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第一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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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第一医院就医指南

就医流程

1、 挂号时间:   冬令时间:7 :00开始在2~3号窗口挂号,7:30开始同时1~4、5、8号窗口挂号,8:00开始所有窗口挂号。   夏令时间:6 :30开始在2~3号窗口挂号,7:00开始同时1~4、5、8号窗口挂号,7:30开始所有窗口挂号。   专家门诊:午夜0时起在1号住院楼一楼急诊挂号处开始挂号。   下午专家门诊:11:30时开始在4号窗口挂号。   注:如有变化,请留意当日通告。 2、 挂号方法:   医保病人凭《医保磁卡》、《医疗保险卡》和《医保证历本》挂号。   自费病人凭宁波市通用就诊卡挂号,无磁卡者请在服务台填写“信息登记单”后挂号。 3、 挂号费用:   普通挂号:挂号费1元 诊疗费2元   简易门诊挂号:挂号费1元   急诊挂号:挂号费2元 诊疗费2元   专家门诊副主任医师:挂号费5元 诊疗费2元   专家门诊主任医师:挂号费7元 诊疗费2元   法定节假日、双休日普通门诊挂号费按急诊挂号费标准收费。

医保报销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门诊暂不刷卡,住院目前实行实时结算。 持基本医疗保险证历本的病人转外地就医、异地定点就医、急诊等发生的医疗费及中断缴费补缴后按规定可报销的医疗费先由参保人员垫付,按时申请医疗费零星报销。 申请零星报销时,参保人员应提供以下资料:1.医保证历本及就医资料(门诊病历或出院小结原件、医疗费明细清单等相关资料);2.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有效票据;3.异地定点就医的应另带《异地定点登记表》;4.转外地就医的应另带《转院介绍信》回执;5.急诊的应另提供急诊病历;6.中断补缴的应另带《补缴审批表》;7.由他人代办医疗费零星报销的,应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无就医资料或就医资料不完整的,医保经办机构不予受理。

来院交通

乘坐7路、9路、16路、20路、302路、354路、357路、501路、503路、505路、507路、556路、560路、820路、821路、906路公交车即到

预约须知

一、预约挂号形式及联系方式: 1、 医院总机:0574-87085588; 2、网上预约: 网址:http://yyk.39.net/nb/zonghe/1f0cb.html 3、现场预约:到门诊服务台登记预约信息即可。 医院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柳汀街59号

检查须知

钡剂灌肠前须知 更新时间:2009.10.02 作者:宁波第一医院 点击率:4787 1、检查前两天饮食以稀软食物为主,如米饭,粥 2、检查前一天下午2时起饮服糖开水或茶水,可连续饮服至7时。也可在2时、4时、6时、7时饮服二大玻璃杯。 3、晚饭后半小时服泻剂(50% 硫酸镁40ml或番泻叶开水泡服)。 4、检查当日早晨不进饮食(包括开水)。 5、检查前务必除去检查部位的高密度及金属物品。(如:各类金属饰品、领带夹、皮带、手机、钥匙、硬币等, 并妥善保管。) 6、检查过程中屏气非常重要,有利于提高图象质量,提高效率。 一般采用平静均匀呼吸时屏气。 7、检查后的第二天上午10:00以后请到影像科一楼登记中心取片。 肠镜检查须知 1、检查前三天进少渣食物(不要饮牛奶) 2、检查前一天进流质(豆浆等) 3、检查前晚或下午服泻药 4、检查当日不进早餐,来我院门诊治疗室作清洁灌肠,尽量解清大 便(外院住院会诊病人请在原单位作清洁灌肠二次) 5、清洁灌肠后,请到肠镜室等候检查 6、必须随带病历卡和钡灌肠X线摄片 7、请随带干点心,以便检查结果后进食 8、检查后病理活检结果约一星期后下午我院内窺镜取 9、有事不能来检查者请于一星期前通知医院内镜中心登记处 电话:87085322

出入院须知

特别提醒: 1.医院是公共场所,请不要在病房内存放钱物及贵重物品(每张床下配铁柜如有存放钱物请上锁)。 2.您的活动和休息请遵照医护人员的要求。 3.患者的陪伴人员有责任保护患者的安全。 4.如您有紧急情况,请按床头铃。 *住院应携带的物品 1.本院或外院的门诊病历及检查报告。 2.请保管好“暂收款”收据,以备出院时结帐用。 3.请不要把钢丝床、躺椅等带入病房。 *探视、开饭、休息时间 1.探视时间:周一至周五15:00—20:00;周六、周日9:00—20:00 2.开饭时间:早餐6:45、中餐10:50、晚餐16:50 3.夜间8:00病区熄灯休息。   4.开水一天供应两次,配餐员每天下午来病房订菜,饭菜会送到病房。 5.购买菜票地点:二号住院楼一楼设有专窗。 6.两个住院大楼一楼均设有商场,可购买生活用品。 *应遵守的规章制度 1.请病员不要随意外出或院外住宿,擅自外出发生意外,责任自负。有特殊情况必     须向病区主管医生书面请假,医生允许后方能离开。 2.请探视人员在20:00以前离开病区,需陪宿病人,要得到病区允许,持陪客证     陪宿,陪客请不要睡在病区走廊大厅等医院公共区域。 3.请保持医院环境整洁,病区内不准吸烟、饮酒;请在指定位置晾晒衣服,不要随地     吐痰、扔垃圾及果皮。 4.请病人和陪客不要进办公室、治疗室及护士站。 5.请不要在病房内进行电器充电和用电炉、酒精炉、电热杯,以保证病员生命财产安全。 6.剩余饭菜请勿倒在卫生间洗脸池内,便池内勿扔卫生纸等物。 7.病房内备有201公用电话机(201电话卡在一、二号住院楼一楼商场有购),请爱护公物。   8.请保持环境安静,不在病区内大声喧哗。

其它事项

住院时,我需要携带哪些物品?   入院时需要携带的物品有:1、门诊病历及检查报告供医生参考。但在医生看完后,请及时取回。以免夹在病历中遗失。 2、日常生活用品。病房代为出售一次性脸盆2元/只、尿壶4元/只、一次性便盆15元/只。 3、预缴款。在出入院登记处缴费。付款后的发票请妥善保存,出院结帐时要用。 如何解决饮食问题?   根据医嘱责任护士及时通知病人的治疗饮食,住院当天如需要中午订餐,可请护士帮助打电话预订;下午2时左右食堂人员将来病房订第二天饭菜(菜单列在当天及前一天的费用清单上),饭菜票可在住院收费处买到,出院时凭出院证退还剩余菜票。 家属什么时候可以来探视?   家属可于早上10:00以后来探视。为不影响查房,早上7:30-10:00谢绝探视。所有探视者请于晚上8:00之前离开病房,以便病人准时熄灯、休息。探视期间请保持病房安静,以免影响其他病人。 住院期间,我是否可以有陪护?   是否需要陪护,由医生根据病人的病情、年龄而定。护士根据医嘱发放陪人证。 陪人及探视者还需注意些什么?   为了更好地给住院病人营造一个良好的医疗环境,来院探望者严禁在病房内大声喧哗。尽量不带小孩来病房。若有带小孩的,请监护好自己的小孩,不要让小孩到处乱跑,以免发生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