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第三人民医院

咨询热线

在线QQ

景德镇市第三人民医院就医指南

就医流程

门诊就医流程 一、门诊大厅设有预约服务台,以及分诊台,负责诊疗咨询工作。 二、门诊部设有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肿瘤科、临床心理科、康复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感染科、肿瘤放疗中心等科室,以上各科室每周一至周日全天开诊,急诊内、外科、儿科急诊24小时接诊。门诊部设有门诊化验室、超声科、功能科、病理科、放射科、内镜中心等医技检验科室。 三、专家门诊周一到周六定期开放,内科系统有心血管、呼吸、消化、血液、内分泌、肾内、神经、肿瘤等,外科系统有普外、骨、泌外、脑外、心胸、烧伤、肿瘤等,以及中医、儿科、耳鼻喉、眼、妇产等科室,均由本院资深专家接诊。 四、就诊前请到门诊大厅服务台咨询,再到挂号处按科挂号并领取诊疗卡,然后在各相应科室依次就诊。专家门诊在预约服务台、电话预约以及网上预约平台预约。挂号当日有效,急危重病人请挂急诊号到急诊科就诊。老干部、现役军人,70岁以上的老年人可优先挂号、交款、诊疗。 五、14岁以下内科患者请看小儿科。所有腹泻病人请看肠道门诊,传染病人一律到感染科就诊。发热病人请看发热门诊。 六、接诊医生要做到首诊负责制,认真询问病史及体检,写好门诊病历,开好检查申请单和处方。病历资料由病人本人自行妥善保管,复诊时随身携带。 七、各类检查单、治疗单请用诊疗卡先交款,然后凭收款单据方可做检查、治疗。各类药品处方用诊疗卡交款后在药房取药。住院病人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后方能住院,出院时统一结账,开具正式财务收据。 八、血、尿、大便常规等检查,于门诊化验室,当即取结果。肝、肾功能,电解质,血脂,血糖,肝炎免疫等化验,周一至周天上午在门诊一楼化验室抽血,当日下午4:00后在门诊化验室取结果。各种检查结果在检查科室领取。 九、健康体检请与体检中心联系(电话8411262)。 十、疾病诊断证明一律经医师开具后到医务科办理。 十一、病休证明由经治医师当日开出(病休时间不超过7天),到门诊办公室盖章,过期不补。 十二、就诊病人应遵守医院规章制度,遵纪守法,文明就医,爱护国家财产,注意公共卫生、注意自身财产安全,谨防小偷。 十三、医院规定只有收费处可向病人收取现金并开给医院正式收据,其他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向病人索取现金,违者以受贿论处。请广大病友予以监督、举报有奖 十四、为方便广大病友就诊,我院开放周日及节假日门诊。 门诊作息时间调整为: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00(冬季)、14:30-17:30(夏季)。 咨询电话:8410120(医务科)、8418067(预约电话) 投诉电话:8417495(监察室)8417006(医疗投诉办)8432853(收费投诉)

来院交通

东1路方向:1、4、8、8路支线、11、15、26、27、28、36路到新厂站下 东2路方向:3、7、10、13、33、35、36路到一中站下 林荫路方向:4、35、38路到市三院下

