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就医指南
就医流程
就诊须知
发布时间:2015-05-14 10:42:07大中小浏览次数:1148
1、开诊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8:00-12:00,下午2:00-17:30,挂号时间提前半小时。
2、挂号须知:初诊病人到一站式服务中心购买门诊病历,无市民卡者办理C卡,持门诊病历和就诊卡到挂号处挂号。
3、医生选择:可在门诊二楼专家介绍栏内选择您满意的医生,也可咨询导医人员了解相关科室医生情况后选择。
4、候诊:根据挂号单上的楼层指示到相应诊室候诊,看(听)排队叫号屏幕叫号,或由护士分诊进诊室看诊。
5、收费:医生看诊后,持门诊病历和就诊卡到收费窗口缴费或记账。
6、诊治:持门诊病历和就诊卡到相应部门/科室检查、取药或治疗
医保报销
一、提高老年居民和其他居民门诊待遇
老年居民和其他居民门诊报销费用段由200-800元调整为200-900元。
二、扩大门诊大病病种范围
将门诊大病病种中肾移植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扩大至器官移植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按现行门诊大病待遇支付。
三、调整参保学生儿童父母所在单位补助规定
对参保学生儿童个人缴费部分,其父母所在单位按“男单女双”每年补助50%,从职工福利费中列支。
四、调整大学生参保及待遇享受相关规定
将大学生缴费方式由按学年缴费调整为按学制缴费。从2015年度开始,新入学大学生入学报到时按学制年限一次性办理参保缴费,其医疗待遇享受期为入学当年9月1日至毕业当年8月31日。因转学、退学等原因不能继续享受南京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的,退还所余学年个人医保缴费部分。
本市户籍的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内可按大学生参保规定继续参加当年度我市居民医保,按大学生当年缴费标准缴纳半年费用,自缴费到帐之日起按规定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五、准新生儿政策调整
1、对象范围。即将出生的新生儿(怀孕28周或建大卡后,以下简称准新生儿),如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本市户籍(指江南六区及原大厂区),且母亲已参加市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当年度居民医保的,可按本通知规定办理居民医保参保手续。
2、参保登记。对符合条件的准新生儿,由亲属凭准新生儿母亲的身份证、市民卡及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的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准新生儿的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手续,产生新生儿临时个人编号。
3、保费缴纳。完成参保登记后,准新生儿亲属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按当年度半年、全年或者次年度全年的方式缴纳居民医保费用。缴费标准按照登记年度居民医保学生儿童标准执行,并按规定到指定银行缴费。
4、就医结算。新生儿出生后,如需就医的,凭新生儿临时个人编号在具备儿童住院服务范围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门诊及住院医疗费用,属个人支付的,由个人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属于居民医保基金支付的,由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其中符合支付范围的住院费用按实结算。
5、建档制卡。新生儿临时个人编号的有效期为新生儿出生后三个月,到期自动失效。新生儿出生后三个月内,其亲属应及时到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的街道劳动保障所,为新生儿办理人员建档、制发市民卡等手续,新生儿出生三个月后必须持本人的市民卡就医。持新生儿本人的市民卡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的标准结算。
六、生育医保政策调整
1、2015年1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不再参加职工生育保险,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按照苏人社发[2013]363号文件规定享受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
2、2015年1月1日前已参加职工生育保险,且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0月31日期间继续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2015年11月1日前仍参照相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其中: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和一次性营养补助,按照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标准享受;生育津贴以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计发。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列支。2015年11月1日起统一按省规定执行。
