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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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就医指南

就医流程

门诊办卡须知 一、自费患者持有效证件在办卡处办理“京医通卡”及就诊条码。 二、公费医疗患者持有效证件在办卡处办理就诊条码。 三、医保持卡患者首次在本院就诊,请先到办卡处进行卡关联;未带社保卡和医保本的患者,当日就诊费用不能报销,后果自负。 四、来院就诊患者每人只允许办理一个就诊卡,不得重复办理(包括自费、公疗、医保)。 五、若丢失、损坏就诊条码,请持有效证件到办卡处补打条码。

医保报销

当您来我院就医时,请务必携带社保卡、《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手册》(以下简称《医保手册》)和北京市卫生局规定使用的《北京地区医疗机构门急诊病历手册》(以下简称《病历手册》)。无论您是否持有我院的就诊卡,在第一次持社保卡就医前请您一定要携社保卡、《医保手册》先到“办卡处”进行卡关联,然后再到挂号处挂号,未进行卡关联而发生的门诊费用无法报销。 挂号后请您持社保卡和《病历手册》到相关诊室就诊,就诊时请您主动向大夫出示《病历手册》,如果在就医时您未主动出示《病历手册》等个人原因所造成的后果,将由个人承担。 看完病后请您持社保卡到门诊收费处结算当日的医疗费用,持卡结算时只需支付应由您个人自付、自费的费用。妥善保留好医院出具的收据、清单和处方等相关清单。 请务必做到持社保卡挂号、持社保卡就医、持社保卡结算,以保证您在我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能即时报销。若未持卡,则本次发生的医疗费用将不能报销。只有当您因急诊未带卡或者是计划生育、工伤、企业欠费、补办社保卡期间就医时,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全额垫付持相关证明按原渠道到区医保中心报销。特别是企业欠费、补办社保卡期间门诊交费时一定要出示相关证明。 您可登陆北京市社保局网站(http://www.bjld.gov.cn/)或通过医保自助服务终端机(门诊一楼大厅导医台北侧)查询您社保卡的相关信息。也可拨打社会保障服务热线“96102(24小时)”和北京市劳动保障咨询热线“12333”进行查询或社保卡的挂失。

来院交通

公交:乘坐公交13路、42路、113路、118路、701路、758路在宽街路口东下车,步行至医院

预约须知

预约须知 一、预约挂号方式:(指持有医院预约挂号卡的患者) 1、我院实行电话预约和医师现场预约两种预约挂号模式。 2、 预约办法:预约挂号实行实名制。医师现场预约——患者就诊后,如需要预约,医师在医师工作站为患者预约下次就诊时间,并将就诊时间标注于患者“门诊就诊手册”上; 患者于预约就诊当日,凭“就诊卡”及“预约挂号卡”在门诊大厅“取预约号窗口” 缴费取号。 3、 电话预约:患者凭我院“预约挂号卡”及就诊卡,按“卡”后说明提前打电话预约就诊的医师。预约成功的患者凭“预约挂号卡”和就诊卡,于就诊当日到门诊大厅“取预约号窗口”缴费挂号。 4、电话预约时间:电话预约时间:每周一至周五8:00至16:00。 预约电话:52176900。 患者预约时间:周一就诊请于周五预约,周二就诊请于周一预约,周三~周五提前两天预约,预约时请提供实名制就诊条码的登记号。 5、预约取号时间:就诊日取号时间:每周一至周五7:30至11:00;13:30至16:00。 6、预约取号地点:门诊大厅“预约挂号取号处”。 7、取消预约:预约的患者,应按约定日期/时间挂号就诊,如需取消预约,必须至少提前三天与医院电话预约处联系,电话:52176900取消预约,以便及时退还宝贵的挂号资源。 如医师不能按期应诊,医院将会以短信的方式及时通知患者取消预约或变更其他时间,遇有特殊情况未联系到患者的,会安排同级医师接诊。 如患者多次违约,造成医疗资源浪费,医师将根据情况不再为其提供复诊预约资格。 二、预约挂号患者享有优先权 自2011年6月1日始,我院将推行新的挂号规定,预约挂号的患者优先就诊。 1、预约号源优先。医院所有医师号源将重点投放在电话预约、复诊预约、社区预约体系中,剩余号源投放到当日挂号窗口供患者现场挂号。紧俏科室将开设普通号预约。 2、预约看病优先。电脑系统中将按照患者已成功预约的时间产生患者就诊顺序号。与现场窗口挂号的患者相比,预约挂号患者普遍享有就诊顺序上的优先权。

检查须知

门诊物理检查须知 一、门诊大厅一层南侧的两个预约检查窗口(3号、4号)负责预约门诊与病房患者的检查。 1、超声检查项目包括:腹部超声、盆腔超声、男科、心脏超声、血管超声; 2、核医学检查项目包括:骨密度、各种显像检查(骨显像、甲状腺显像、心肌灌注显像、肾动态显像); 以上检查均需持患者本人条形码/医保卡、检查申请单,交费后到窗口进行预约。预约好的患者请仔细阅读打印的预约单,看清预约日期与时间,按预约单上要求做好检查前准备工作,按时来院检查。如遇个人原因违约不超过三次者可持预约单与申请单到窗口重新预约新的检查时间。 不受理电话预约与改约。 二、脑超检查无需预约,持申请单缴费后到门诊二楼放射科直接检查(工作日上午时间检查)。 三、CT、X线检查,患者持申请单缴费后到门诊二楼放射科进行登记,等待检查。 四、动态心电图与动态血压检测,患者持申请单缴费后到门诊二楼心电图室进行预约。 五、肝病门诊、杏林苑、体检中心患者开的超声波检查不用预约;科内超声检查不在一层检查预约窗口预约。

出入院须知

住院须知 1.持医生为患者开具的住院单到病房楼一层住院收费处询问所需押金、费用等事宜。 2.带好住院押金、住院单、身份证、洗漱用具、拖鞋和所需更换的内衣裤等,办理住院手续。 3.外地来京患者的衣物请交给亲友保管。 4.办理常规患者入院手续时间为:每周一至五上午8:00-11:00、13:00-16:00;急诊病人随时办理入院手续。 5.患者住院期间,请听从医嘱,配合治疗;未经医生允许,不要服用自带药品或请非本院医务人员诊治;未经医生允许,不要到院外活动,更不允许私自回家居住。

其它事项

住院患者探视须知 一、探视时间:每周二、五、六、日下午15:00—19:00,非探视时间谢绝探视。 二、探视危重病人凭病危通知单可随时探视。 三、当日手术病人,可准许其家属凭手术通知单探视。 四、因病情确需陪住者,由病房主管医师决定,病房护士长发给陪住证,陪住人员换班应在病房一层门口进行。 五、探视陪住人员要服从医护人员管理,保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 六、探视具体办法: 1.每位住院病人每次探视人员不得超过5人; 2.探视家属需先在医院大门口探视接待室领取探视证,每张探视证交押金2元; 3.结束探视后凭探视证到发证处退押金; 4.探视家属请于晚19:00前离开,办理押金手续,过时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