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第一人民医院就医指南
就医流程
就诊须知
初诊患者→到门诊大厅“建卡处”建卡→挂号或取号→候诊→就诊→交费→取药或检查→离院或住院
医保报销
2014年天门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基本政策
一、保障对象
2014年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缴费的人员。
二、赔付标准
一个保险年度内,按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报销后,年内参保患者个人合规自付费用(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应符合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目录)累计超过8000元以上的部分,按以下比例赔付:
8000元以上——3万元(含3万元)赔付50%;
3万元——5万元(含5万元)赔付60%;
5万元以上的赔付70%;
年度内累计最高赔付金额为25万元。
三、赔付所需相关资料
1、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未成年人提供户口本复印件及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
2、银行卡(存折)复印件和柜面交易凭条(工、农、建行、邮政);
3、天门市城镇居民医保缴费凭据;
4、住院结算收据;
5、本人联系电话。
四、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免赔项目
1、在零售药店购药产生的费用;
2、超出《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范围的费用;
3、超出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及支付标准的费用;
4、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医疗费用;
5、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6、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医疗费用;
7、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
五、咨询、结算地点与联系方式
凡符合大病保险政策的城镇居民可携带相关资料到市医保局(二楼大厅)办理补偿申请手续,也可以拨打中国人寿大病保险服务电话或到中国人寿服务网点进行咨询。
大病保险咨询电话:13507220318(王经理) 13429985388(倪经理)
预约须知
为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规范我院预约挂号工作,推进文明有序挂号就诊,特制定预约诊疗制度如下:
1.门诊办公室全面协调门诊预约诊疗工作,负责预约挂号服务的监督和管理。
2.预约挂号适用于初诊、复诊、出院复诊及社区转诊患者。
3.预约挂号必须采用实名制预约,患者预约、就诊均应提供真实、有效的实名身份信息和证件,网络预约者据实填写好网上信息。
4.预约挂号的方式包括现场预约(门诊导医台)、电话预约(0728—5285001)和网络预约(网址http://www.tmsyy.com)及湖北省114电话预约服务平台预约。出院复诊患者可在出院时与管床医生直接预约。
5.预约挂号开展的范围包括专家门诊、专科门诊、普通门诊。预约挂号时间需至少提前一天预约,截止时间为就诊前一日16:00,网络预约者于就诊前一天(预约周日和周一的在前周五)16:00 前在网上确认是否被接受。
6.医院设立预约门诊(地点:导医台),负责现场预约挂号及预约挂号就诊人员的接待、引导挂号、就诊等工作。预约门诊实行分时段预约诊疗服务,出院复诊、慢性病患者可实行中长期预约
7.预约患者就诊当天凭有效身份证件,在预约时间段前15分钟到预约门诊,由导医员核对身份后引导取号就诊。在预约时间段内预约患者就诊优先,超时未到者,预约作废。请患者按正常程序挂号就诊或另行预约。
8.医院通过医院网站、门诊公示栏等方式公示专家出诊信息,预约挂号就诊流程等。
9.为保障门诊预约诊疗工作的有序开展,各科医生要严格按要求出诊,不得随意停诊或换人。如因特殊情况需停诊或换人,由科室安排同级别的专家出诊并在前一天下午4点以前告知门办。预约门诊工作人员及时通知已预约的患者。
我院预约诊疗开展的方式,科室范围
预约挂号的方式包括现场预约(门诊导医台)、电话预约(0728—5285001)、网络预约(网址http://www.tmsyy.com)、湖北省114电话预约服务平台预约、出院复诊科间预约及门诊医师诊间预约。专家门诊、专科门诊、普通门诊,出院复诊均开展分时段预约诊疗服务。
检查须知
无痛内镜检查注意事项
1.有做无痛内镜检查需求者请持内镜申请单到消化内镜中心(内科大楼二楼)预约检查时间。2.检查时请不要佩戴首饰、手表及贵重物品,女士请不要涂口红、指甲油。
3.戴有活动假牙的病人,检查前请取下假牙。
4.检查后24小时内请不要喝酒、开车、操作机械,进行高空作业,签署法律文件。
5.若有心肺功能异常,或曾对麻醉药品过敏者,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
6.检查当日需有家属陪同。个别有特殊病情的患者可能需留院观察。
7.检查前需签署镇痛麻醉同意书。
8.检查后2小时方可饮水进食,24小时内应以温凉的稀饭、面条等柔软食品为宜,不宜进食过饱,禁辛辣食物。
出入院须知
出院复诊现场预约及医师诊间预约流程:
患者在出院时或就诊结束后直接与主治医师预约下次复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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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下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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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师登记患者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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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于预约时间当日到门诊挂号处挂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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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相应科室,对应专家接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