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六七二中西医结合医院就医指南
医保报销
当您来我院就医时,请务必带上社保卡、《武汉市基本医疗保险手册》(以下简称《医保手册》)和武汉市卫生局规定使用的《武汉地区医疗机构门急诊病历手册》(以下简称《病历手册》)。您的手上无论是否持有我院的就诊卡,在挂号前请您一定要主动出示社保卡、《医保手册》先到建卡处去进行信息关联,然后再到挂号处去挂号。一定要先挂号,再看病,否则此次所发生的门诊费用无处报销。
社保卡激活前请您务必将以前的门诊医疗费送区医保经办机构写入社保卡,以避免起付线的重新收取。
挂完号后请您持社保卡和《病历手册》到相关诊室就诊,就诊时请您主动向大夫出示《病历手册》,再由大夫开具电子处方和处置单。如果在就医时您未主动出示《病历手册》等个人原因所造成的后果,将由个人承担。
看完病后请您持社保卡到门诊收费处结算当日的医疗费用,持卡结算时只需支付应由您个人自付、自费的费用。请您要仔细阅读收据清单,尤其是明细清单中(丙)类、(全自付)的项目,有任何疑问请尽快与相关部门联系。并请您妥善保留好医院出具的收据、清单和处方等相关清单,并保管好您的社保卡。
再次提醒您:您只要领到社保卡来我院看病时,务必做到持社保卡挂号、持社保卡就医、持社保卡结算,以保证您在我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能当时报销。如果您来我院时没有持社保卡就医,那么这次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将不能报销,社保经办机构也不会再报销您这次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只有当您因急诊未带卡或者是计划生育、工伤、企业欠费、补办社保卡期间就医时,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全额垫付持相关证据按原渠道到社保经办机构报销。特别是企业欠费、补办社保卡期间门诊交费时一定要出示相关证明。
为了方便您使用社保卡并了解相关信息,您可以通过武汉市社保局的网站(www.wh12333.gov.cn/)查询相关信息。也可拨打社会保障服务热线"12333"进行查询或社保卡的挂失。
我院医疗保险办公室的电话:027-87869050
来院交通
地铁2号线:
武汉市区内乘坐各地铁线路到2号线广埠屯下车,H出口出站后沿着珞喻路,向光谷方向步行约300米,马路左侧即是医院大楼。
中船重工集团第七研究院武汉六七二医院位于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卓刀泉车站旁,市内途径该站点的公交线路还有:15路、59路、66路、401路、510路、518路、521路、536路、538路、552路、572路、581路、583路、593路、596路、601路、613路、618路、702路、703路、709路、715路、724路、804路、806路、810路、901路、907路。
预约须知
1、挂号时间:上午8:00-下午2:00,限挂门诊当天号,上、下午号同时挂,一次性挂完为止;
2、就诊时间:周一至周日 全天;
3、挂号费:普通号2.8元,副主任号5.8元,主任号8.8元(老年人瞒65岁以上可免0.8元),病历本1元;
4、B超室在门诊负一楼楼,化验抽血在门诊三楼。周一至周五上午8:30-下午4:00,周六上午8:30-11:30下午休息周日全天休息。
5、需要周日专家会诊的患者请提前做B超检查。
6、药房和收费处在门诊一层,患者直接到收费处交费。
7、按挂号先后顺序就诊。
出入院须知
凡来我院就诊人员须持有本院门诊病历,实名就诊。
2、务必妥善保管门诊病历,切勿涂改、刮擦、撕页、损毁,门诊病历是您就诊、处理医疗相关问题的重要依据。
3、按时间顺序粘贴您所接受的各项检查报告(结果)单,以便妥善保存,切勿涂改、毁损、遗失。
4、就诊过程中请妥善保管您的钱物,防止丢失。
5、您就诊时,有权决定是否接受医师推荐或要求的特殊检查(治疗)项目。如接受特殊检查(治疗)或门(急)诊手术,请您在知情同意书上亲自签字或指定代理人签字,由代理人签字的,请在门(急)诊病历相应位置书面注明所指定的代理人并授权委托;如拒绝接受医师推荐的项目,请您在病历及知情同意书中拒绝意见并签名。
6、在我院就诊过程中,对医师采取的检查、治疗意见,如有疑问,请马上与医师联系。在本院取药后,应注意药物的使用方法,如有疑问,请及时向药剂师或医师咨询。
7、请您遵照医嘱治疗,病情如有变化,应及时来我院就复诊。
其它事项
住院作息及探视制度:
1、就餐时间:早餐 7:00 ,午餐 11:00 ,晚餐 17:00。
2、熄灯时间:夏季 22:00, 其它时间 2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