来院交通
乘坐公交3路、8路、22路、26路、47路、52路、56路、114路、819路在玄武湖公园下车,步行至医院。
预约须知
预约挂号操作流程
发布时间:2015-05-14 10:46:38大中小浏览次数:1365
1.电话预约:
(1)拨打025-83272114(门诊预约诊疗服务中心电话) → ①提供市民卡A卡或C卡卡号及联系方式 → 选择专家和时间 → 就诊当日提前30分钟至门诊二楼预约诊疗服务中心挂号 → 诊区候诊;②初诊者提供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是否医保就诊、联系方式) → 记下我院提供的条形码号 → 选择专家和时间 → 就诊当日按预约时间提前30分钟至门诊二楼一站式服务中心用所记条码号关联市民卡A卡或C卡 →至预约诊疗服务中心挂号 → 诊区候诊。
(2)拨打025-12320(南京卫生热线) → 预约挂号按1 → 选择“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选择专家和时间 → 患者使用本人真实姓名、身份证、手机号码注册 →获取短信验证码 → 就诊当日按预约时间提前30分钟至门诊二楼一站式服务中心办理或关联A卡或C卡 →凭验证码和身份证号码至预约诊疗服务中心挂号 → 诊区候诊。
2.网上预约:
(1)登录中大医院官网(www.njzdyy.com) → 预约挂号 → 登录(新用户需先注册) → 选择专家和时间 → 提交预约申请 → 预约成功 → 获取预约详情短信通知→ 就诊当日按预约时间提前30分钟至门诊二楼一站式服务中心关联市民卡A卡或C卡 → 预约诊疗服务中心挂号 → 诊区候诊。
(2)登录南京卫生12320网(www.nj12320.org) → 登录(新用户需先注册) → 点击“网上预约” →选择“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 选择专家和时间 → 提交预约申请 → 预约成功 → 获取预约验证码及预约详情短信通知 → 就诊当日按预约时间提前30分钟至门诊二楼一站式服务中心关联市民卡A卡或C卡 → 预约诊疗服务中心挂号 → 诊区候诊。
3.现场预约:
持市民卡A卡或C卡至门诊二楼预约诊疗服务中心预约(无卡者先至门诊二楼一站式服务中心办理市民卡C卡) → 按医院要求提供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是否医保就诊、联系方式) → 选择专家和时间 → 预约完成后当即挂出预约就诊日的专家号 →就诊当日按预约时间直接至诊区候诊,无需再办理挂号手续。
4.诊间预约:
患者就诊后,接诊医生根据病情,在“诊间”可进行下一次门诊预约挂号登记。预约成功后,至门诊二楼预约诊疗服务中心挂号,就诊当日按预约时间直接至诊区候诊。
5.自助挂号机预约:
自助机插卡(市民卡A卡或C卡) → 选择“预约挂号” → 选“本市预约” → 选择“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 点击“专家预约” → 选择科室 → 选择专家和时间 → 补全信息 → 确认 → 预约成功取凭条 → 凭预约凭条至门诊二楼预约诊疗服务中心挂号 →就诊当日按预约时间就直接至诊区候诊,无需再办理挂号手续。
6.APP健康格子:
手机微信(或其他二维码扫描软件) → 扫一扫(各楼层健康格子宣传贴) → 下载安装健康格子→ 登录(新用户需先注册) → 点击“我的医院” →添加“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 点击“新建关联,系统自动生成条码号”(初诊患者)或“通过条码关联”(复诊患者) → 同步信息 → 点击“预约挂号” → 选择科室或专家 → 选择预约时间 → 点击“现在预约” → 提交订单 → 支付 → 付款(支付宝或网银) → 预约成功 → 持就诊卡直接至诊区候诊(就诊日新建关联的病人需先至门诊二楼一站式服务中心,用系统提供的条码号和所持市民卡A卡或C卡关联后,再至诊区候诊)。
7.出院复诊预约:
患者出院时由管床医生进行预约、给予复诊预约单 → 复诊日持复诊预约单以及市民卡A卡或C卡至门诊二楼预约诊疗服务中心挂号(可免普通挂号费一次,或普通专家门诊挂号费半价一次) → 诊区候诊。
出入院须知
一、在我院就诊中您享有的权利:
1、您享有医疗救治、预防保健服务的权利。
2、您享有疾病诊断、病情进展、医生建议的诊疗方案、费用、相应风险、疗效及愈后的知情权,医护人员会将有关情况向您说明,如有不明之处,请及时提出由医护人员解答。您对医生提出的诊断及治疗方案享有选择权和决定权。
3、您身体出现不适或需要帮助时,请使用床头呼叫器呼叫医护人员,或者通过其他方式通知护士站,我们将及时为您提供医疗、护理服务。
4、您可以书面委托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作为您的代理人,代表您行使相关的知情同意权利和诊疗选择决定权利。
5、您有权利复印我国法律规定范围内的病历资料。
6、我院尊重您的隐私权,您可以要求医护人员对您的病情保密。
7、我院在每个病区都设立了意见本,医院设立了投诉管理办公室,欢迎您及家属对医院服务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以便我们及时改进。投诉管理办公室电话: 025-83272222-1 。
8、我院规定,工作人员不得收受“红包”,请您监督。有违反者,请及时举报至监察室,电话: 025-83272198。
9、如果您对医疗过程有疑义,可向投诉管理办公室反映,也可直接向医患协调办公室反映(电话:025-83272124),协商解决;或申请医疗鉴定、第三方人民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在我院就诊中您应履行的义务:
1、您必须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地址、联系方式及报销类别等。凡因冒用他人姓名就医而发生的不良后果将由您个人承担。
