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第一医院就医指南
就医流程
初诊患者→到门诊大厅“建卡处”建卡→挂号或取号→候诊→就诊→交费→取药或检查→离院或住院
医保报销
医保温馨提示:1、住院需出示:新农村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或户口簿和转诊审批表(加盖合管中心专章)。未带上述证件在3日内补办, 逾期不办将按自费处理。
2、出院即报需提供:患者合作医疗证、患者身份证、代办人身份证、县(区)转诊审批表、押金票、病历复印件(首页)、费用总清单、出院诊断证明;外伤(中毒)提供经各县(区)审批盖章后的外伤审批表。
3、住院分娩需提供:准生证(张北县:准生证和出生证);不在缴费时限内出生的新生儿住院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及其父母身份证。4、急诊患者:7日内凭急诊证明回所在县(区)新农合管理办公室补办转诊手续,并到住院处盖章(部分县区急诊证明可代替转诊审批表)。
4、急诊患者:7日内凭急诊证明回所在县(区)新农合管理办公室补办转诊手续,并到住院处盖章(部分县区急诊证明可代替转诊审批表)。
参保患者
1、患者住院后,医院按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农合、自费等不同类别,要求患者或家属在入院通知单上注明并签字确认。患者故意隐瞒参保身份的,其住院费用全部自付。
2、对于符合统筹支付范围的参保患者,住院后及时 (2日内) 使用IC卡在医保系统登记,因故超过两天(节假日顺延)使用IC卡登记者,需提出顺延申请,注明原因及人卡相符情况,到社保局医审科审批后方可顺延。
3、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6万,最高赔付限额为20万元/年。
统筹基金支付的最高限额是如何计算的
① 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年限:男满25年,女满20年,才能享受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6万元。
② 缴费年限低于上述规定的,每减少一年最高支付限额减少1000元,最多减少一万元。
③ 超过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可通过大额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等途径解决。
4、住院起付标准和自付比例
① 一级医院的起付标准为:300元,个人自付比例为10%
二级医院的起付标准为:500元,个人自付比例为15%
三级医院的起付标准为:800元,个人自付比例为20%
转外地医疗机构起付标准1000元
年内多次住院,再次的起付标准依次降低10%,(但最低不低于300元)
② 参保人员住院期间(包括特殊病门诊期间)实施目录内特殊检查和特殊个人治疗,个人先自付比例为15%。
③ 参保人员住院期间(包括特殊病门诊期间)使用目录内的乙类药品由个人先自付10%,使用目录内的进口药品由个人先自付20%,再按有关规定报销。
5、参保人员因病情确需转市外住院治疗的,须经我市河北北方学院、第一、二附属医院、解放军第二五一医院,提出转院理由,报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后,方可转外住院,转外地医院是指北京和天津的医疗保险三级定点医院,未经批准到其他地区住院治疗的费用不予报销。
来院交通
6路;10路;32路;38路;102路经过
检查须知
各项检查注意事项:超声波检查
1、患者或家属应持申请单先到超声办公室预约并按指定日期及顺序检查。
2、急诊及危重患者应在医生陪同下检查。
3、凡检查心脏的患者,当日应禁烟、酒;心动过速者应先控制心率后再检查。
4、检查甲状腺的患者应先查彩超后再做同位素检查。
5、凡做肝、胆、胰、脾及腹部血管检查的患者,前日晚吃素食,检查当日空腹(禁食、水八小时以上),先做超声检查再做胃肠镜检查。
6、凡做膀胱、子宫、附件、前列腺检查的患者,需憋足尿后进行检查。
7、在检查中、后请看管及携带好您的随身物品。动态心电图检查注意事项
1、请您准时安装与拆卸记录器。
2、请您详细记录日常生活的各项活动,若在监测过程中发生胸闷、心悸、头晕等不适,请准确记录时间。
3、佩戴记录器应避免剧烈活动及大量出汗,防止电极片脱落。
4、请爱护记录器,不要摔碰或打开,以免损坏。
5、监测结束后,回到检查室,由医技人员取下记录器及电极。
6、检查期间必须交验身份证。CT扫描患者需知
1、少数病人可能发生荨麻疹、恶心、呕吐等反应,极少数情况下可能出现严重过敏反应甚至休克,有生命危险。
2、过敏反应多在注射药后五分钟左右出现,注射时使用高压注射器,个别人血管条件不好,可能会出现皮下渗漏、肿胀、疼痛、组织坏死等。
3、碘过敏患者禁用。
4、心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限碘治疗检查期间禁用。
6、糖尿病患者服用二甲双胍类药物需停药48小时以上。
7、高血压患者按常规服用降压药物。
8、冠脉检查心率大于70次/分或心律不齐时,会影响检查效果,我们将终止CT检查。
9、增强扫描患者提前3-4小时停止进食,自带水500ML。患者检查后半小时再离院,以便观察,检查后多饮水。
10、腹部平扫或增强扫描患者需做空腹准备,可少量饮水。
11、腹部CT增强或平扫患者如在近一周内做过钡餐检查,需在X光片确定肠腔内无钡剂后方可进行腹部增强扫描。
12、盆腔CT增强或平扫患者需在患者膀胱充分憋尿的前题下进行扫描。
出入院须知
入院须知:住院患者应注意如下事项
一、办理住院时,请认真填实的个人信息,如:身份证信息、参保类别(医保病人、城镇居民、新农合、离休干部等)、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等。
二、办理住院时,请携带并出示个人相关的证件,如:个人身份证、医保卡、新农合参保等证件。
三、办理住院时,大病住院患者请告知住院处工作人员:患者当年住院、大额补助享受等详细情况。
四、办理住院时,城镇居民、民政“三无”人员等,请详细告知住院处工作人员,当年是否参保。
五、办理完住院相关手续,请您一定要妥善保存好“住院押金收据”,丢失后概不补办。
六、治愈出院的患者,请及时到住院处办理出院结算手续。办理出院手续时,请提供并凭“住院押金收据”此唯一单据,到“出院结算窗口”办理相关出院结算手续。
七、在我院住院的患者,请妥善保存好“出院结算发票”。
八、我院预约办理出院相关手续及咨询电话:0313-8045022
其它事项
特殊事项:脑电图使用禁忌:1、头皮有破损者;2、精神病无人看护者;3、严重心脏病患者;4、其他不适此类检查的病人。