检查须知

一.多导睡眠仪监测前注意事项 1、监测当日禁服安眠药,因镇静催眠药可加重打鼾或睡眠呼吸暂停,但您有此习惯可以不改变。 2、禁止饮酒、咖啡、可乐、茶等兴奋性饮料 3、监测当日白天尽量少睡,以保证夜间睡眠质量。 4、为避免夜间起床,白天及睡前勿进食过多流食和水。 5、监测前避免剧烈运动,并保持精神情绪稳定,以免影响睡眠。 6、可以带上洗漱用品(毛巾、牙刷、牙膏、漱口杯等);自备一套宽松的睡衣、睡裤。 7、患者可根据自己入睡情况,自带报刊、书籍、收音机等。 8、除有严重并发症或自理不便者外,一般无需陪床。 9、监测前保持鼻部通畅,避免上呼吸道感染。如患有感冒,应提前与医生联系,另约检查时间。 10 、请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 二.超声检查须知 1、超声检查须按预约时间和要求依次候诊检查,不做检查者不要进入检查室。 2、凡检查肝胆胰、肾动脉需早上空腹检查。 3、腹腔淋巴结、腹部包块需空腹检查,必要时需清洁灌肠后检查。 4、凡检查子宫附件、前列腺、膀胱、盆腔检查需检查前两个小时饮水1000毫升左右,不能小便,待有尿胀感、膀胱充盈后检 查。 5、凡做阴超检查不需要充盈膀胱。 6、凡做心脏、血管检查一般安排在下午。 三.动态心电图检查须知 1.请按预约时间及时就诊,如需更改时间,请提前协商; 2.曾做过此项检查者,请带好原报告,以便对照; 3.检查时上衣宜宽松,女性千万勿穿连衣裙; 4.严禁私自打开记录器; 5.检查结束后下半个工作日到心电图室取报告 6.检查期间不要做CT、磁共振、B超、X光等,不宜洗澡。 四.常规心电图检查须知 1.请检查者持有效心电图申请单检查; 2.女性检查者避免穿连衣裙、连; 3.检查时请尽量放松,以保证检查质量; 4.检查结束后稍等片刻即可取报告。 五.经颅多普勒检查须知 1.请检查者持有效脑血流图申请单检查; 2.检查前不宜空腹; 3.检查前排尿; 4.检查时请尽量放松,以保证检查质量; 5.检查结束后请稍等片刻即可取报告。 特检科查询电话:8417472 六.常规检验注意事项 1、血液生化项目检测要求空腹、安静状态下、用药前采集无溶血标本,复查尽可能在同一状态下采集标本,及时送检。 2、血液免疫项目检测要求无溶血标本、空腹(比较好)标本。 3、血液分析(血常规)采集1.5-2.0ml标本,轻轻颠倒混匀8次,拒收有凝块的标本,比较好是空腹,防止高脂、高蛋白对结果的干扰,及时送检。 4、血栓与止血(血凝)项目检测要求用第二、第三管血标本,准确1:9比例抗凝,轻轻颠倒混匀8次,比较好是空腹,防止高脂、高蛋白、高胆红素对结果的干扰,及时送检。 5、血液、尿液、粪便、分泌物、咽拭子、脑脊液、浆膜腔积液等培养,要求要药前、停药后,无菌采集适量的、可疑部分的标本,防干、保温等及时送检。 6、尿液、粪便、分泌物、常规检测,标本采集一定要防止他物或交叉污染,严格按“标本采集指导手册”要求采集标本,防干、保温(粪便取异常部分)等及时送检。 7、特殊检验项目按“标本采集指导手册”或咨询检验专业人员。

出入院须知

1、您应向医务人员详尽地如实提供您的健康情况,既往患过疾病及诊治经过、药物过敏史及近期是否到传染病疫区等。 就诊时应当使用真实姓名,如果不使用真实姓名,您就放弃了真实姓名的权益,将由您自行承担由此引发的不良后果。 2、根据法律规定,在医疗活动中如需要进行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手术、实验性医疗等情况时,应当由您或您的代理人签署同意书。为切实履行您的知情同意权和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请您慎重考虑,认真签署知情同意书等规范文书。这些文书一经双方自愿签署,就具有了相应法律效力,对您正确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3、您应遵从医师的医嘱和配合治疗。 4、您应按时足额缴纳医药费用并按医嘱出院 5、当您身体出现不适情况(胸闷、憋气、心慌、呼吸困难、烦躁、头晕等病情变化)及生活需护士帮助时,请随时使用床头呼叫器呼叫医务人员,我们将及时为您提供医疗、护理服务。 6、查房、治疗时间请您不要离开病房。不得在病室内玩扑克,大声喧哗及从事其它娱乐活动。 7、住院期间未经医师同意请您不要擅自离院及外宿,以免发生意外。 8、住院期间未经主管医师及医院同意不得到院外就医,购药及私自采取其它治疗手段。 9、为确保安全,严禁在病、病室内吸烟和使用电炉、酒精炉、煤油炉。未经科室许可,请勿将家用电器带入病房使用。 10、患者个人的机密文件、现金、证件等贵重物品,请自行妥善保管或请家属带回保管,防止丢失。 11、患者及亲属应遵守医院制定的探视制度,未经主管医师同意患者不得将来探视的人员自行留宿或陪床。 12、您不应要求医务人员提供虚假诊断、虚伪病明书或虚伪发票。 13、您不应随便浪费医疗卫生资源、例如丢弃、虚开、药品或医用卫生材料等。 14、您在发生医疗纠纷后应保持理智、冷静,按照法律规定程序处理:可与医院协商解决,或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调解处理,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绝不能扰乱正常医疗工作秩序,更不能殴打医务人员和损坏医院公共设施和财物。 15、为保护其他患者及医务人员的权利,您还应遵守医院所制定有关管理规定,自觉维护正常的医疗工作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