2、您必须向医护人员详尽如实地提供与您健康有关的一切情况,包括本次患病的基本情况、既往病史、诊治经过、药物过敏史及其他有关详情。凡因隐瞒病情而发生的延误诊治、费用等后果自负。
3、请您和家属遵守医院的规定和制度,听从医护人员的指导和安排,如欲了解病情可向主管医师垂询,不要擅自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记录。
4、入院后请您遵守医院规定,住院期间身着病员服,不允许穿病员服外出。住院期间请勿擅自离开病区、医院及外宿,以免发生意外。由于您擅自离开病区、医院或者外宿而引起的任何意外情况后果自负,我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5、医护人员查房、治疗时间请您不要离开病房。不要在病室内大声喧哗或做其他与诊疗无关且有碍医疗秩序的事情。
6、您需要进行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手术时,在医生充分告知的前提下,您应签署知情同意书。文书一经自愿签署,即具有相应法律效力,对医患双方正确行使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7、为配合治疗,住院期间请按照饮食医嘱在病区订餐,由膳食中心将饭菜送到病区。对外出就餐,包括自行到医院餐厅就餐所发生的一切后果,我院将不承担责任。
8、您应遵从医生的医嘱积极配合治疗,按时出院。出院后,您应该按照医生的医嘱进行服药和锻炼,并定期复诊。
9、您应及时足额缴纳医药费用,如果由于医药费用不到位延误诊疗从而导致不良后果,我院不承担责任。
10、您不能要求医护人员为您提供虚假医学文书和票据。
11、住院期间未经主管医师同意您不得擅自到院外就诊、购药、私自请医师来我院会诊及采取其他治疗手段,否则由此发生的不良后果自负。
12、我院为无烟医院,为确保安全,严禁在院内吸烟,同时严禁在病区、病室内使用电炉、酒精炉、煤油炉、电饭煲、电暖气及其他家用电器,违者将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由此发生的不良后果自负。
13、为了保障患者生命安全,保证医护人员执行医疗行为,病室不得反锁。
14、医院为公共场所,患者个人的手提电脑、现金、证件等贵重物品请勿带入病房,如若带入请自行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患者违反规定造成财产损失的,我院不承担赔偿责任。
15、患者及亲属请遵守探视制度。普通病人不得陪住,陪住家属应严格遵守医院的相关制度和规定。相关问题请咨询主管医护人员。未经主管医师同意不得自行留宿、陪床。
16、请您爱护公共财物,自觉维护医院公共场所清洁卫生,维护病房安全、安静,请您不要干扰其他患者诊疗。
17、如果您被确诊为法定传染病,医院将依法律规定对您采取相应的诊疗措施,或限制您的某些人身自由,您应该积极配合。
18、请您尊重医护人员的人格权、人身权。
19、请您不要泄露其他患者的病情和隐私。
20、我院为东南大学附属医院,承担东南大学医学院临床各专业教学任务,请您积极配合临床教学工作。临床教学活动涉及到门诊和住院的相关医疗过程,我们在临床教学活动中将充分保护您的隐私。感谢您对我院临床教学工作的理解以及对医学人才培养的大力支持。
其它事项
服务指南
(一) 门诊就医流程
1、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就医流程
(1)参保人员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应交验《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卡》(以下简称卡),在核实人、卡一致后方能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门诊就医程序:
普通门诊:参保人员持医疗保险卡挂号→到相关科室就诊→检查治疗申请或处方开药→用现金或卡缴费(或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治疗、检查或取药。
门诊特定项目门诊:参保人员持医疗保险卡和《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项目医疗证》挂号→到相关科室就诊→检查治疗申请或处方开药→用现金或卡交纳个人自付部分医疗费用→治疗、检查或取药。
门诊慢性病门诊:门诊慢性病患者持门诊慢性病医疗证(绿皮)挂号→取医保门诊慢性病专用处方→到相关科室就诊→处方开药→用现金或卡从门诊慢性病收费程序进入微机交纳个人自付部分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上)→取药。门诊慢性病患者发生的非门诊慢性病适应症费用,按普通门诊处理。
(二)普通医保人员住院及转院流程
1、住院流程
持住院证→住院登记处刷卡办理住院手续(从医保系统进入)→到出院结帐处交纳住院押金2000元用于支付自付部分→住院期间押金不足部分及时缴纳,以免影响治疗→住院治疗→到出院结帐处办理出院手续支付个人自付部分医疗费用→出院
2、转院流程
经治医师提出转院申请(填报《外埠转诊、转院申请表》)→参保人员或家属签字→医保办审核(转往市外医疗机构的要报市医保中心备案)→转院治疗。
(三)居民生育医保就医流程
孕妇怀孕小于3个月在街道社保所检查;大于6个月转非社区医院产前检查,必须先到街道社保所登记(携带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再到医院来就诊。
(四)离休医保人员住院及转院流程
1、住院流程
持住院证→住院登记处刷卡办理住院手续(从医保系统进入)→到出院结帐处交纳住院押金1000元用于支付范围外用药→住院期间押金不足部分及时缴纳,以免影响治疗,若住院期间未用范围外药,出院结帐时退回押金→住院治疗→到出院结帐处办理出院手续支付费用→出院
2、转院流程
经治医师提出转院申请(填报《外埠转诊、转院申请表》)→参保人员或家属签字→医保办审核(转往市外医疗机构的要报市医保中心备案)→转院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