续 为病友资金安全考虑,如遇无床及其他原因需要退院,必须由病室主管医生签名。 四.出院结算   (1)病友出院必须由病房在电脑上执行审核及“最终结算”操作后,出院窗口方能为您办理结算手续。 (2)办理出院手续必须带齐所有预交金收据方能结账并换取正式住院医药费收据,如有遗失请带好病友本人身份证到窗口挂失,挂失期满后凭身份证办理结算。 (3)住院期间需要中途结算获取住院医药费收据的,必须备齐所交预交金收据,否则不予办理。 五.“出院诊断”及“疾病诊断证明”需盖章,其余检查治疗单无需盖疾病证明章。 六.出院结算后凭住院医药费收据打印住院费用清单,再到医保窗口办理清单盖章及密封手续。

其它事项

(1)我院提前预约挂号时间:患者可预约次日起至一个月内的号源。 (2)我院采取实名制预约挂号,预约时必须提供患者本人身份证号码、就诊患者本人真实姓名及可以联系到患者本人的手机号码,姓名与身份证信息不符者无法获取预约的号源。 (3)网络预约成功后,您将收到短信提醒,如遇到坐诊医生临时因故停诊、替诊,工作人员将会在第一时间通知您,所以请您在预约时留下准确的手机号码,便于接收预约短信提醒和医生排班、停诊的变更通知。 (4)预约成功后,请于就诊当天能上午9:30之前,下午15:30之前凭患者诊疗卡或本人身份证到门诊大厅一楼各挂号窗口或自助机付费取号,未按预约号就诊者顺延3个号就诊。过期未取号,医院信息系统将自动清零,号源调整为现场号源,系统记录您爽约一次,请合理安排时间。 (5)取消预约:预约成功后,因故不能按时取号就诊者,请于就诊前一天24:00前通过原预约途径办理退号手续,以免影响到下次预约挂号服务,也方便将号源再预约给其他需要的患者。预约挂号成功后,连续三次爽约者半年内将不能再享受预约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